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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青年認與12歲女網友商場男廁性交 判150小時社服令

法庭事

16歲青年認與12歲女網友商場男廁性交 判150小時社服令
法庭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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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青年認與12歲女網友商場男廁性交 判150小時社服令

2026年09月09日 15:59 最後更新:15:59

案發時16歲青年於2024年在網上結識一名案發時12歲女生後,在見面數次後帶她到一個商場的男廁與她性交。事發後約半個月,女童母親發現女兒缺席學校活動後尾隨,見女兒與青年在公園接吻,即帶二人到警署報案。青年早前承認一項與13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徐綺薇星期三(9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徐廣浩(現年18歲),承認一項與年齡在13歲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徐綺薇星期三(9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徐綺薇星期三(9月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被告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一名價值觀偶爾出現偏差的年輕人,案件源於被告青春期衝動之下的一時錯誤,罪責比同類案件輕微。辯方指,被告成長經歷較坎坷,缺乏足夠引導。案發後,他對性觀念、個人成熟度及價值觀均有明顯改善,社工跟進個案後確認其兩性價值觀已有改正,母親亦有到庭支持。

辯方指,被告已還押約3星期,這段時間已對他構成教訓,懇請法庭考慮判處社會服務令或感化令。

徐官判刑時引述被告背景,指被告中三輟學,患有專注力不足及過度活躍症,有社交困難。被告和母親同住,母親需兼顧工作及照顧家庭,承受沉重壓力,被告父親2026年7月因病離世。被告被捕後沒自暴自棄,曾從事餐廳、跟車等工作減輕母親負擔,月薪約1萬元。

徐官續指,相關報告顯示,被告因患過度活躍症,應對壓力的能力有缺陷,不適合羈押勞教中心;社會服務令報告和感化報告則認為,被告只是一時愚蠢,已坦白承認過錯,對女事主X和其家人表示歉意,適合接受中至高時數的社會服務令。

綜合各項因素,徐官認為社會服務令既能夠反映罪行嚴重性,亦能讓被告在社區中接受監督、輔導和更生,終判被告150小時社會服務令。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一名價值觀偶爾出現偏差的年輕人,案件源於被告青春期衝動之下的一時錯誤,罪責比同類案件輕微。

辯方求情指,被告是一名價值觀偶爾出現偏差的年輕人,案件源於被告青春期衝動之下的一時錯誤,罪責比同類案件輕微。

案情指,女事主X於案發時僅12歲,就讀小學六年級,並於2024年1月在社交媒體「快手」認識被告,被告當時16歲,亦知悉X的年齡。2人在見面數次後,於同年2月6日在新蒲崗某廣場見面,被告提議一同前往男廁廁格。被告要求X脫去下身衣物,X因被告催促及自己好奇而照辦,被告戴上安全套後與X性交,過程中X表示感疼痛並站起,且向被告稱他所做的事屬違法,2人其後離開。

而案發當日,X的母親因她沒準時回家而沒收其手機,發現X曾與人討論性話題。一周後,X在母親查問下承認正與被告交往,曾有性行為;2月23日,X的母親發現女兒無出席學校活動,尾隨之下發現X和被告在公園擁抱及接吻。母親遂上前與被告對質,被告承認曾與X性交,母親其後帶同X和被告到警署報案。法醫檢驗顯示,X的處女膜有受插入式損傷的痕跡。

案件編號:DCCC1045/2025

29歲侍應因衞生問題與一名在紅磡露宿婆婆素有積怨,涉今年7月向婆婆潑水,圖將她趕走,更涉扯事主衣物將她拖行約1分鐘,早前承認兩項普通襲擊罪,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星期一(9月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指,本案並非隨機襲擊,被告不滿露宿者出沒,以不合理手法解決問題,幸沒對事主造成身體傷害,判12個月感化令。

被告陳天樂。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陳天樂。巴士的報記者攝

被告陳天樂(29歲,侍應)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指他於2026年7月15及16日,在紅磡差館里與機利士南路及觀音街交界處,兩度襲擊一名梁姓女子。

辯方求情指,感化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被告母親十分關注案件,撰寫求情信呈交法庭。

鄭官判刑時指,被告沒案底,認罪有悔意,案件並非隨機襲擊露宿者的事件,被告因不滿露宿者在該區出沒,過去曾嘗試以自認為合適方式處理問題,惟最終沒成效,繼而選擇以不合理、不恰當行為自行解決問題,因而發生本案。惟幸本案未造成女事主實質重大身體損傷,法庭接納感化報告建議,判處被告12個月感化令。

案情指,被告在紅磡差館里附近居住約兩年,梁姓女事主則在該處露宿。被告認為該社區衛生狀況堪憂,想把事主趕走,二人已有積怨。2026年7月15日晚上11時許,被告在紅磡差館里與機利士南路交界處向事主潑水後離開,事件遭男的士司機目睹並報案。

翌日晚上10時,被告再度在同一地點與事主糾纏,期間他扯着事主衣物,沿著街道將事主拖行約1分鐘,附近商店的閉路電視拍攝到事發經過。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後確認被告身份,並在7月18日拘捕被告。被告在警誡下承認犯案。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星期一(9月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被告12個月感化令。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星期一(9月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被告12個月感化令。

案件編號:KCCC2082/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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