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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租觀塘工廈扮收數公司營運電騙中心 警拘20人涉16案呃逾130萬

社會事

詐騙集團租觀塘工廈扮收數公司營運電騙中心  警拘20人涉16案呃逾1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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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集團租觀塘工廈扮收數公司營運電騙中心 警拘20人涉16案呃逾130萬

2026年09月29日 23:30 最後更新:23:30

東九龍總區刑事部經深入調查後,於星期二展開代號「熒霧」的執法行動,突擊搜查觀塘一個工廠大廈單位,成功搗破一個本地犯罪集團營運的電話詐騙中心。行動中,警方以「串謀行騙」及「洗黑錢」罪拘捕20名集團成員,涉嫌與至少16宗電話騙案有關,涉案總金額超過130萬港元。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表示,留意到有不法分子假扮收數公司、以電話恐嚇形式追數的案件,由今年1月至6月有上升趨勢。東九龍總區刑事部遂針對這類電話詐騙案件作進一步調查,發現一個本地詐騙集團在觀塘營運「電話詐騙中心」,而在6月至8月期間,最少有16宗電話騙案相信來自同一個犯罪集團,涉及騙款超過130萬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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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在過往一星期成功鎖定一個假扮收數公司的電話詐騙集團,並採取代號「熒霧」的執法行動。行動中,警方以串謀行騙及洗黑錢罪名,拘捕共20名集團成員,並於星期二(9月29日)成功搗破一個以工廠大廈單位作掩飾的「電話詐騙中心」。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指出,財務集團會致電受害人,假扮成財務公司,聲稱受害人有未還清的款項,不法分子會利用受害人的驚慌、想盡快息事寧人的心態,進行心理威嚇,要求受害人即時轉帳到指定的銀行戶口。其次,犯罪集團會選擇在辦公時段犯案,令受害人在忙碌的工作狀態下警惕性大幅下降,沒有多餘時間核實資訊,被迫轉帳匯款,最終受騙。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還發現,犯罪集團會以短租形式租用工廈單位,並且頻繁更換地址及轉換SIM卡電話號碼致電受害人,目的是增加警方的追查難度。

經警方情報分析及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個活躍於本地、由黑社會操控的詐騙集團,該集團租用了一個位於觀塘的工廈單位作為「電話詐騙中心」。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於星期二派出探員突擊搜查該單位,行動中一共拘捕20名集團成員,包括14男6女,年齡介乎20至61歲,當中包括一名集團主腦、3名員工及多名傀儡戶口持有人,並檢取12部電話、一部平板電腦及大量電話儲值卡。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警方展開「熒霧」行動搗破電話詐騙中心 , 拘20人 。

被捕人士分別報稱為文員、售貨員及無業,現正被警方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然進行中,追查資金去向亦是調查方向,不排除會有進一步拘捕行動。

警方藉此機會提醒市民,如收到來歷不明的電話,請提高警覺;若來電者以任何理由或藉口要求過數到由對方提供的指定戶口,務必核實對方身份或有關公司的資料,時刻提高警覺。如有懷疑,市民可致電警方24小時防騙熱線18222,或使用防騙伺服器查核對方身份或資料。

警方同時強調,市民如果租借或賣出銀行戶口予其他人使用,而該戶口被不法分子用來處理贓款,就有機會干犯洗黑錢罪行。犯罪集團成員操作戶口固然違法,傀儡戶口持有人亦會干犯洗黑錢罪。洗黑錢是非常嚴重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500萬元及監禁14年。不論借出或賣出戶口,清洗黑錢所帶來的刑罰及後果遠超於犯罪集團給予的金錢利益。警方呼籲市民緊記:銀行戶口,不租、不借、不賣。

警方最後提醒市民,切勿向他人出售自己登記的電話卡,因為如果這些電話卡被人利用作詐騙或其他不法用途,出售或借出這些電話卡的人士其實已經協助了這些罪行發生,有機會構成刑責。而「串謀詐騙」屬於極之嚴重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警方對任何利用科技手段進行詐騙的違法行為絕不姑息,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一名29歲本地男子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兩項俗稱「洗黑錢」的「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罪名成立,被判囚54個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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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於2019年初陸續接獲78名受害人報案,指他們向一間公司購買與虛擬貨幣相關的電腦設備及服務後,未能收到相關回報或退款,總損失金額約2,800萬元。商業罪案調查科人員經調查後,拘捕3名男子,包括本案被告,懷疑利用銀行戶口處理大約410萬元的犯罪得益。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租借或賣出個人銀行或支付工具的戶口,以免被騙徒利用作洗黑錢及收受騙款。如任何人租借戶口,有機會觸犯洗黑錢罪,可被判罰款500萬元及監禁14年。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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