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宏福苑大火,當局正就消防條例提出修例。曾擔任物監局主席的前立法會議員謝偉銓建議,應賦予物管業界權力清走長期阻塞消防通道的雜物,並有責任通報執法部門處理。
謝偉銓。資料圖片
香港粵港澳大灣區物業及設施管理聯合會創會會長的謝偉銓表示,該會已就《消防條例》修訂及樓宇走火通道阻塞的執法工作,向消防處提交多項意見。他提到,業界十分關注處理公眾通道阻塞、防煙門被隨意打開等問題,認為物管公司應有責有權。謝偉銓舉例,應否賦權物管公司移走阻塞走火通道的物件,以及相關處理費用應由誰負責,期望當局在修例時能夠作出更清晰的規定。
另外,土地審裁處早前裁定,並無司法管轄權批准延遲召開業主大會的時限,駁回宏福苑法團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請。合安原定最遲須於6月13日舉行業主大會,惟至今仍未召開。謝偉銓認為,相關管理公司應增加透明度,主動向業主解釋清楚有哪些因素阻礙大會召開,避免令小業主感到蒙在鼓裡,繼而引起無謂揣測。
宏福苑。資料圖片
謝偉銓指出,管理公司在核實業主身份方面,或可尋求政府協助,同時亦應交代核實工作的進度,否則小業主容易產生誤會及不滿。
大埔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周一(6月22日)在中環展城館舉行第5輪的首場聽證會。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引述專家報告指,宏昌閣光井為最先起火之處,起初為小型火警,但因光井的「煙囪效應」,令火勢數秒內直達天台,故建議日後有必要限制禁止光井使用可燃物料。有專家認為,大廈的光井設計本身無問題,也非現有法例規管不足,而是有人將其用作「倉庫」,堆放易燃雜物,故須加強清理及執法;另有專家建議,可將設於光井的公共設施管道移離,改設室內管道間,杜絕「煙囪效應」。
宏福苑宏昌閣。巴士的報記者攝
光井內藏有樓宇服務設施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表示,當火種在光井底部燃燒時,熱空氣會迅速上升,帶動火舌點燃周邊的可燃物料,形成快速擴散的火焰。他提到,現有舊樓的光井內普遍存在多種可燃物料,主要包括公共設施管道,如排水管及內水管的PVC包膠,「這些塑膠物料極易燃燒」;此外,還有住戶的個人物品,如伸出光井的晾衫架及其上的衣物等,同屬可燃物。
資深電機及屋宇裝備工程師何永業教授。資料圖片
消防顧問梁錦得亦指,光井通常藏有食水喉、排水喉和煤氣喉,是不想影響大廈外觀,「如果不是做大維修,(光井)外面沒有東西可以燒的,最多燒幾件衫,火勢不足以由一層燒上另一層。」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表示,光井的作用是讓陽光透入,讓自然光線能從大廈頂部引入單位;另亦為通風,造成空氣對流,故光井並非用來「儲存雜物」,更非建築物料或廢料的倉庫,「光井原本不應有易燃物,起火的熱源不外乎電或煙頭」,他說,若是前者,則可能有不合法的電力裝置,就要機電署跟進;若是後者,即有人在建築工地吸煙,則應由勞工處去執法。
加強光井底部的垃圾清理
聽證會上,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總化驗師(藥物、毒理及文件科)李詠文稱,勘查宏昌閣104及105平台時,發現大量紙皮石、發泡膠等雜物,部分空間疑曾作儲物之用。調查人員亦發現多個飲品樽、飲品罐,以及即棄餐具等雜物,當中更在滿佈坑洞的環境中,共發現兩個煙頭。
何永業認為,目前最可行的治標方法是加強光井底部的垃圾清理。他指出,光井底部往往堆積大量人為垃圾,包括煙頭、紙皮、膠樽等,這些本身就是火源,必須透過管理手段,例如安裝閉路電視監控、加強執法與罰款,才能有效減少垃圾堆積,降低火災風險。
政府化驗所法證事務部總化驗師(藥物、毒理及文件科)李詠文。(前)
問題在於光井原意和用途被改變
林振敏則指出,光井設計本身並無問題,而是在於有人改變了光井的原意和用途,「當有熱源時,燒起易燃的雜物,令火勢因『煙囪效應』而迅速向上燒,再加上封窗的發泡膠,除本身易燃,另外切割時或易產生碎發泡膠粒,愈細愈容易著火,再加上外牆棚架搭建了一些放置建築雜物的平台,無人清理,熱源燒著可燃物後,棚網同發泡膠都助燃,便迅速蔓延。」他提到,「除非以後取捨,話建築物唔要光井,無光線、無對流空氣」,否則認為最重要還是自律及相關部門執法。
前消防處處長林振敏。資料圖片
梁錦得亦強調,「禁止光井使用可燃物料」的立法建議方向正確但不足夠,重點應放在大維修期間的外牆監管,而非只針對光井,「大維修數十年才做一次,不應為此訂立過闊的一般性禁令。」他認為,應針對性規管大維修時不可使用易燃物料作臨時保護,同時要確保走火通道不被圍封或開窗破壞。
法例已足以規範相關情況 惟應加強執法力度
梁錦得建議,大維修期間若需拆除走火通道的窗戶,應加裝具耐火效能的自動關閉防火門,以確保通道完整性;物料擺放區亦不應阻塞走火通道。他提到,佐敦文苑樓今年5月發生奪命火災,該大廈當時同樣搭建了竹棚和防護網,但單位起火後,火勢並未沿防護網蔓延。
他認為,這正好說明現行法例本身已足以規範相關情況,問題不在於現有法例不足,而在於「執行不力」,「如果跟足去做,其實係夠嘅,係冇人跟、冇人執法先出事。」他建議,加強部門巡查與執法力度,並補充:「問題唔係單睇光井,應該整個外牆都要關注。」
消防顧問梁錦得。資料圖片
優先考慮無光井的設計方案
何永業建議,可從樓宇設計層面入手,若能滿足通風與採光需求,應優先考慮無光井的設計方案;其次,若必須保留光井,應將所有垂直管道,如排水管和自來水管,移至走廊等室內位置,設置專門的管道間,並在管道穿越樓板處使用防火物料密封,以杜絕「煙囪效應」,「這樣就算某一層著火,火勢也不會順著喉管往上燒。」最後,他建議將晾衫架移離光井,改置於建築物外牆其他位置,雖可能影響外觀,但能顯著減少可燃物。
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