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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宏福苑大維修顧問鴻毅及承建商宏業董事等7人 被控誤殺及串謀詐騙等共25罪  5人還柙至9.2再訊

法庭事

大埔火災|宏福苑大維修顧問鴻毅及承建商宏業董事等7人 被控誤殺及串謀詐騙等共25罪  5人還柙至9.2再訊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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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宏福苑大維修顧問鴻毅及承建商宏業董事等7人 被控誤殺及串謀詐騙等共25罪  5人還柙至9.2再訊

2026年06月10日 19:02 最後更新:20:05

大埔宏福苑大火事件造成168人死亡,警方及廉署經深入調查及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以誤殺罪、串謀詐騙、企圖妨礙司法公正及洗黑錢等共25罪,分2案起訴兩間公司及7名人士,包括負責維修工程的顧問公司、總承建商、相關公司董事及檢驗人員等,案件星期三(6月10日)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9名被告暫毋須答辯,總裁判官蘇惠德應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至9月2日再訊。宏業董事侯華健及鴻毅董事黃俠然的妻子鍾素芬獲准保釋,其餘5人需還柙候訊。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2日,待廉署作進一步調查,包括調查大量電子紀錄、檢閱屋苑大維修文件、逾10個銀行帳號須要專家報告研究金錢流向,並就洗黑錢及逃稅等控罪向稅局提取相關紀錄。總裁判官蘇惠德批准押後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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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及廉署起訴宏福苑大維修顧問鴻毅及承建商宏業董事等7人,案件星期三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警方及廉署起訴宏福苑大維修顧問鴻毅及承建商宏業董事等7人,案件星期三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獲准保釋的宏業董事侯建華登上的士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獲准保釋的宏業董事侯建華登上的士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獲准保釋的宏業董事侯建華登上的士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獲准保釋的宏業董事侯建華登上的士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及廉署起訴宏福苑大維修顧問鴻毅及承建商宏業董事等7人,案件星期三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警方及廉署起訴宏福苑大維修顧問鴻毅及承建商宏業董事等7人,案件星期三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

7名被告只有宏業董事侯建華及鴻毅董事黃俠然的妻子鍾素芬獲准保釋,二人分別以50萬元現金及100萬元現金和人事擔保外出,餘下5人需還柙候訊。但原本獲准保釋的鴻毅董事黃俠然妻子、被告鍾素芬,據悉,因籌不到保釋金,被送回荔枝角收柙所還柙。

獲准保釋的宏業董事侯建華登上的士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獲准保釋的宏業董事侯建華登上的士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獲准保釋的宏業董事侯建華登上的士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獲准保釋的宏業董事侯建華登上的士離開,巴士的報記者攝

首案9名被告依次為40歲鴻毅董事黃俠然、總承建商宏業董事54歲侯華健及52歲何建業、44歲鴻毅註冊檢驗人員吳躍、60歲洪國偉、41歲鍾素芬、33歲李敏;兩間工程公司分別為鴻毅建築師有限公司和宏業建築工程有限公司。9名被告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等20罪。

其中黃俠然、何建業、吳躍、鴻毅及宏業共5名被告,被控5項誤殺罪。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第1項誤殺罪涉及81名死者,指被告在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非法殺死賴志光等81人;第2項誤殺罪涉及82名死者,指被告在上述同日同地,非法殺死劉春叶等82人;第3項誤殺罪涉2名死者,包括楊煥英、洪敬量,他們於2025年11月27日死亡;第4項誤殺罪涉2名死者,包括李麗雯、何美寶,他們於2025年11月26及27日死亡;第5項誤殺罪涉1名死者陳漢標,他於2025年11月26至27日死亡。

黃俠然另被控3項串謀詐騙、3項洗黑錢及6項逃稅罪;侯華健、何建業、吳躍分別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洪國偉被控1項串謀詐騙及2項企圖作出傾向或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的作為罪;鍾素芬被控兩項洗黑錢罪;李敏被控1項洗黑錢罪;鴻毅被控3項串謀詐騙及4項逃稅罪;宏業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

案件編號:WKCC2701、2702/2026

警方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及刑事部經深入調查後,於昨日(7月13日)以「串謀詐騙」及「危險駕駛」罪拘捕兩名男子,涉嫌與123宗刻意製造交通意外以索取賠償的案件有關,涉案總金額超過100萬港元。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子偉(左)出席案情簡報會。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子偉(左)出席案情簡報會。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子偉在案簡報會上表示,新界北總區交通部及刑事部探員經深入情報分析及調查後發現,由去年5月至今年7月,上述兩名疑犯在全港多區共牽涉123宗交通意外。當中有34日,兩名疑犯更在同一日牽涉兩宗或以上交通意外。他們的手法是利用迴旋處、窄路彎位或切線盲點,刻意製造交通意外,從而向對方索取金錢賠償,賠償金額由港幣4,000至16,000元不等。警方初步推斷,兩名疑犯透過「碰瓷黨」交通意外詐取超過100萬港元。此外,兩人亦不時更換作案車輛,企圖逃避警方偵查。

警方透過「銳眼」計劃的閉路電視系統發現,兩名疑犯犯案前會駕駛車輛在作案地點徘徊尋找目標,並趁有車轉線時加速衝撞,在香港不同地點刻意製造交通意外,其後向司機索取賠償,受害人包括的士及小巴司機等。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子偉出席案情簡報會。

新界北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譚子偉出席案情簡報會。

警方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於7月13日上午突擊搜查兩名疑犯的住址,並成功將他們拘捕。兩名被捕人士分別為21歲及19歲本地男子,報稱學生及無業。根據警方分析,21歲被捕男子為主謀,負責招攬19歲被捕男子協助犯案。

警方初步推斷,兩名疑犯透過「碰瓷黨」交通意外詐取超過100萬港元。

警方初步推斷,兩名疑犯透過「碰瓷黨」交通意外詐取超過100萬港元。

譚子偉督察又指,兩名被捕人士的犯案手法純熟,多次於香港不同地點刻意製造意外。雖然部分受害人懷疑疑犯故意碰撞,但由於內疚及不欲惹上麻煩,往往仍然付款和解。他強調兩名被捕男子的行為惡劣,不但觸犯法例,更對道路上其他使用者構成極大危險,警方予以強烈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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