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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鞋頭為何翹起?

古代鞋頭為何翹起?

古代鞋頭為何翹起?

2018年05月20日 15:00 最後更新:05月21日 17:09

鞋尖上翹是中國古鞋的最典型特徵。先秦時期,鞋尖已普遍往上翹,而鞋翹的起源還可提前。據青海出土的氏族部落時期的陶器上畫有一人,足上已著鞋,而且鞋尖上翹,被視為中國最早的鞋翹形象。

吐魯番阿斯塔那唐代絹畫中可見鞋翹情況 (網上圖片)

吐魯番阿斯塔那唐代絹畫中可見鞋翹情況 (網上圖片)

1935年,考古學家第十二次發掘殷墟時,在侯家莊西北岡一個名為「HPKM1217」的墓發現一件石刻,是一無頭人像的右半身,肩以上已截斷,著裹腿和翹尖鞋。史學界認定,這是商代一部分人的裝束,說明鞋翹已十分普遍。到了春秋時代,十分重視履頭前翹,漢代五經中《儀禮·士喪禮》記載了:「商祝掩,瑱,設幎目,乃屨,綦結於跗,連絇」。「絇」是古時鞋頭上的裝飾,有孔可穿繫鞋帶。到了漢代履頭絇開始有分歧,稱為「歧頭履」。在湖南長沙馬王堆漢墓中,出土過雙尖翹頭的歧頭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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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魯番阿斯塔那唐代絹畫中可見鞋翹情況 (網上圖片)

吐魯番阿斯塔那唐代絹畫中可見鞋翹情況 (網上圖片)

《儀禮·士喪禮》局部 (網上圖片)

《儀禮·士喪禮》局部 (網上圖片)

《女孝經圖》局部 (網上圖片)

《女孝經圖》局部 (網上圖片)

唐代《搗練圖》的鞋翹情況 (網上圖片)

唐代《搗練圖》的鞋翹情況 (網上圖片)

《儀禮·士喪禮》局部 (網上圖片)

《儀禮·士喪禮》局部 (網上圖片)

到了南北朝時期,鞋飾豐富,款式各異,主要也表現在鞋翹上。如晉有鳳頭履、聚雲履,南朝梁有分梢履、立鳳履、翁頭履,南朝陳也有玉華飛頭履;早在西晉永嘉時期,也有鳩頭履,其中鳳頭、立鳳和玉華飛頭履為婦女所穿,其他一般為男子所著。其時,女鞋鞋翹還有多瓣形,一般鞋頭都很高。

我們能透過新疆吐魯番阿斯塔那出土唐代絹畫,見到婦女著高頭絇履。履式區別主要在鞋頭上,有圓有方有尖,或分為數瓣,或增至數層,但又都為高翹形式。唐代詩詞也有印證,如王涯《宮詞》之二:「春來新插翠雲釵,尚著雲頭踏殿鞋。」

唐代多采多姿的鞋翹為後人留下實物,如吐魯番出土的一雙高頭錦履,前端用紅底花鳥紋錦,襯裏用六色條紋花、鳥流雲紋錦縫製,極為絢麗。

《女孝經圖》局部 (網上圖片)

《女孝經圖》局部 (網上圖片)

到了五代時期,有所謂的「尖足鞋」即「三寸金蓮」,宋代時就有了翹尖小腳鞋。宋人所畫《女孝經圖》中女像就是穿著這種紅翹尖履。在南宋墓出土過的鞋翹更高達七、八厘米。明代時,受元朝服飾影響,靴子進一步發展,技藝水平提高,但鞋翹仍然是一個重要標誌。在當代著名小說《西遊記》中,關於明代鞋飾的鞋名描述也有不少。如「麻經葛緯雲頭履」、「步雲履」、「雲鞋堆錦繡」等,這些也是社會生活的反映,當時鞋翹款式豐富多彩。

唐代《搗練圖》的鞋翹情況 (網上圖片)

唐代《搗練圖》的鞋翹情況 (網上圖片)

清代以後,女子普遍穿著高底鞋,「金蓮」和圓頭圓口鞋,男子除了靴,所穿布鞋式樣和現在相差不多。因此,清代鞋飾日趨形成「平頭鞋」新格局。僅帝王達貴的靴鞋,鞋底前端略微上捲,並無明顯的鞋翹狀態。而西南、西北的少數民族以及蒙、朝鮮等族的傳統鞋飾,仍保留著鞋翹色彩至今。

至於中國的鞋頭為什麼是翹起?綜合而言,大體有以下幾個可能性。首先,中國古代男女服飾皆以裙袍為主,鞋翹可用來托住裙邊,不至跌滑;第二,鞋翹一般與鞋底相接,鞋底牢度大大優於鞋面,可延長鞋飾的壽命。其三,鞋尖的上翹,似與古建築的頂角上翹有相同的解釋,代表著信仰和尊崇上天,這個原因偏向封建迷信。

一塊距今約1800年的馬賽克碎片描繪一名赤裸上身、與豹對戰的女性鬥士,證實古羅馬競技場中確實存在女性與猛獸搏鬥的表演,挑戰外界對當時性別角色的既有認知。

主要在圓形劇場與野獸搏鬥

據外媒報導,柏克萊加州大學學者馬尼亞斯(Alfonso Mañas)指出,這名女性被稱為「女獵人」,這類表演者與傳統角鬥士相似,但主要在圓形劇場與野獸搏鬥,而非與人對戰。在這塊可追溯至西元3世紀的藝術碎片中,該名女子正以鞭子與一隻豹對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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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學界曾猜測該人物是否為暖場角鬥士,也就是手持鞭子刺激猛獸的表演者,類似馴獸師或鬥牛場的小丑,但馬尼亞斯駁斥此說法,理由是該人物缺乏男性馴獸師常見的護臂與棍棒,而且最明顯的特徵在於其豐滿的胸部。

目前仍存有兩尊女性角鬥士雕像

在競技場中,女性通常以裸胸且不戴頭盔的形象登場,藉此與男性戰士區隔,這種裸露形象同時具有娛樂與挑逗觀眾的功能,也是女獵士表演的重要元素之一。事實上,目前仍存有兩尊女性角鬥士雕像,兩者皆為裸胸造型。

FB@Archaeology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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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裝飾於宴會廳

這件作品原於1860年在法國蘭斯(Reims)出土,包含多幅競技場狩獵場景。馬尼亞斯推測,這幅傑作原先裝飾在一名資助鬥獸賽事的富豪家中,可能位於宴會廳,讓賓客在進餐時得以欣賞。雖然作品主體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毀於砲火,但19世紀考古學家洛里凱(Jean-Charles Loriquet)留下的繪圖與現存碎片高度吻合。

女鬥士應屬於社會底層

研究指出,這名女鬥士應屬於社會底層,因為古羅馬貴族女性不可能被允許赤裸上身進行表演,但她手持鞭子的特徵顯示,該名女子並非被判死刑的囚犯,當時常被送入競技場供猛獸處決,而是受過訓練的專業猛獸鬥士。

FB@Archaeology Magaz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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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推測,該作品年代約為西元3世紀,而當時羅馬帝國其實已明令禁止女性角鬥士競技,顯示這類「狩獵表演」似乎未受影響。專家分析,這可能與古羅馬人崇拜狩獵女神黛安娜有關。相較於被視為男性主導的人對人決鬥,女性狩獵猛獸的形象更容易被大眾接受,而且在當時的文化背景下,殺死動物並不具備現代社會的道德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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