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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當局提醒已簽收購信件業主 須於本月15日或之前簽妥買賣協議

社會事

大埔火災|當局提醒已簽收購信件業主 須於本月15日或之前簽妥買賣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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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火災|當局提醒已簽收購信件業主 須於本月15日或之前簽妥買賣協議

2026年10月06日 16:17 最後更新:16:53

房屋局就大埔宏福苑的善後安排發出提醒,指A至H座八座單位的業主,若已於8月31日或之前交回已填妥及簽署的「接受收購建議信件」,則不論當日作出的是哪一個選項,均須在10月15日限期屆滿當日或之前,完成簽署出售其宏福苑單位的《買賣協議》。

宏福苑。資料圖片

宏福苑。資料圖片

當局同時表示,若業主因特殊情況而未能及時簽署上述《買賣協議》,政府會本着情、理、法兼備,並且以情為先的原則,按個別情況酌情考慮作出適切安排。房屋局列舉的特殊情況例子,包括未能釐清宏福苑單位的業權,或需要較長時間處理遺產承辦事宜。政府會在限期前通知相關業主。

為宏福苑業主而設的「特設銷售計劃」,已於9月29日正式展開選樓程序。按照安排,完成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的申請者,已經在法律上確認向政府出售其持有的業權,並會獲邀選樓。房屋局早前已根據電腦系統隨機抽籤的優先次序,開始分批發出邀請信,申請者會陸續按照信件上訂明的日期和時間前來選購「特設銷售計劃」推售的單位,預計於11月底完成所有選樓程序。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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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因上述特殊情況尚未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的業主,房屋局指出,若他們在「特設銷售計劃」選樓期結束前完成簽署,仍會獲邀選樓。不過,如其宏福苑單位的業權尚未轉讓予政府,房屋局只會在選樓階段先為其預留一個「特設銷售計劃」下的新單位,待其宏福苑單位的業權完成轉讓予政府後,香港房屋委員會或香港房屋協會方會與其簽訂購買新單位的《買賣協議》或《臨時買賣協議》。

鑒於限期將至,由房屋局統籌的「解說專隊」正加緊聯絡尚未簽署出售宏福苑單位《買賣協議》的業主,以提供所需協助。「解說專隊」會持續與宏福苑業主溝通。若業主有任何查詢,可聯絡負責他們個案的「解說專隊」職員,或致電熱線2129 8133。業主亦可瀏覽及查閱了解詳情。

房屋局局長何永賢透露,宏福苑「特設銷售計劃」的選樓程序正持續推進,至今已邀請百多戶業主前往選樓,平均每日處理約30多戶。她表示,不少業主已揀選到心儀單位,當中相當一部分人傾向選擇較快落成的項目。

何永賢FB影片截圖

何永賢FB影片截圖

何永賢在一個電台節目中指出,目前有90.6%宏福苑業主已完成簽署《買賣協議》。她提到,現時提供的單位中約七成屬於400萬元以下,並強調在安排上具備更大靈活性,盡量方便業主,包括業主最終仍可選擇收取現金,或補付差價購買心儀單位。

何永賢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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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同時提醒,業主須於10月15日或之前完成簽署《買賣協議》,否則會被視為拒絕接受方案。不過她亦明白部分業主面對實際困難,例如身體不適未能到場選樓,或仍有法律程序未完成等,當局會彈性處理相關特殊情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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