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公署星期日(8月16日)落案起訴一名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時任經理,控告她涉嫌不誠實地取用證監會的內部資訊系統,當中涉及持牌人及證監會調查的機密資料。案件星期一(8月1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訊。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表示,39歲的湯家莉為證監會法規執行部時任經理,她被控12項罪名,即目的在於使其本人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61(1)(c)條。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間,非法取用證監會的內部資訊系統,目的在於使被告或他人不誠實地獲益。
東區裁判法院
廉署調查揭發被告於案發期間,涉嫌在證監會的內部資訊系統,先後12次查閱10名人士及商業機構的資料。被告當時在企業失當行為組任職,主要負責有關上市公司的詐騙調查,被告該12次查閱的資料,與其職務或負責調查的個案無關。
廉署強調,將與證監會早前進行聯合調查,期間保持緊密合作。證監會其後解僱被告。廉署相關貪污調查仍在繼續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