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魯奇律師事務所(Faruqi & Faruqi, LLP)正調查針對BitGo Holdings公司(NASDAQ: BTGO)的潛在索償,並提醒投資者,尋求擔任聯邦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的限期為2026年8月7日。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是一間全國領先的證券律師事務所,在紐約、賓夕法尼亞州、加利福尼亞州及佐治亞州設有辦事處。該事務所自1995年成立以來,已為投資者追回數億美元。
「BTGO最終限期警示: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提醒BitGo Holdings(BTGO)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限期為2026年8月7日」 AP圖片
訴訟詳情如下,控訴指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能披露以下事實:(1) 被告低估數碼資產價格下跌對公司業務及財務表現構成的風險範圍及嚴重性;(2) 因此,被告就BitGo作為上市公司財務表現及業務前景等方面的陳述缺乏合理依據;(3) 結果,在整個集體訴訟期間,發售文件及被告的公開聲明存在重大虛假及/或誤導性,及/或未能披露當中必須列明的資訊。
法院委任的首席原告,是集體訴訟中尋求賠償方面擁有最大經濟利益的投資者,其資格及代表性符合集體訴訟成員要求,並代表潛在集體訴訟成員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潛在集體訴訟成員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亦可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維持為缺席的集體訴訟成員。閣下能否分享任何賠償,不受是否決定擔任首席原告的影響。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BitGo行為資訊的人士,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聯絡該事務所。
欲了解更多有關BitGo集體訴訟的資訊,請瀏覽www.faruqilaw.com/BTGO,或直接致電法魯奇律師事務所合夥人Josh Wilson,電話號碼為877-247-4292或212-983-9330(分機1310)。
投資者就BitGo Holdings證券集體訴訟的常見問題:BitGo Holdings證券欺詐訴訟的內容是甚麼?BitGo Holdings證券欺詐訴訟是一宗聯邦證券集體訴訟,指控BitGo Holdings公司(NASDAQ: BTGO)及其高層向投資者作出虛假及誤導性陳述,低估數碼資產價格下跌對公司業務及財務表現構成的風險範圍及嚴重性。隨著一系列披露揭示真相,包括2026年3月26日公布2025年錄得1,480萬美元淨虧損(去年同期淨收入為1.566億美元),以及其數碼資產銷售部門利潤率惡化,隨後於2026年5月13日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錄得6,070萬美元淨虧損,BTGO股價急劇下跌,導致在該公司2026年1月22日首次公開招股(IPO)時或之後購買股份的投資者蒙受重大損失。
誰有資格參與BitGo Holdings集體訴訟?凡購買或取得BitGo Holdings(BTGO)證券的投資者,若符合以下條件,可能有資格參與BitGo證券集體訴訟:(a) 根據及/或可追溯至該公司2026年1月22日首次公開招股(IPO)發行的發售文件購買A類普通股;及/或(b) 在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5月13日(即集體訴訟期間)期間購買BTGO證券並因此蒙受財務損失。作為集體訴訟成員參與,無需採取任何積極法律行動;合資格投資者只需維持為集體訴訟成員,即可追回損失。舉報人、BitGo前僱員及其他掌握該公司相關資訊的人士亦獲鼓勵挺身而出。
甚麼是首席原告,以及我如何申請在BitGo Holdings訴訟中獲委任?BitGo Holdings集體訴訟中的首席原告,是法院委任的投資者——通常是案件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的一方——代表所有集體訴訟成員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在集體訴訟期間或與首次公開招股相關期間購買BTGO證券的BitGo投資者,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尋求委任首席原告的限期為2026年8月7日。重要的是,選擇不尋求擔任首席原告,不會影響投資者分享為集體訴訟成員所獲得的任何賠償的能力。
投資者若在集體訴訟期間購買BitGo Holdings股票應如何處理?在2026年1月22日首次公開招股(IPO)相關期間或在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5月13日期間購買BitGo Holdings(BTGO)證券並蒙受損失的投資者,應立即聯絡法魯奇律師事務所,討論其法律權利。尋求委任為BitGo Holdings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的限期為2026年8月7日。如欲直接與證券訴訟合夥人Josh Wilson通話,請致電877-247-4292或212-983-9330(分機1310),或瀏覽www.faruqilaw.com/BTGO了解更多資訊。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