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調解院秘書長鄭若驊指,國際調解院的簽署國已由最初的37個增加至47個,締約國亦增至16個,這些國家均是「一帶一路」倡議的參與者,而國際調解院目前亦已有成功案例。她表示,國際調解院是透過基於共識的多邊進程而建立,符合「一帶一路」倡議所強調的「共商、共建、共享」原則。
鄭若驊。資料圖片
鄭若驊在「一帶一路高峰論壇」上介紹,國際調解院的職能涵蓋解決國家之間的爭端,以及國際商事爭端等,其服務同時開放予非成員國及其企業使用。談到爭端處理的現實需要,鄭若驊指出,在貿易、金融等領域,更緊密的合作意味著更多的合同與更多的交易,但同時亦可能帶來更多爭端。她認為,當爭端發生時,關鍵並不在於能否避免,而在於如何管理和解決。她解釋,國際調解院架構下的調解建立在自願基礎之上,目標是更加高效、更具成本效益,並讓當事方能夠自主掌控進程與結果。
國際調解院
鄭若驊又形容,國際調解院可以成為「一帶一路」合作的潤滑劑,令爭端變成前行路上的減速帶,而非不可逾越的障礙。她表示,展望未來,國際調解院將繼續加強與國際夥伴的能力建設合作,並培訓調解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