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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劍擊港將招文韜疑為搵快錢開戶供人洗黑錢 罪成判囚41個月零兩星期

法庭事

前劍擊港將招文韜疑為搵快錢開戶供人洗黑錢 罪成判囚41個月零兩星期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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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劍擊港將招文韜疑為搵快錢開戶供人洗黑錢 罪成判囚41個月零兩星期

2026年07月21日 19:23 最後更新:19:45

前劍擊港隊代表招文韜,疑為賺取快錢而應網上廣告要求開設銀行戶口供他人使用,結果戶口被用作收取電騙騙款。他今日(7月21日)在區域法院承認5項洗黑錢罪,被判囚41個月2星期。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招文韜(26歲,學生),於2015年至2024年間曾擔任劍擊港隊代表。案情指,他在2021年8月4日至28日期間,於香港連同身份不明人士,收取5筆分別存入匯立銀行、天星銀行、MOX銀行、螞蟻銀行及理慧銀行的款項,總額約1,060萬元。該筆款項全部或部分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被告仍處理該些財產,即俗稱「洗黑錢」。被告另有一項涉款38.2萬元的洗黑錢罪,則獲法庭存檔。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區域法院。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官在判刑時強調,被告的行為對社會造成極深的禍害,若他沒有借出戶口,騙徒亦無法成事。雖然沒有證據顯示被告知情或涉及國際元素,但被告一開始已有懷疑,卻為了報酬而無視顯然易見的違法風險。法官斥責其行為自私及輕率,判刑須具阻嚇性。法官指出,本港近年涉及傀儡戶口的詐騙金額高達8億元,對社會禍害嚴重,考慮到此類罪行有下滑趨勢,最終決定加刑25%,總刑期為41個月2星期。

1女4男被指涉「唱高散貨」投資騙案,被控串謀詐騙、洗黑錢等多項控罪,案件星期一(7月1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有修訂控罪,而承認事實則未確認,申請押後案件,法官林偉權押後案件至7月15日再作開案陳詞。

案件星期一(7月1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案件星期一(7月13日)在區域法院開審。

控方有修訂控罪,指僅為貼合證據,未改變案情本質。控方指,除事實證人外,將傳召3名專家證人,包括市場專家、IT專家及金融專家。而現階段,承認事實未能和辯方達成一致,故申請押後開案陳詞,以待控方確認及處理相關事宜。

辯方表示,修訂控罪涉及刪減及新增內容,需時間與被告溝通評估,未能正式答辯,另需時與控方確認承認事實。法官林偉權遂將案押後至7月15日再作開案陳詞。

5名被告依次為31歲謝堯中、31歲胡漢璋、40歲梁仲彝、38歲張澤浩、41歲周志民。

控方指,有修訂控罪,而承認事實則未確認,申請押後案件,法官林偉權押後案件至7月15日再作開案陳詞。

控方指,有修訂控罪,而承認事實則未確認,申請押後案件,法官林偉權押後案件至7月15日再作開案陳詞。

修訂控罪指,5名被告於2018年8月8日至11月5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詐騙某些可能被誘使買賣永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永續農業)股份的公司、商號及/或人士。

5人另被控一項交替控罪,控罪指,5人於2018年8月8日至11月5日期間,一同串謀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串謀,在涉及永續農業發展有限公司(永續農業)證券的交易中,意圖欺詐或欺騙永續農業股份的實際或潛在投資者而直接或間接使用計劃。

案件編號:DCCC 78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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