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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被欺凌的故事

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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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自己被欺凌的故事

2017年04月06日 18:23 最後更新:20:11

香港大學接連爆出性虐欺凌事件,先有聖約翰堂下體滴蠟,近日再流出影片,見到一群穿著HKU Chemistry(化學)T-shirt的男生,懷疑在大學宿舍內,按著一名男生,施虐者脫褲露出陽具,用陽具拍打受虐者的頭部。

涉事的香港大學學生會李國賢堂學生會幹事會發聲明,指事件並不涉及任何欺凌成份。如此回應令人大開眼界,此事若非欺凌,就是變態的性戲,而片段顯示甚似欺淩。

我並不是衛道之士,但見到大學生出現如此低能的欺凌事件,深感憤怒。因為我小時候也是被欺凌的對象,對這些事情感受殊深。

我讀中一時,有一件事令我終生難忘。當日是某個平常的下午,在學校的有蓋操場,當時有六、七個同學圍著我調笑,由於我是全班最矮小的學生,當然也是最好欺負的了,他們都向著我大喊「馬騮」的花名。先是動口,繼而動手動腳,把我推得東歪西倒。其中幾個同學用腳踢我,在我的白恤衫上踢出幾個黑黑的鞋印,那情景至今仍歷歷在目。

我身體瘦小,只得任人欺侮,這群同學玩夠後陸續離去後,只留下深深不忿的我。眼見一個比較矮小的同學也跟著人一起欺負我,就跟在他後面,想打他一兩下洩憤。走到課室門外,見到地上放著很多同學的布書包,我順手拿起其中一個向他拍去,怎料他頭上鮮血泊泊流下,我自己也嚇呆了。原來書包裡面放了一個鐵筆盒,我在不知情下打破了同學的頭。

我當時如「斷片」一樣,記不起往後發生的事情。如果事發在今天,我可能已經登上報紙版面,成為打傷人的壞學生。如今見到港大學生用陽具拍打同學的頭部,真的不明白為何如今的大學生,會做出44年前中一學生欺凌別人更差很多的行為。

最近讀了一本書,可以作為這些行為作出解釋。書名叫《被討厭的勇氣》,作者是日本哲學家岸見一郎。他運用了奧地利心理學大師阿德勒(Alfred Adler)的概念,融合了自己的觀察,去解釋很多歪變的行為。

阿德勒納認為教育的目的是教人自立,所謂自立,是我的價值,由我自己決定。所以,十歲的小朋友也可以自立,而有些人去到50、60歲也未能夠自立。岸見一郎引用阿德勒的分析,講出無論年齡是多少,行為出現歪變,可以分為五個階段。

第一是「尋求稱讚」,有些人要透過做「能獲得稱讚」的事情,希望在「群體之中取得具有特權的地位。」沒有人稱讚,就不會行動;要是做錯事沒有受罰,就有可能做出不當行為。第二階段係「引起注意」。就是所做的事情,得不到稱讚也無所謂,總之引人注目就對了,也足以確保自己在群體中的位置。

第三階段是「權力鬥爭」,即是不順從任何人,不斷挑釁、挑起戰爭,藉由戰爭的表現來誇耀自己的「力量」,可以說是一種「反抗」態度;當決心挑起權力鬥爭時,卻仍然得不到特權及地位時,就會出現第四階段:策劃「復仇」行動。對那些不認同「我」、不愛「我」的人,進行復仇。最後的階段就是「證明自己無能」:倘若以上四階段都無法成功,就會傾向「直接放棄」;用盡各種方法和手段來「證明」自己有多無能,把「我就是笨蛋、廢青」掛在嘴邊。

大學校園出現「下體滴蠟」、「露鳥打頭」的行為,更見不到有很多人公開譴責。這些年,好像學生做什麼事情都是對的、學校管他們是錯的、政府更加是邪惡的。所以對於學生欺凌他人,沒有人會去糾錯。無論是中學生或者大學生,都可以沿著出位路線,尋求稱讚,引人注意。在越做得出位,越能夠在同儕之間鬥爭中顯示力量,獲得認同。

 

