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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廠家具體解構貿易戰影響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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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廠家具體解構貿易戰影響

2018年09月13日 18:10 最後更新:18:45

美國完成對2000億美元中國貨品加徵關稅的諮詢,隨時可以啟動制裁,美國總統特朗普上週五還聲稱要加碼對另外2670億美元中國貨品制裁。不過,這邊廂特朗普掄起關稅大棒,那邊廂美國又要求中國重開談判,最新消息是美國要求中國重開部長級談判。

美國政府內部的主和派希望盡最後努力,阻止2000億美元制裁的發生。但中美貿易談判連番失利,中國對新一輪的談判並不抱樂觀態度,只有抱走著瞧的心態。若然中美再次談崩,2000億美元制裁殺到,貿易戰就打到較入肉階段,影響逐步擴散。

中國出口的產品五花八門,以最粗淺的分類,可分為低端勞工密集製造和需要較多技術的高端製造。中國雖然希望逐步放棄低端製造,移向高技術的高端製造業,但仍有大量輸美貨品屬低端製造業,例如成衣、鞋類、袋類等等。

我與一位在內地生產運動袋的大廠家談過,看看貿易戰的實際影響。他有大約有三分之一的生產線仍留在中國,研發基地仍在中國,而其餘的三分二生產線已轉移到越南、柬埔寨等地。廠房設在哪裏,主要的考慮包括人工等成本、稅項和當地政治的穩定性。不同國家產品出口到美國的關稅完全不同,以運動袋為例,中國與越南同稅,輸往美國要徵收16%關稅,而印尼、緬甸和柬埔寨,在2017年開始輸美產品已是零關稅,在關稅上,這些地方出口運動袋到美國較中國和越南有優勢,而關稅一般由美國進口商支付,而不是由廠家支付。

在其中一個主要成本即工資方面,中國工資比越南貴,中國月薪加上社保等福利開支,一名工人每月要4000元人民幣,而越南只要2000元,只是中國的一半,柬埔寨更便宜。即時說,在越南設廠,有人工優勢,而在柬埔寨設廠,則有人工和稅項的優勢。

貿易戰快打到來,的確會影響到美國入口商的下單,他們都變得觀望。以運動袋為例,在美國零售價每隻40美元的運動袋,廠家朋友的中國廠要價每隻1美元,加上原來的16%關稅,美國進口商要支付1.16美元,若加徵了25%關稅,進口商的進口成本變成1.41美元,較之前增加22%。廠家朋友表示,中國以外生產的運動袋的要價比在中國生產的較低,如柬埔寨生產每隻0.9美元。但預期會加中國產品關稅,他已把柬埔塞產品要價升至1美元,因為他預計加徵關稅之後,美國入口廠會把訂單轉移到非中國地區,求過於供,所以先提升要價。

可以預見,若2000億美元的制裁生效,影響到多類產品的時候,非中國地區的廠家會把加價,直至市場再平衡為止。勞工密集型消費品都是替代性比較高的產品,不一定要在中國生產,而中國的生產線正不斷外移到成本或關稅較低的地區。

貿易戰加關稅會產生幾方面的影響,第一是抬高零售價,這要看消費者的承受能力;第二是由大品牌的入口讓利,即增加成本但不加價;第三是中國廠家加減少接單,或者減價;第四是非中國的廠家增加接單,和更快地加價。上述情況會在短期內綜合形成暫時的新平衡。後續是中國的廠家會加快把工廠搬到非中國地區,在外地較有基礎的廠商,要把新的生產線遷到國外,大約需時一年。

按廠家朋友的觀察,中國社會逐漸富裕,在內地招聘工人已經變得相當困難,將勞工密集的工廠逐步搬離中國,本已發生中,而貿易戰則會加速中國製造業的轉型。短期內會有陣痛,但他對中國發展的前景很有信心,因為龐大的中國消費市場已經形成,據他所知,工廠被裁撤的工人,很多人已轉投到服務業。

貿易戰是中國的危機,也是機遇,將會逼中國經濟加快轉型提升,中國死不了。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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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罵陳浩天 要罵吳秋北?

