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機服務質素近年為人垢病。根據運輸署資料,針對各類交通工具的投訴中,以投訴的士佔多數,共2449宗,較去年同期增長1.6%。
即使撇開數據不談,市民耳口相傳也多少知道「的哥」服務未使公眾滿意。從市民對Uber服務需求有增無減,以及在網絡廣傳有關「的哥」與乘客爭執的影片,不難理解市民對的士服務有著更高的要求和期望。
有見及此,的士服務質素委員會研究及建議為業界引入扣分制,以改善司機服務態度及社會形象。初步建議主要針對司機的不法行為,如濫收車資、「兜路」等,違者可被扣十分。如司機在兩年內被扣滿十五分須停牌三個月、再犯則停牌六個月。
可是,當中也有部分建議引起業界不滿,例如司機準備輔幣不足、在車廂講粗口等,也會被重罰五分。「的哥」普遍認為,有關措施過嚴,令司機容易誤墮法網。
委員會的建議,明顯參考新加坡的「職業牌照扣分制度」(Vocational License Points System)。新加坡版本的扣分制目標與香港一樣,希望透過加強罰則阻嚇司機從事對乘客不公的行為。兩者的不同之處,是新加坡的罰則更重。雖然司機扣分上限是21分,兩年內被扣21分的司機才會被吊銷牌照。但是,不少違規行為都以6分起跳,如拒載,需要罰款300坡元(約1800港元)及停牌兩星期。至於濫收車資多於20坡元(約120港元)、停牌時仍然執業、取去客人物件7日或以上者更是判處「極刑」,即扣21分即時吊銷牌照。
雖然當局並未公佈整體的士司機扣分狀況,但是其影響卻值得關注。在的士管制日益嚴厲,加上Uber的崛起,不少的士司機選擇離開業界。因此,根據新加坡土地運輸局的數據,過去四年新加坡的士數目減少近20%。
新加坡的做法,一方面打消部分人士從事的士行業的意欲,一方面造成留下來的司機都是相對參差的一群,如年齡偏大、教育水平較低、缺乏其他技能的司機。正因如此,不少新加坡人及遊客批評新加坡司機服務質素欠佳,不時遇到不懂到達目的地或是在繁忙時間選擇休息的司機。
新加坡的「職業牌照扣分制度」讓筆者想起明代名人劉基<<郁離子>>記載的一則寓言故事。在漢朝漢愍帝年間,首都洛陽與近日香港一樣,非常炎熱和乾旱,連蓄水的水池都乾涸了。於是,當地有懂得巫術的人就指點村長,說南方有一隻神怪之物,只要叫醒牠就可以為大地帶來雨水。老練的村長知道巫師指的是蛟龍,但警告村民一旦叫醒蛟龍,就會為人間帶來無可估計的災害。可是,一班缺水的村民不理勸告,不計後果決心與巫師一起喚醒蛟龍。結果,蛟龍為整個漢朝大地帶來雨水,解決乾涸問題,但同時雨水太多,雷雨交加,狂風澟烈,連樹木都摧毀,弄得首都洛陽及附近地方水浸肆虐。
故事的意思,就是諷刺人類容易短視,只顧短期利益,但往往因小失大,造成更大問題。筆者假如香港仿傚新加坡,引入扣分制,很有可能也是「叫醒蛟龍」,為的士業界以致香港交通情況帶來嚴重問題。
黃遠康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十九世紀初的美國總統湯瑪斯傑佛遜曾經講過一句名言,「如果要我選擇一個只有政府而沒有報紙的社會,或是一個只有報紙而沒有政府的社會,我會毫不猶豫地支持後者。」這句說話,被不少傳媒工作者視為金句,將監察政府視為記者天職。連前任特首曾蔭權也曾引用這句名言,以討好香港記者。
可是,這位多才多藝的美國總統,並不是真心真意認為傳媒對社會有著正面影響。因為傑佛遜也曾經說過,「一份報紙最可信的就是廣告」,諷刺不少記者喜歡歪曲事實,無是生非。
試想想,在傳媒行業並不發達的十九世紀,記者的操守和道德水平也為人垢病,何況是這個道德標準每況愈下的年代呢?
最新的例子,就是有電視台記者及攝影師在北京採訪時,聲稱被內地公安查閱記者證後不願交還,繼而以暴力將攝影機壓倒在地上,造成受傷,引來香港記者及反對派的起哄,批評內地政府限制新聞自由及香港政府對記者的安全保護不足。
及後,根據網上流出的完整片段,發現真相是該名攝影師意圖搶走在公安身上的記者證,然後才被公安以合理武力制伏。由於攝影師的行為涉及阻差辦公,加上主動挑釁執法人員,公安採取行動實非過分,反是看出肇事傳媒工作者的言行極有問題。
筆者相信,類似事件只是冰山一角,確實部分記者自恃「監察政府」的光環,加上掌握發放訊息,影響大眾觀感的工具,經常胡作非為,斷章取義,嘩眾取寵。
事實上,傳媒工作者自詡持平客觀,報導真相,反映社會真象,統統都是漂亮的謊言。任何媒體的存在,必然是希望建立和擴展社會影響力,試圖影響公眾輿論及政治取態。為此,從屬媒體公司的記者,只是執行媒體意識形態的人,透過資料搜集、採訪、編輯、報導等工作,為身處的立場而戰。由於所有媒體都有政治定位,並由意識形態主導工作,記者根本不可能以中立、客觀的態度看待任何社會事件。
撇開香港媒體不談,君不見美國的老牌新聞機構、所謂公信力高的紐約時報,也只是民主黨的口舌嗎?每當共和黨總統上台,紐約時報才會發揮「監察政府」的責任,盡力尋找政府缺失,大書特書。反之,只要是民主黨人,不論是國會議員、州長、市長,也會有讚無彈,儼如聖人一樣。
說穿了,媒體就是政治鬥爭的工具。由於它們影響力巨大,可以改變輿論走向和公眾觀感,政客或是野心家往往視之為重要的工具,以此打擊敵對政治陣營。無怪乎現時多個龐大新聞機構,如電視台、報紙等,都由少數野心勃勃的商人或家族持有。
既然媒體意識決定記者立場,這正好解釋為何往往與內地政府發生衝突,或是喜歡報導內地負面新聞的,大多是某幾個新聞機構。當然,筆者相信,記者願意緊隨公司立場,本身也是同道中人。
筆者並不認為所有記者都是壞人,筆者相信傳媒行業仍有不少人士緊守崗位、履行責任、專業認真、願意發掘社會真相的,但是,既然那些被意識主導思考的記者曾經以「一榮共榮,一損共損」批評個別警員的行為問題影響警隊聲譽,那麼,筆者也只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
以上的說話,相信甚少出自政治人物之口,尤其是深受劣質傳媒所害的當權人士,否則,記者又會以老掉牙的言詞,「政府打壓新聞自由」、「干預編輯自主」等,將當權人士玩弄於股掌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