我建議家長們看看這本書《被討厭的勇氣》。要叫無論是家長或者孩子,都要有獨立的思考,尋求自己的價值。不怕講出與別人不同的說話、不怕被別人討厭、不需要透過欺凌的行為惹人注意、也不需要透過語言或者行為暴力去確認自己身份和角色。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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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力出招拆解兩難題

 

新一屆立法會會期開始,在首次大會上,政府就動議討論有關宏福苑災後支援重建工作的議案,政府亦直接提出針對維修工程和防止火災危險的問題。

第一. 打擊圍標。

身兼調查及規管工作組組長的政務司司長陳國基說,為了打擊圍標問題,建議加強市區重建局的角色和功能。現在市政局旗下已經有一個「招標妥」的程序。政府建議加強相關功能,為參與的顧問和承辦商訂定嚴格的預審名單,由市建局因應維修項目範疇為業主招標和評標,名單內顧問和承辦商才可以參加競投,申請政府維修資助大樓必須參加該平台。

現時市建局的「招標妥」是扮演一個支援的角色,未來市建局會因應項目維修範疇為業主招標和評標,市建局的協助程度會提高,相信有助居民防止工程競投時被人圍標。另外,工程期間局方會抽查動態監督工程,確保維修資助按進度發放,並要求顧問和承辦商在重要工程節點,例如大幅修改工程範圍或增加工程費用時,要提交報告。簡而言之,政府會進一步介入私人大廈維修工程。

第二.  規管維修工程。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因應宏福苑大火,政府會擴大《建築物條例》的修例範圍,包括建議將大型樓宇的維修工程,由目前多數為二級小型工程升級為一級小型工程,除了要聘用項目承建商,亦要聘用第三方專業人士提交施工方案,包括安全措施及監工計劃書。另外亦賦權屋宇署就大廈維修的方法及程序訂定要求,清晰講明何為「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

政府這個改動是主要針對現在大廈維修是二級小型工程,據說市場上只有十多間中型的維修公司會參與競標,但如果升級為一級小型工程,更具規模的公司就可以參與。

另外,現時對建築物料的安全標準要求比較籠統,政府會頒布具體標準,訂明法律要求,以便對違規者直接作出檢控,並提高罰則,屋宇署亦會加強抽查和執法。

第三. 加強防火。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說,政府在火災後已採取多項針對性措施,並部署中長期方案,包括成立專業巡查隊,全面排查正進行大維修樓宇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至今已完成排查250幢高風險的目標樓宇。政府亦擬引入一些新的法定要求,如要關閉主要消防裝置,必須事先申請,又加強主要消防裝置停止操作期間對居民的警示,要求在當眼位置和所有停用的裝置上要張貼通告。

政府亦希望引入定額罰款制度,及時處理和糾正一些容易核實的違規行為,例如阻塞走火通道;如果消防裝置的註冊承辦商簽發佈虛假設備證書,罰則會由現時最高罰款5萬元大幅提升,並希望可判處監禁。

第四. 改革大廈管理。

民政及青年局局長麥美娟表示,要改革大廈管理工作,民青局已著手檢視《建管條例》,將進一步要求法團在裁決工程和開支金額時,按合約金額設定不同級別的業主表決要求,包括提高大型維修工程和大額採購的親身出席和投票門檻,提高委任代表文書的透明度,進一步完善大型維修工程採購的利益申報,清晰業主大會的安排,賦予主管當局更多權力適時介入並提供協助。

第五. 加強工人防火意識

勞福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政府會實施地盤全面禁煙,並會立法規定在所有地盤內禁止吸煙。勞工處已啟動修例,對總承建商、分判商及地盤內所有人士,施加明確法律責任,以減低建築地盤因吸煙而引致發生火警的風險。

政府全方位檢視各方面問題,包括打擊圍標、加強懲罰使用不合標準的建築物料及停用消防裝置、大力加強地盤或消防裝置物料的巡查、全面地盤禁煙、改革大廈管理。治亂世,用重典,政府修例提高刑罰,加強巡查,應該可以起到一定的阻嚇作用。

當然,沒有任何法例可以防止所有違規行為,政府都要邊做邊看,要注意修例後的實際效果,亦要留意不要過份要求,以免拖延維修時間及大幅推高維修開支。政府面對的是一個兩難題,既要避免災難再次發生,又要兼顧維修工程的效率及市民的可負擔能力,政府任重道遠。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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