 

上星期終審法院判立法會新界東北撥款的暴力示威者上訴得直,即時釋放。事件觸發建制派頗大迴響,全國人大代表、工聯會理事長吳秋北連續發文批評,泛民政團專業議政嚴厲指責吳秋北,說他對法律和法治原則無知,更說他人身攻擊,要求他收回言論,並促請政府對吳秋北的言論作出回應。

結果特首林鄭月娥周二在出席行政會議之前,被問及吳秋北的評論時說,「一些人發表不適合言論,不滿意法庭裁決而詆毀法官、蔑視香港司法制度、甚至人身攻擊某一位法官,都是不能接受,亦是對香港司法制度、司法精神一大損害。」特首雖然沒有點名吳秋北,但罵吳之意彰彰明甚。

究竟吳秋北說了什麼?我們不妨引述他的一段說話,他說:「十三(名)違法達罪青年,本應遂其願,讓服法,但他們坐了監,卻不甘,上訴到終院。終院法官竟做老好人,遂其不甘,予釋放,縱其惡。這豈是愛護青年!實在是害死青年!這幫罪犯定然不悔過,這將為社會埋下定時炸彈;其違法免受懲罰更是混淆是非,將毒害一代青年。法官老爺已成青年殺手,社會罪人!人們應想想法治是怎樣墮落的。」

法庭的判決並非不可以批評,到底吳秋北的說話有沒有說過了頭?是屬於言論自由範圍,抑或是藐視法庭(contempt of court)呢?值得深究。藐視法庭屬刑事罪行,指作出不服從或不尊重法庭的行為,貶損法庭的權威、公義和專嚴。藐視法庭的罪行通常以幾個形態出現,第一是實際行為的蔑視,例如在法庭上辱罵法官,如向法官掟鞋或謾罵,這些情況在低級法院時有出現;第二是違反法庭的指示,例如法庭命令不能報道案件中的受害人身份,但傳媒卻報道出來,就是藐視法庭;第三是評論審訊中的案件,由於傳媒的評論,特別是有陪審團的案件,會受到影響審判,所以,案件仍未結案,或者已初步審結,而當事人已申請上訴,傳媒評論案件,就有可能觸犯了藐視法庭的罪行;第四是惡意中傷法院或者司法人員,其中的一個典型是無理地辱罵法官,例如稱法官為「狗官」。

回看吳秋北的評論,如果抽取他的一言半語,例如他指說「法官老爺是社會罪人」,表面上他好像在辱罵法官,但是看完前文後理,他清晰地說法官做「老好人」,放生那些暴力示威者,表面上是愛護這班年青人,實際上是害了他們。吳秋北的評論是說理而非謾罵。

一項刑事罪行,除了有犯罪行為,還要證明有犯罪意圖(Mens rea)。要想話吳秋北藐視法庭,明顯不能證實他有惡意的犯罪意圖,只是作出評論。這樣跌回言論自由的範疇,並不是法庭判了案就不能評論,一評論就是「對司法制度一大損害」。法官也是人,也會錯判,若見他錯判了也不提醒,對司法制度的損害更大。

昨日有大學講師朋友發來短訊問:「為何梁振英鬧港獨,那些人就話港獨本無事,不理就可以。吳秋北在臉書批法官,就有成班大粒佬出來罵他,部份傳媒日日做大,這是否雙重標準呢?」我覺得朋友的說話有理,前些時有批評香港民族黨陳浩天宣揚港獨時,行政會議召集人陳智思跳出來說,本來很少人理會民族黨,批評他們反而會引起注意。同樣邏輯,本來也很少人注意吳秋北,為什麼泛民的專業議政出來批評吳秋北,特首也要和應呢?

佔中案將在年底排期開審,泛民狠批吳秋北,其目的是要法庭輕判涉案的暴力示威者,泛民想影響法庭判案的動機相當明顯。政府在外國記者會(FCC)為陳浩天搭台散播港獨言論一事似想寬容處理,其實在吳秋北事件就不宜加把口了,以免予人「偏幫泛民」的感覺。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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