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由9月23日起正式將巴士及轉乘站的不文明行為納入法律規管,乘客大聲播放影音、飲食、亂拋垃圾或將腳踏上座椅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0新元(約3,074港元);若涉及隨地大小便或阻礙通行等嚴重情況,更可被罰款最高5,000新元(約30,734港元)。
新加坡由9月23日起正式將巴士及轉乘站的不文明行為納入法律規管。資料圖
新加坡陸路交通管理局(LTA)於21日發表公告,宣佈將相關監管框架正式擴展至公共巴士、巴士轉乘站及總站,從而統一公共巴士與地鐵系統針對擾亂秩序行為的規範。
新加坡由9月23日起正式將巴士及轉乘站的不文明行為納入法律規管。資料圖
陸交局表示:「此等規例將為所有乘客構建一個更為安全、舒適,且懂得互相體諒的公共交通環境。」
乘客大聲播放影音、飲食、亂拋垃圾或將腳踏上座椅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0新元。資料圖
新加坡國會已於去年10月審議通過《交通領域(雜項修正)法案》,為執行上述監管措施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目前當地包括地鐵與巴士在內的公共交通工具內,均已張貼告示警示,清楚列出乘客應當恪守的乘車禮儀。
乘客大聲播放影音、飲食、亂拋垃圾或將腳踏上座椅即屬違法,最高可被罰款500新元。資料圖
陸交局於公告中特別指出,在處理巴士上的擾民舉措時,核心考量是以盡量減少對其他乘客造成不便為原則,同時防止巴士服務班次受到延誤。
陸交局強調,公共交通工具屬於社會共享空間,每位乘客均有責任共同維護良好乘車環境。資料圖
獲官方授權的公共交通工作人員(例如查票員及巴士轉乘站職員),有權向涉嫌違例人士發出違規通知單(Administrative Notification of Offence),隨後由陸交局跟進調查。為了確保行車安全,巴士車長將不會獲授權開立違規通知單。不過,車長仍可依據現行運載條款,口頭勸喻乘客停止滋擾或破壞秩序的行為。倘若乘客不聽勸告,車長有權要求對方下車;若對方拒絕配合,車長可向巴士營運控制中心求助,遇到極端嚴重個案亦可直接報警處理。
陸交局強調,公共交通工具屬於社會共享空間,每位乘客均有責任共同維護良好乘車環境。新加坡旅遊局網頁圖片
類似的執法機制早已於地鐵網絡行之有年。根據陸交局先前公佈的統計數據,2025年6月至9月期間,地鐵網絡合共開出59張針對不文明行為的違規通知單,平均每月約15張,相較以往每月約27張已有顯著下降。相關違規個案中,大多涉及於地鐵站或車廂內飲食。
陸交局強調,公共交通工具屬於社會共享空間,每位乘客均有責任共同維護良好乘車環境。然而公告亦補充,即使新法規上路,陸交局與巴士營運商在應對缺乏公德心的行為時,仍會因應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並秉持公平原則,特別是遇到身心健康存在特殊狀況的乘客時,會作彈性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