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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講就容易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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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條立法講就容易

2017年02月06日 20:14 最後更新:20:22

特首參選人曾俊華提出重啟基本法23條立法,還說希望趕及在2020年現屆立法會任期完結前進行,可說是最具體提出23條立法時間表的候選人。連現任特首CY過去都未提出過這種23條立法時間表,曾俊華可說是「堅過CY」。

如果睇波是爭取民意支持的話,提出23條立法就是爭取阿爺支持,希望當選後可以得到阿爺任命,實在用心良苦也。

「鬍鬚曾」講23條立法的方法,話出個白紙草案做公眾諮詢,搵有公信力的法律界人士參與,廣泛諮詢市民,以非常透明的程序下進行,他相信可以搵到可以接受的方案。

廣泛諮詢、有公信力、非常透明,這一連串都是十分漂亮的字眼,但在連串美好言詞堆砌之下,是否可以砌出一個共識出來,實在令人極度懷疑。

有關2003年23條立法的故事,有些場合我親歷其境,不是共識形成,而是共識破滅,如今仍歷歷在目。

所謂23條立法,是基本法23條規定香港自行立法禁止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關鍵在「自行立法」這四個字,在23條述及的5類罪行中,香港原有法律沒有「分裂國家」的概念,其餘4類現行法律或多或少有觸及。

按道理香港在97年後回歸祖國,這些涉及國家安全的重大法律,全國人大常委可以頒佈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但國內法律相當嚴厲,為免港人憂慮,才在基本法寫明讓香港「自行立法」。所以23條立法的本質是一個較寛鬆的安排,不用全國性法律在港實施,確保相關法律符合香港普通法的理念。

話雖如此,阿爺和特區政府在2003年時明知話題敏感,也高度戒備,甚麼白紙草案、廣泛諮詢、非常透明的事情,當年也做了,而且還差不多有共識。

關鍵是「差不多」三個字。當時社會對23條立法有很大反對聲音,主理其事的保安局局長葉劉和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對外雖然力挺立法草案,但實際上全力遊說中央讓步,最關鍵的一點是爭得中央同意,以「暴力」作為立法的重點,光說不做,做了不涉及暴力,都不能入罪。題外話說說葉劉和詩姐私下都為香港利益努力向阿爺爭取,外界對她們的批評殊不公正。

我說的小故事,發生在2003年某月某一天,在中央政策組屬下一個小組,我是其中一個成員,另一個成員是某個泛民政黨的大狀,當日的新聞是政府作出讓步修改了23條立法草案的內容(就是遊說阿爺的成果),在當日早上政府會見了大律師公會的代表,向他們講述政府的讓步和修訂。

我們一班小組委員等開會時,見到泛民大狀施施然進場,大家很關心大律師公會對修改草案收不收貨,就向大狀提問,泛民大狀吐了一句:「修改都OK啦」尤記得當時大家有放下心頭大石之感,覺得泛民大狀也收貨,這場政治風波應可化解了。

結果大家都知,2003年夏天由一個泛民小團體民陣發行七一遊行,政治風起雲湧,有50萬人上街,最後已經搞不清多少真正為23條上街,多少人因為沙士、因為公務員減薪、因為樓價暴跌而上街,但在那個政治洪流之下,泛民對23條立法修訂版由「都OK」變成「好唔OK」,馬上轉了軚,推翻了法例,推倒了特首。

 

這就是政治,我就不信再來個公開透明諮詢,就可以為23條立法了。這些事情講就好容易,做就很難。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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妥協的藝術

 

特首選舉進入直路,泛民主派的325票怎樣提名,成為關注焦點。據他們露出的口風,是想提名曾俊華與胡國興,與林鄭月娥對決。

分析泛民這種行為,可以從技術和理念的層面去看。從技術層面看,放胡官及曾俊華兩人入閘,藉此推倒林鄭,並非高招。更狠毒一點的是應該把325票分成兩份,提名曾俊華和葉劉淑儀入局。

葉劉入局與胡官入局的最大不同之處,是胡官入局,頂多能夠在辯論上幫曾俊華狙擊一下林鄭,發揮不到分票的實際作用。而葉劉入局則可能拉走部分建制派選票,因為建制派之中,有人覺得葉劉比林鄭更適合當特首。

這樣說可能馬上會招來反駁:泛民如何能夠支持葉劉這個建制派入局?這個問題的答案,便提升到第二個層次:理念的問題。

泛民主派號稱爭取民主,當中可以分為「理念純粹派」和「策略派」,前者有點像當年的港督彭定康,不願意與中國妥協,堅持要推進比較純粹的民主政制。「策略派」則比較像前港督衛奕信,他是英國外交部的中國通,比較願意與阿爺協調,爭取能夠可以向前推進的民主政制。

泛民在2015年否定了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因為當中建議特首普選要先由一個提名委員提名,泛民堅持要有「真普選」,所以否定了這個方案,這是一種典型的「理念純粹派」行為,如果泛民真的一以貫之,頂多只能支持胡官入閘,莫講不能夠支持葉劉,曾俊華也不能支持。因為曾俊華在「人大831決定」(即特首普選必先經由提名委員會以過半數提名)的態度上頗為曖昧。

曾俊華的取態不符合泛民的「真普選」原則,理應不能接受。不過,公民黨的郭榮鏗昨日說,泛民將會提名曾俊華和胡官,但不會提名葉劉,因為她在重大議題上不符合泛民期望。郭榮鏗希望葉劉能夠在「831」原則上表達反對的立場云云。事實上,曾俊華與葉劉對「831」取態差不多。泛民用這種理由否定葉劉,但卻接受曾俊華,有雙重標準之嫌。

從泛民對政改方案的堅持原則態度,與提名曾俊華的妥協態度,可以說是應該妥協的時候,沒有妥協,沒有接受政府提出的政改方案,剝削了香港人投票選特首的權利;在不應妥協的時候,卻作出妥協,不顧原則,支持建制派的曾俊華角逐特首,行為前後矛盾。

矛盾的政治行為,總有背後共通的理由。說到底,泛民矛盾行為的背後,共通點就是反對中央。否定政改方案,因為該方案是中央支持的方案,泛民擔心通過了方案之後,中央氣勢大盛,泛民無立足之地。至於支持曾俊華挑戰林鄭,也是反對中央,因為林鄭是中央屬意的候選人。事實上,曾俊華與林鄭的政治背境和立場的本質差別不大。

我與泛民派朋友談起,他們說林鄭是「CY 2.0」。但我認為,如果中央對於政治問題的強硬度是10,CY是6,曾俊華是2,林鄭頂多也是3至4,說她是「CY 2.0」,在對中央的政治忠誠度上,似乎抬舉了她。泛民要反對她,硬要塞給她一個理由,也無不可。

泛民向來都是親美反中,過去美國佔了民主道德高地,中國給人印象是一個保守落後的政權。如今美國出了一個沒有什麼道德的總統特朗普,中國支持全球貿易,站的道德高地比美國更高。泛民就像抬著一支大杉向前行的人,形勢已經變了,太累了,卻不懂得轉膊,陷入了一個「盲目反中、低能親美」的困境。光是陳方安生去參加特朗普就職典禮,便變成知識分子講的一個笑話。

以泛民這種僵硬的行為模式,如何能夠從阿爺手中爭取到民主,確實讓人極之懷疑。盲目地反對,只能減低阿爺對香港的信任,最後造成惡性循環,泛民硬,阿爺更硬。對香港發展民主,完全有害無益。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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