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歲智障人士宿舍導師去年4月襲擊患中度智障及自閉症的41歲男院友,他早前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1項普通襲擊罪。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星期二(6月23日)判刑時指,案情嚴重,但考慮被告坦白認罪,本案屬單一事件,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星期二(6月23日)判刑時指,案情嚴重,但考慮被告坦白認罪,本案屬單一事件,判處被告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張官判刑時指,早前聆訊中已指案件為何具嚴重性,但考慮到被告坦白認罪,本案也是單一事件,遂採納社會服務令報告建議,判處120小時社服令。
被告早前認罪後,張官曾表示,本案嚴重之處在於被告負責看管、監督和照顧院友,而他襲擊事主的行為屬違反誠信,即使事主的行為問題屢勸不改,被告的行為與體罰無異,也無法令院友明白其行為不當。
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涉案院舍的導師,他負責指導及協助院友更生。2015年4月14日下午,院舍主管及社工發現事主X的左手掌有瘀痕,遂翻查閉路電視片段,發現4月13日早上,X和另一名院友在某房間內對着坐,期間X用手觸碰對方褲頭的索繩。
被告何冠霆,承認於2025年4月13日在香港仔一間智障人士宿舍襲擊X;他另涉4月14日襲擊X,相關控罪則獲撤銷。
被告遂捉着X的左手,用右膝撞擊X的背部5次,其後再捉着X的右手,把X拉到地上拖行一段距離。主管及社工同月25日報警,被告同日下午被捕。警誡下,被告稱「一時衝動大力咗少少,我唔係有心傷佢」。X被送往醫院診治,同日出院。
案件編號:ESCC606/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