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政報告提出11項鼓勵生育措施,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表示,措施涵蓋新生嬰兒獎勵金、房屋、稅務、育幼兒照顧及課後托管等範疇,政府是在可控範圍內推行,並非「慷他人之慨」,認為整套措施較全面及合適。他又指,獎勵金並非令沒有生育意欲的市民生育的關鍵因素,主要是發出政府鼓勵生育的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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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永興在電台節目中指出,其中一項措施是將第二名或之後子女的新生嬰兒獎勵金由2萬元提高至3萬元,原因是留意到不少生育的婦女有不只一名子女,不少婦女會生育第二胎或第三胎。他引用去年數字說明,生第一胎的孕婦佔約57%,第二胎約43%,數字與之前一年亦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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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永興強調,今次提出的11項措施除了獎勵金,亦涵蓋房屋、稅務、育幼兒照顧、課後托管等各方面支援。他指政府是在可控範圍內去做,並非「慷他人之慨」,認為措施是較全面及合適。
他亦提到,留意到有意見指為何香港沒有效法新加坡的鼓勵生育措施,強調每個地方的情況不同,大家走自己認為適合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