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表示,滲水投訴處理機制自今年7月中調整以來,由食環署及屋宇署組成的「聯合辦事處」,截至本月22日共收到19,048宗滲水舉報個案,所有個案均已有個案經理獲分派作跟進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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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跟進過程中,當局已就4,322宗個案向懷疑滲水源頭單位發出建議維修通知書,這個數字相當於已檢查個案的34%左右。黃淑嫻進一步交代核查進度,指通知書期限屆滿之後,聯辦處會以12個工作天內到場核實情況為目標;而截至10月3日,核查期限已經屆滿的個案共有1,827宗。
在這批個案之中,已完成核實工作的有828宗,其中約一半、即424宗的滲水問題已經獲得解決。另有29宗個案,由於業主提交證據證明正在安排維修工程,因此獲准延期處理;至於餘下的375宗,第二及第三階段調查已經同步展開。
環境及生態局副局長黃淑嫻。資料圖片
黃淑嫻亦提到新程序下的執法安排,當局會向沒有履行維修責任的業主發出「妨擾事故通知」,同時向有關業主追討檢驗費用。她預計,新程序要到今年7月中才開始推行,因此最早也要約到12月中,才會有完成調查、確認源頭、發出「妨擾事故通知」以及追討調查費用的相關個案數目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