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房屋局反駁「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隨時破產謠言 強調由政府成立絕不會資金不足

社會事

房屋局反駁「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隨時破產謠言 強調由政府成立絕不會資金不足
社會事

社會事

房屋局反駁「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隨時破產謠言 強調由政府成立絕不會資金不足

2026年07月13日 18:47 最後更新:20:41

房屋局發聲明,嚴正澄清網上流傳有關「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為「隨時會破產」的「空殼公司」的說法,強調有關指控絕非事實,並不排除有個別人士別有用心,試圖混淆視聽及作出惡意中傷。

房屋局。資料圖片

房屋局。資料圖片

發言人指出,「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由政府成立,並獲政府提供全面支持,收購宏福苑單位業權所需資金絕不會出現不足的情況。除了「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提供約28億元外,本年度《財政預算案》已預留40億元作為收購A至G七座的公帑投入。至於宏志閣的總收購成本,估計約為10億元,政府將於本周五(7月17日)向立法會財委會申請額外撥款。當局正陸續與已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

更多相片
房屋局。資料圖片

房屋局。資料圖片

當局估計宏志閣總收購成本約10億元。資料圖片

當局估計宏志閣總收購成本約10億元。資料圖片

截至7月10日,「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已與超過550名宏福苑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資料圖片

截至7月10日,「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已與超過550名宏福苑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資料圖片

宏福苑。資料圖片

宏福苑。資料圖片

當局估計宏志閣總收購成本約10億元。資料圖片

當局估計宏志閣總收購成本約10億元。資料圖片

另外,發言人表示,局方在收到業主交回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並確認資料無誤後,會安排相關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當中包括已被納入長遠方案的宏志閣業主。截至本月10日,「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已與超過550名宏福苑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政府會盡最大努力,按實際情況盡快完成轉讓手續。目前已有兩個單位的轉讓手續完成,並已向前業主發放款項。

截至7月10日,「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已與超過550名宏福苑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資料圖片

截至7月10日,「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已與超過550名宏福苑業主簽署正式買賣協議。資料圖片

對於部分業主對《買賣協議》附帶的《承諾與彌償契據》提出疑問,房屋局解釋說,該契據的主要目的是要求業主就物業在完成交易前的業權狀況作出具法律效力的聲明及確認,包括業主為物業的唯一合法及實益擁有人、物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益或佔用權,以及物業並無涉及任何民事訴訟或申索等。有關安排旨在確保買方在完成交易後可取得清晰及無爭議的業權。

發言人進一步說明,就契據中有關彌償的條款而言,若在成交後有任何第三方基於與該物業相關的既有權益或申索,就買家的業權提出法律挑戰,則業主須就買方因此引致的相關損失作出彌償。條款的適用情況主要是業主在契據中所作的聲明及確認並非真確或完整,而非針對任何無關或新產生的爭議。當局強調,有關就物業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權益或佔用權而作出聲明及彌償的要求,在一般物業買賣中亦屬常見。

宏福苑。資料圖片

宏福苑。資料圖片

至於租金補助方面,房屋局表示,政府在去年12月底宣布,「大埔宏福苑援助基金」向每個宏福苑單位的業主發放每年15萬元的租金補助,補助為期兩年,每半年發放一次,即每次發放75,000元。個別接受政府收購的業主若最終未有在「特設銷售計劃」購買單位,仍可收取政府的收購金額,在私人市場選擇更適合自己的單位,同時亦可獲得「綠表資格」兩年,在資助房屋二手市場選購未補價的資助出售單位。相關的租金補助會發放至收購金額到帳日為止,至於到帳日前已獲得的租金補助無需退還,但下一期補助將不會獲發放。

政府向大埔宏福苑業主提出的業權收購方案,接受期限即將於8月31日屆滿。房屋局發出提醒,呼籲宏福苑A至H座八座業主,若有意接納政府的收購建議,必須於8月31日下午5時正或之前,完成簽署並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以免因逾期而錯失機會。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大埔宏福苑。巴士的報記者攝

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日前交代最新進度時指出,截至8月21日,已有94.7%、即1,878戶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書,其中約74.1%更已正式簽署買賣合約,可見方案獲得廣泛支持。

交回信件方面,業主可使用隨附於「收購建議信件」的回郵信封,經郵寄、專人送遞或速遞方式,把已簽妥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送達香港九龍何文田佛光街33號香港房屋委員會總部2座1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房屋局轉交收購宏福苑業權有限公司。若選用郵寄,截止日期以郵戳為準,業主須確保信件在8月31日截郵時間前投寄,方能蓋上當日郵戳。此外,業主亦可選擇於8月31日下午5時或之前,親身把信件放入上址的收集箱,或交予負責其個案的「解說專隊」成員。

房屋局。資料圖片

房屋局。資料圖片

房屋局發言人解釋,政府在處理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時,一直以「以情為先」為原則。訂定收購價的過程中,當局考慮到居民痛失家園、蒙受重大損失,生活上面對重重困難,值得社會理解和支持。發言人強調,宏福苑火災規模之大、影響之深,屬香港前所未有,為這個「特別中的特別」個案所作的安排,不會構成先例。因此,現時的收購價比香港測量師學會根據宏福苑火災前的市場成交價高出約3成,期望讓業主有能力重置長遠居所。從收購數字可見,絕大多數業主歡迎政府提出的方案。

發言人續指,長遠方案限期於8月31日屆滿後,尚未出售的業權將回到市場機制處理,業主難免要承擔不在限期前出售其單位的風險。政府亦不排除最後需要透過立法方式,處理尚未出售的單位業權。

為配合收購安排,政府已預留房委會及房協合共10個發展項目內超過4,400個單位,供已向政府出售宏福苑單位業權的業主選購或「樓換樓」。「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先後次序,將按政府接獲業主簽署「接受收購建議信件」的日期分批而定,第一批截止日期為6月30日,第二批截止日期為8月31日。同一批次內的申請者則依據攪珠結果排列選樓次序,計劃將於9月攪珠及開始選樓。

房屋局提醒,倘業主已交回「接受收購建議信件」但尚未簽署《買賣協議》,仍可按其所屬批次參與攪珠。已完成簽署《買賣協議》的業主,在法律上確認向政府出售其持有的業權,將獲邀選樓。若業主所屬宏福苑單位的業權仍未轉讓予政府,在選樓階段只會為該業主預留「特設銷售計劃」的新單位,待完成轉讓手續後,房委會或房協方會與該業主簽訂購買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

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會持續與宏福苑業主溝通。業主如有任何查詢,可聯絡負責其個案的「解說專隊」職員,或致電熱線2129 8133,亦可瀏覽及查閱宏福苑長遠居住安排方案了解詳情。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