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金騙案再發生,7名苦主合共被騙6.29億元,其中一名85歲老翁,兩年被騙5億元。
案情透露,騙徒設立投資公司,訓練一批年青男子當交易經紀,透過cold call、通訊軟件如WeChat,交友軟件Tinker等,假稱進行問卷調查或訪問等,接觸受害人,指倫敦金投資可賺取高回報,並以光鮮外表及名貴行頭示人,如以名車代步等,製造富貴假象。騙徒有詳盡的劇本和計劃,如何應對及一步步誘使苦主入局。
與苦主建立關係後,騙徒會誘騙苦主簽訂授權合約,有人到九龍灣宏光道的辦公室,也有人透過電子簽約,授權經紀代為買賣,苦主把款項存入公司甚至個人戶口,讓經紀全權操作,為了放長線釣大魚,騙徒在開始的時候會讓苦主獲微利。
初期贏小錢,騙徒乘機要求苦主加碼,騙徒亦不時關心苦主,搏取信任,其後,經紀即不停告知受害人投資虧蝕輸清光,游說加碼搏回本,部份款項用作高頻交易,收取高昂的佣金和過夜利息,部份則根本沒有進行交易。
案中的八旬受害人,就被一名年青男經紀所騙,兩年內被騙超5億元,7名受害男子32歲至85歲,分別來自香港、美國、台灣、澳洲、加拿大及紐西蘭,各人損失由70萬至5億元不等。
金牙大狀說,倫敦金以cold call方式找尋獵物,但倫敦金騙案與一般電騙不同,一般電騙訛稱家人出事,最多騙取一、兩百萬,而倫敦金則用了電騙的方式,但混入了投資,結果可呃人過億元。
所以關鍵不單只是打擊電騙,正如警方指出,倫敦金及貴金屬買賣,不受證券及期貨條例規管,證監會也不能就倫敦金經紀行發牌和監管,所以這行業基本上「無王管」,只能在涉及欺詐時,由警察處理,結果很多不法集團「走法律罅」,借倫敦金呃錢,所以若訂立發牌制度,訌立規管條後,再加強宣傳,令大眾知道買賣倫敦金可透過獲發牌的金融機構,相信情況較易控制。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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