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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及大律師會前後主席 齊撐上訴庭判決

政事

李國能及大律師會前後主席 齊撐上訴庭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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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國能及大律師會前後主席 齊撐上訴庭判決

2017年08月28日 16:31 最後更新:17:43

上訴庭就雙學三子衝擊政府總部廣場案,對三名被告加刑,引發連串中外反對聲音,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公民黨梁家傑更指,雙學三子是政治良心犯,律政司借法庭之手打壓抗爭者。

不過這些言論卻惹來法律界的大反彈,指政治打壓、政治犯等評論既荒謬又損害香港法治。最先是前大律師公會主席石永泰出來發炮,捍衛上訴庭判決,指雙學三子「求仁得仁」,更力斥戴耀廷是變形蟲,戴著法律學術帽子在搞政治。

繼而其他大律師公會的前任及現任主席亦接力出手。前主席譚允芝公開質疑稱雙學三子是「政治犯」,這「會令世界好有反應、震驚」,她認政治犯是指一些人與當權者意見不合時,以不相關原因由無罪「屈」成有罪。現在根本不是這回事,現在講緊的是量刑,而上訴庭有清楚解釋為何要判處阻嚇性刑罰,量刑理據亦相當充份。她不覺得此案是政治逼害,說律政司長因政改被否決而記恨在心,更是「夾硬講」。

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亦出來捍衛上訴庭,認為外界對法庭的評論,要建基在足夠的客觀基礎,若不斷說香港失去司法獨立,會削弱外界對香港法治的觀感,令一些不是真的事情跌入「自我實現預言」,非港人所樂見。他認為,律政司不能任意妄為,因為最終也要交由法庭考慮律政司的覆核理據,要法庭同意才有今日的判決。

除了這批大律師公會前後主席外,最新是前終審法院首席大法官李國能亦出場,他接受《南華早報》訪問時說,指控法院向示威者判刑有政治動機,是毫無根據的說法。這些指控會影響公眾對司法獨立的信心,是不負責任亦不應作出的指控;大家可以同意或不同意案件判刑,他看不到判刑是受到政治干預,認為提出有關說法是「荒謬的(absurd)」。

雖說十個律師有十一種意見,但法律界今次已形成一個聲音,指上訴庭判決是純按法理判決,應無問題;相反部分法律界內指責上訴庭判決的理據就比較薄弱,只有公民黨的梁家傑,但他的政黨身份明顯蓋過他曾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身分。

今次法律界重磅人物罕有地不斷出來提衛上訴庭判決,可能因法律界不想見到外界因政治爭拗,損害公眾以至國際對香港法治的信心,這既不符事實,亦對香港及法律界都有損無益。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梁、游案塵埃落定,終審法院昨日拒絕他們上訴至終院的申請,事情有了結局,大家就不太看重過程了,其實昨天終院法官和梁、游大狀的對話,部份相當針鋒相對。

雙方都找了重炮大狀上陣,政府派出余若海資深大律師出戰; 梁頌恒找了 人權及憲法專家、英國御用大律師彭力克(Lord David Pannick)代表;游蕙禎則由本地資深大律師李志喜則代表。

李志喜話,全國人大釋法沒說明怎樣客觀評定何謂拒絕或忽略宣誓,所以只要按誓詞內容讀出便可,終院首席大法官馬道立反問宣誓時更改誓詞,或如「梁頌恒手持聖經宣誓時,手指作交叉狀,這樣都不是客觀標示嗎?」

終院常任法官李義追問,對於游蕙禎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國)」的橫幅,「這有何真誠呢?」李志喜嘗試解釋香港和中國在世界盃外圍賽對賽,已證明香港不是中國,但終院常任法官霍兆剛反駁:「我們現在說的是立法會,不是足球場。」

終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指人大釋法指出宣誓須真誠、莊重,若宣誓無效,「不得重新安排宣誓」,這是清楚不過。馬官在梁游代表大狀陳詞後,就宣佈休庭,再開庭後無要求政府作陳詞,即宣佈駁回二人上訴許可申請,又下令兩人支付政府訟費。

法律界中人話,終院三大法官認為不需要聽政府大狀陳詞,已可駁回上訴去終院的申請,顯示他們認為法律原則十分清淅,梁游上訴無成功機會。由此看來,另外四人的DQ案上訴,也很難樂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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