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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uqi & Faruqi提醒再生元投資者 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申請限期為9月14日

商業事

Faruqi & Faruqi提醒再生元投資者 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申請限期為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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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ruqi & Faruqi提醒再生元投資者 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申請限期為9月14日

2026年09月15日 00:40 最後更新:00:58

全國領先的證券律師事務所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正調查針對再生元製藥公司(Regeneron Pharmaceuticals, Inc.,簡稱「再生元」或「該公司」)(NASDAQ上市代號:REGN)的潛在索償。該事務所提醒投資者,一宗已針對該公司提出的聯邦證券集體訴訟,其首席原告的申請限期為2026年9月14日。

訴訟詳情指控,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就再生元第三期Fianlimab-Libtayo研究的真實狀況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能披露實情。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指其初步統計假設存在根本性缺陷,主動治療組未能較標準療法取得有意義的臨床差異,且即使對照組表現未有超預期,該試驗最終亦未能就其主要終點達到統計學意義。

集體訴訟限期今晚屆滿: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提醒再生元(REGN)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的申請限期為2026年9月14日。 AP圖片

集體訴訟限期今晚屆滿: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提醒再生元(REGN)投資者,證券集體訴訟的申請限期為2026年9月14日。 AP圖片

2026年4月29日,被告披露第三期Fianlimab-Libtayo研究已作出修改,擴大了符合「無惡化存活期分析」資格的患者人數。受此消息影響,再生元股價於2026年4月29日下跌45.41美元,跌幅約6.2%,收市報每股686.36美元。

2026年5月15日,再生元發布新聞稿,宣布「第三期Fianlimab試驗……未能就改善無惡化存活期(PFS)的主要終點達到統計學意義」。受此消息影響,再生元股價於2026年5月18日下跌68.57美元,跌幅約9.8%,收市報每股629.68美元。

法院委任的首席原告,是尋求集體訴訟救濟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的投資者,其資格及代表性符合集體成員要求,並代表推定集體指導及監督訴訟。推定集體的任何成員均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亦可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繼續作為缺席集體成員。閣下是否擔任首席原告的決定,不會影響閣下分享任何賠償的能力。

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再生元行為資訊的人士聯絡該事務所,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

以下為投資者就再生元證券集體訴訟的常見問題:

再生元證券欺詐訴訟的內容為何?

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已代表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再生元證券的投資者,對再生元製藥公司(NASDAQ上市代號:REGN)提出證券集體訴訟。訴訟指控再生元及其部分高層就第三期Fianlimab-Libtayo臨床研究作出重大虛假及誤導性陳述。具體而言,訴訟指控被告隱瞞該研究的初步統計假設存在根本性缺陷,主動治療組據稱未能較標準療法取得有意義的臨床差異,且該試驗最終未能就其主要終點達到統計學意義。據稱,這次欺詐行為透過兩次披露曝光:首先是2026年4月29日,被告宣布擴大符合無惡化存活期分析資格的患者人數,導致再生元股價下跌約6.2%;其次是2026年5月15日,再生元宣布第三期試驗未能就其主要終點達到統計學意義,導致股價額外下跌約9.8%。

誰有資格參與訴訟?

在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包括首尾兩日,即「集體訴訟期」)期間,於NASDAQ購買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再生元製藥公司(NASDAQ上市代號:REGN)證券的投資者,可能有資格參與這次訴訟。參與資格不限於尋求委任為首席原告的人士;任何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再生元證券並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均可能分享代表集體獲得的任何賠償。鼓勵投資者審查其交易紀錄,以確定其購買是否屬於集體訴訟期內。參與訴訟不要求投資者在最終獲得賠償時,除了及時提出索償外,還需承擔任何積極的訴訟角色。

何謂首席原告,以及如何申請委任?

首席原告是法院委任的代表,代表所有集體成員指導訴訟,包括與律師合作就案件作出關鍵戰略決策。任何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再生元證券並蒙受損失的投資者,均可向法院申請委任為首席原告,但必須不遲於2026年9月14日提出,這是法院為此類動議設定的限期。法院通常會委任在尋求救濟中擁有最大經濟利益,且符合適用證券法充分性要求的動議人。重要的是,投資者無需尋求委任為首席原告,即可參與或可能分享這次訴訟可能產生的任何賠償。未尋求首席原告身份的人士仍可提交索償,並可能有資格獲得代表集體獲得的任何和解或判決的一部分。

若投資者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了再生元股票,應如何處理?

鼓勵在2025年8月1日至2026年5月15日期間購買再生元製藥公司(NASDAQ上市代號:REGN)證券的投資者,應立即審查其經紀及交易紀錄,以確認其購買的時間、規模及任何由此產生的損失。投資者應採取措施保留所有相關文件,包括交易確認書、賬戶結單及任何與其再生元持股相關的通訊,因為這些紀錄可能對任何未來索償至關重要。鑑於首席原告動議的限期為2026年9月14日,希望考慮擔任該角色的投資者應在此日期之前採取行動。投資者可能希望在限期屆滿前諮詢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以更好地了解其法律權利及選擇。保留律師或尋求首席原告身份並非參與任何潛在集體賠償的必要條件,但及時採取行動是明智之舉,以保留所有可用選擇。

為何投資者應聯絡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

Faruqi & Faruqi律師事務所已代表投資者進行證券訴訟數十年,並為股東追回數億美元。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再生元證券的投資者,可聯絡該事務所,免費及無義務地討論其法律權利、潛在索償及首席原告程序。

