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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反詐騙行動拘269人涉款3.2億元 騙徒酒店放「貓池」設備發大量詐騙訊息

社會事

警方反詐騙行動拘269人涉款3.2億元 騙徒酒店放「貓池」設備發大量詐騙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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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反詐騙行動拘269人涉款3.2億元 騙徒酒店放「貓池」設備發大量詐騙訊息

2026年09月04日 12:42 最後更新:12:42

為打擊騙案,警方早前採取大型行動,拘捕269人,涉款達3.2億元,當中發現有騙徒在酒店放「貓池」設備,發大量詐騙訊息。警方表示,今年上半年共錄得20,613宗詐騙案件,較去年同期輕微減少0.7%,涉及騙款總額達35.1億元,按年下跌0.8%,但釣魚及電話騙案數字不跌反升,分別錄得超過六成及四成半的增幅,情況值得關注。

警方採取大型行動打擊騙案,拘捕269人,涉款達3.2億元

警方採取大型行動打擊騙案,拘捕269人,涉款達3.2億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郭靜怡表示,在眾多騙案類型中,假冒客服的電話騙案佔整體約一半,期內平均每4小時便有1人受騙。電話騙案涉及的騙款金額高達9億元,按年增加五成六,每名受害者平均損失27萬元,反映此類騙案殺傷力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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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採取大型行動打擊騙案,拘捕269人,涉款達3.2億元

警方採取大型行動打擊騙案,拘捕269人,涉款達3.2億元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郭靜怡(中)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郭靜怡(中)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郭靜怡(中)

商業罪案調查科警司郭靜怡(中)

為打擊此類罪案,警方於今年8月24日至9月2日一連十日展開、代號「謀攻」的全港性拘捕行動,針對詐騙、科技罪案同洗黑錢相關罪行。合共拘捕269名疑犯,包括188男81女,大部分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詐騙」、「串謀詐騙」及俗稱洗黑錢的罪行。行動涉203宗騙案及科技罪案,以電話騙案、網上購物騙案及網上投資騙案為主,涉及款項合共3億2千萬港元。

行動中警方發現有本地電騙集團租用酒店房間,擺放俗稱「貓池」的設備,配合163張流動電話卡,短時間內向市民發送大量釣魚短訊及撥打詐騙電話。騙徒主要冒充大眾常用的速遞公司與電子支付平台客戶服務人員,發出虛假短訊甚至致電,訛稱包裹派送失敗、帳戶異常、急須繳費,或急須取消一些訛稱已開通的收費服務、保險項目,令受害人剎那間焦慮並催促點擊連結。受害人點擊後往往見到顯示相關機構或銀行的假網站,被指示輸入戶口號碼、PIN碼、保安編碼或一次性密碼,資料遭記錄後騙徒登入真帳戶盜取金錢,甚至直接指示轉帳。

郭靜怡指出,警方分別在元朗及荃灣的酒店房間成功搗破詐騙操作中心。以「串謀詐騙」拘捕4名26至44歲本地男子,檢獲2部貓池、12部手提電話、2部電腦及163張流動電話卡。設備曾發出近2,000條釣魚短訊,涉多宗電話騙案,涉案金額約57萬港元。她提醒市民,收到短訊或來電時應保持冷靜,假冒客服主要涉及順豐香港及支付寶這兩間公司,市民如有懷疑應向有關公司查詢訊息真偽,或透過應用程式了解,以免受騙。

財富情報及調查科總督察黃嶔榮其後簡報代號「剿穴者」行動,打擊俗稱「彈票黨」的詐騙集團。該集團成員扮演保險經紀、貨物買家、資深投資顧問等角色,透過社交平台及即時通訊軟件接觸受害人,游說數萬至幾百萬港元交易,並以支票交出保證金;事實上這些支票是由集團經社交網站收買的傀儡戶口所開出的空頭支票。受害人不虞有詐付款,直至銀行一、兩個交易結算日後彈票、對方失聯才知受騙。2026年8月,警方拘捕5男3女共8人,年齡29至58歲,包括主腦、負責入空頭支票骨幹及傀儡戶口持有人,當中一名持雙程證人士;行動阻截一宗快將完成的詐騙交易,受害人在準備付款時獲通知停止,免蒙受過百萬損失。集團運作超過半年,涉至少19宗同類案,總額約2,500萬港元。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署理總督察吳金聰講述8月25日至26日代號「戰曲」行動。警方年初接獲本地銀行通報一批可疑網上開戶,申請者上載相同香港身份證頭像但配對資料不同,查詢後發現三間本地銀行及一間儲值支付工具營運商由去年11月至今年7月錄得210宗可疑申請,其中42個戶口成功開立,14個被用作清洗約113萬港元犯罪得益。集團兩名主腦負責製作假身份證及招攬「傀儡」,透過途徑獲取市民遺失或被盜身份證,用修圖軟件及AI工具移除頭像換上傀儡照片,有時加工改變髮型、眼鏡等細節扮成不同申請人,再通過手機應用程式自拍人面配對通過eKYC。

