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有醫療中心涉嫌向顧客提供聲稱可預防多種癌症的疫苗,衞生署表明正嚴肅跟進並展開執法行動,同時已將個案通報內地及香港其他相關執法單位。衞生署提醒,相關疫苗在港、內地及海外均未有註冊紀錄,聲稱可防癌或抗癌屬誤導,涉嫌詐騙;呼籲市民切勿輕信廣告或傳言注射不明物質,以免危害健康或延誤治療。
有醫療中心涉嫌向顧客提供聲稱可預防多種癌症的疫苗。小紅書圖片
有醫療中心涉嫌向顧客提供聲稱可預防多種癌症的疫苗。小紅書圖片
署方強調,該款疫苗並非香港註冊藥劑製品,任何廣告宣稱可提供該疫苗作防癌用途均屬誤導,且任何人不得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署方定必嚴肅跟進,絕不姑息。
衞生署。 政府新聞處圖片
據悉,衞生署於7月接獲舉報,指一間醫療中心及其關聯機構在社交平台宣稱可提供該疫苗,涉嫌違反《藥劑業及毒藥條例》規定。署方其後展開多次突擊巡查,星期一再度巡查相關醫療中心及港九合共7個處所,並嚴正提醒涉事處所負責人,非法提供任何未經註冊藥物即屬觸犯《條例》。
有醫療中心涉嫌向顧客提供聲稱可預防多種癌症的疫苗。小紅書圖片
衞生署指出,該款疫苗現時並無香港註冊藥劑製品紀錄,亦未發現內地或任何海外藥品監管機構有相關藥劑製品的註冊紀錄。任何廣告聲稱可提供該疫苗作防癌用途,均屬誤導聲稱並涉嫌詐騙;醫護人員若誤導病人該款未獲註冊批核的疫苗具防癌或抗癌作用,可能令病人延醫診治,屬嚴重專業失德行為。署方呼籲市民切勿輕信廣告或傳言,注射不明物質,以免危害健康,甚至延誤就醫導致病情惡化。
發言人表示,衞生署已通報香港海關跟進,並將個案轉介至香港醫務委員會跟進。此外,署方經審查涉案機構的廣告內容,發現涉嫌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早前已向有關公司發出警告信,要求移走或刪除相關廣告內容。由於有關廣告於內地社交媒體發布,可能對公眾構成嚴重健康風險,署方亦已通報內地相關執法單位跟進。
署方透露,由2021年至今年6月,共處理138宗涉及銷售及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而被定罪的個案,最高刑罰為被判監禁10個月,或罰款最高港幣24萬2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