(美聯社)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是一間領先的全國性證券律師事務所,正調查微宏控股有限公司(簡稱「微宏」或「該公司」)(納斯達克:MVST)的潛在索賠。該事務所提醒投資者,尋求擔任聯邦證券集體訴訟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是一間領先的全國性證券律師事務所,在紐約、賓夕法尼亞州、加利福尼亞州及佐治亞州設有辦事處。該事務所自1995年成立以來,已為投資者追回數億美元。

微宏控股遭證券集體訴訟 投資者須於2026年9月21日前登記首席原告 AP圖片

微宏控股遭證券集體訴訟 投資者須於2026年9月21日前登記首席原告 AP圖片

訴訟詳情指,該公司及其高層違反聯邦證券法,作出虛假及/或誤導性陳述,及/或未能披露以下事實:(一) 由於庫存管理問題及微宏客戶商用車推出延遲等原因,被告誇大了微宏實現其利潤目標的能力;(二) 被告誇大了微宏在2025年底前完成湖州3.2期擴建項目的能力;(三) 因此,被告在所有相關時間的公開聲明均屬重大虛假及誤導。

2025年6月25日,淡倉研究機構Grizzly Research發表一份關於微宏的報告,指控該公司「虛報其大部分業務及能力」,包括誇大其生產設施(包括湖州廠房)的活動水平,以及誇大其商業合作夥伴關係帶來的潛在經濟機會。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在即市交易中急挫,一度下跌0.40美元,跌幅約10.23%,最終收市報每股3.90美元。

2025年8月1日,微宏宣布其財務總監舒爾茨(被告)離職,他僅加入該公司三個月。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下跌0.30美元,跌幅約9.93%,於2025年8月4日收市報每股2.72美元。

2025年11月10日,微宏發布新聞稿,公布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財務及營運業績,當中披露湖州3.2期擴建項目後的生產將不會在2026年第一季前開始,此前該公司曾多次告知投資者,擴建項目相關的額外產能將於2025年第四季投入運作。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下跌0.50美元,跌幅約10%,於2025年11月11日收市報每股4.48美元。

2026年3月16日,微宏發布新聞稿,公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季度及全年財務及營運業績,報告指該季度毛利率跌至約1%,較去年同期約36%大幅下降,原因為「專用儲能系統組件」產生的存貨減值費用。該季度收入為9,650萬美元,按年減少15%,遠低於市場預期的1.364億美元。消息傳出後,微宏股價下跌0.79美元,跌幅34.2%,於2026年3月17日收市報每股1.52美元。

法院委任的首席原告是集體訴訟中尋求最大經濟利益的投資者,其資格及代表性須符合集體成員要求,並代表潛在集體指導及監督訴訟。任何潛在集體成員可透過其選擇的律師向法院申請擔任首席原告,亦可選擇不採取任何行動,維持為缺席集體成員。閣下能否分享任何賠償,不受是否擔任首席原告的決定影響。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亦鼓勵任何掌握微宏行為資訊的人士聯絡該事務所,包括舉報人、前僱員、股東及其他人士。

微宏證券集體訴訟投資者常見問題:

微宏證券欺詐訴訟的內容是甚麼?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正代表微宏控股有限公司(納斯達克:MVST)的投資者,調查在集體訴訟期內據稱作出的虛假及誤導性陳述所引起的索賠。訴訟指控被告誇大了微宏實現其利潤目標的能力,據稱隱瞞了庫存管理問題及該公司客戶商用車推出延遲。訴訟進一步指控被告誇大了微宏在2025年底前完成湖州3.2期擴建項目的能力,曾多次告知投資者額外產能將於2025年第四季投入運作,但據稱生產直至2026年第一季才開始。這些據稱的失實陳述,據指透過2025年6月至2026年3月期間的一系列披露而曝光,包括一份淡倉報告、財務總監突然離職、擴建延遲公布,以及一份第四季度業績報告,當中毛利率據稱從去年同期的約36%急跌至約1%,收入亦遠低於市場預期。

誰有資格參與訴訟?

凡於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16日(包括首尾兩日)期間購買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微宏控股有限公司(納斯達克:MVST)證券的投資者,均有資格參與這次訴訟。集體訴訟不限於尋求委任為首席原告的人士;任何在集體訴訟期內於納斯達克購買微宏股份的投資者,均可能分享任何可能獲得的賠償。合資格投資者應審閱其交易記錄,以確定其購買是否屬於指定的集體訴訟期內。參與訴訟不要求投資者在案件中擔任任何積極角色。

甚麼是首席原告,以及如何申請委任?

首席原告是法院委任的代表,代表所有集體成員指導訴訟,包括與律師合作,就案件策略及任何潛在和解作出關鍵決定。任何擬議集體的成員均可向法院申請委任為首席原告,但此角色並非分享訴訟可能產生任何賠償的先決條件。這次訴訟申請委任首席原告的截止日期為2026年9月21日。不尋求首席原告角色的投資者,仍有資格作為集體成員參與,並分享任何賠償,而無需在訴訟中採取任何積極步驟。

投資者為何應聯絡法魯奇律師事務所?

法魯奇律師事務所數十年來一直代表投資者處理證券訴訟,並已為股東追回數億美元。在集體訴訟期內購買微宏證券的投資者,可聯絡該事務所,免費及無義務地討論其法律權利、潛在索賠及首席原告程序。

(美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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