行動拘捕15人,包括2主腦及13傀儡,年齡18至57歲,搜查主腦住所時發現其正使用修圖軟件及AI製作假證,檢獲大量偽造圖像;兩主腦暫控合共兩項「串謀使用虛假文書」罪已提堂。集團嘗試200多次開戶,42成功,其餘被系統自動拒絕,成功戶口亦迅速被職員識別異常通報警方。相關機構優化開戶措施,新增地址、電郵及電話重複警示與更嚴格人手複檢。吳金聰呼籲市民勿成「傀儡」,即使只借出容貌協助自拍驗證同樣觸犯「使用虛假文書」及「洗黑錢」罪,最高均判14年監禁。

警方破獲兩宗「假冒官員」騙案,拘捕兩名16及21歲男子,涉案金額約50萬元。警方調查發現,騙徒假冒內地公安,以虛假「凍結資產令」及「保密協議」等文件行騙,其中一名34歲內地女子被騙50萬元。警方執法期間亦及時截停另一宗騙案,成功阻止受害人蒙受損失。

警方於星期二(9月1日)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2名男子,年齡分別為16及21歲,涉嫌與兩宗「假冒官員」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50萬港元。

警方拘2男,涉「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拘2男,涉「假冒官員」騙案

將軍澳警區星期二(9月1日)展開拘捕行動,以「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拘捕兩名分別16歲及21歲的男子,涉嫌與兩宗「假冒官員」騙案有關,涉案金額約50萬港元。警方在行動中同時成功阻止另一宗正在進行的騙案,令第二名受害人免受金錢損失。

   
警方表示,兩名被捕男子中,16歲的本地男子為一名中四學生,他們涉嫌假冒內地公安,向受害人交付虛假凍結資產令及收取現金,第一名受害人損失港幣50萬元。

警方拘2男,涉「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拘2男,涉「假冒官員」騙案

案情顯示,將軍澳警區上星期接獲一名34歲內地女子報案,指她早前收到自稱入境處職員的來電,對方聲稱她名下登記的電話號碼涉及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通話被轉駁至假冒內地公安的騙徒。騙徒訛稱受害人需依照指示行事才能證明自己清白,要求她不可向任何人透露案情,更要定時向對方匯報位置,並聲稱稍後會有「特務調查員」與她會面。受害人因急於證明清白而一直誤信騙徒,分兩次合共將港幣30萬元轉入兩個指定銀行戶口作保證金。其後,一名自稱調查人員的男子在將軍澳區與受害人會面,交付一份印有受害人姓名的虛假「凍結資產令」。受害人隨後再在將軍澳區一帶,向另一名自稱調查人員的男子交付港幣20萬元現金,合共損失港幣50萬元。受害人其後聯絡不到一直與她接觸的假公安,才發現受騙並報警求助。

警方拘2男,涉「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拘2男,涉「假冒官員」騙案

將軍澳警區情報組及特遣隊隨即展開調查,翻查大量閉路電視片段後成功鎖定兩名男疑犯的身份。調查發現,詐騙集團招攬這兩名疑犯充當傀儡,分別負責向受害人交付偽造文件及收取現金。警方亦掌握到該集團的犯案模式,包括疑犯會以西裝打扮、手持文件夾及印台,假扮執法人員在公眾地方與受害人會面,指示受害人簽署所謂保密文件,再收取現金。

警方拘2男,涉「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拘2男,涉「假冒官員」騙案

警方於9月1日展開拘捕行動,在香港仔發現第一名疑犯正以同一手法,向第二名受害人交付一份偽造的內地公安「保密協議」,警方即時介入並將他當場拘捕,該名受害人並無任何金錢損失。至於第二名疑犯,亦於同日在筲箕灣區被捕。兩名被捕男子中,一名21歲報稱侍應,另一名16歲為中四學生。警方在行動中檢獲一份偽造保密協議、印台、公文袋、懷疑犯案時穿着的西裝、打印機及四部手提電話。案件現由將軍澳警區重案組第一隊跟進。

警方拘2男,涉「假冒官員」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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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重申,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7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今次兩名被捕人分別只有21歲及16歲,其中一名更加是在讀中學生。警方呼籲年輕人切勿輕信他人,替人代派文件或收取現金,以免成為犯罪集團的代罪羔羊,一旦協助詐騙集團犯案,即使自己並非主謀,亦有可能要負上刑事責任,前途盡毀。警方重申,無論內地或香港的執法人員,絕對不會要求任何人進行轉帳、交收現金或簽署所謂保密協議。市民如有任何懷疑,可致電防騙易熱線18222,或親身前往警署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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