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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逃犯修例刪經濟罪行 商界政黨未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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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逃犯修例刪經濟罪行 商界政黨未收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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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逃犯修例刪經濟罪行 商界政黨未收貨

2019年03月26日 17:58 最後更新:18:11

行政會議今日通過修訂《逃犯條例》的方案,並由原來46項罪行,減省9類商業經濟罪行至37項。但商界政黨並未收貨,擁有立法會8票的經民聯並未表態支持,認為要進一步釐清一些細則。香港總商會主席夏雅朗歡迎,指政府聽取該會及公眾的意見,又剔除刑期少於3年的罪行,有助釋除公眾疑慮。

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說,修訂移交逃犯條例草案,只會將37類嚴重罪行,納入可以作單一個案移交,今次未納入的9類罪行,包括破產、公司法律罪行、證券期貨、知識產權版權、環境污染、貨物資金進出口、非法使用電腦、財政相關、課稅關稅以及虛假商品說明。

李家超指出,政府亦會將移交門檻提高至只處理可判監3年以上的公訴案件。移交亦必須符合兩地雙重犯罪原則,不會移交政治罪行疑犯,不能一罪兩審,請求移交一方不能判處疑犯死刑,疑犯可申請人身保護令,並可就決定提出司法覆核。

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資料圖片

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資料圖片

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經民聯副主席林健鋒說,政府從善如流,當機立斷,剔除了範圍太闊或不清晰條文,但強調並無偏重商界,因為部分條款如證券及期貨交易、非法使用電腦、環境污染,便與市民息息相關。

不過,他並無表態支持政府的修訂,認為部分條款如信託部分,牽連範圍闊,涉及層面廣泛,有必要進一步解釋。

總商會主席夏雅朗。資料圖片

總商會主席夏雅朗。資料圖片

總商會主席夏雅朗表示,修訂有助香港不會成為「逃犯天堂」。該會總裁袁莎妮指出,政府雖就移交罪犯有保障措施,但相關修訂可作更佳的保障。她說,相比其他國家的協議,如加大拿及芬蘭都有較好的保障條款,例於加拿大規定,引渡若有違人道原則可以否決移交的要求;芬蘭亦列明若非嚴重罪行,不足以作出引渡要求。

對政府的修訂,香港中華廠商聯合會會長吳宏斌贊成決定,因為剔除的罪行屬於較為輕微,可令商界放心。有關移交的罪行須判監超過3年或以上,吳宏斌說,提高至5年會更放心。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政府早前再把差不多原封不動的三隧分流方案,提交立法會,被不同黨派立法會議員反對,如今可能二次流產。

特首林鄭月娥在今早(3月26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說,政府原訂在明天立法會大會,就三隧分流提出無約束力議案,但她看來爭取到過半數議員支持的機會很低,政府會很快會就三隧分流方案作決定及公布。但她強調,即使工作不成事,也不應該視為削弱或打擊政府管治威信,政府尊重立法會的監察功能。

林鄭月娥。

林鄭月娥。

議員們早已覺得三隧分流方案不會通過,但他們議論的問題是為何再把修改不多的方案提一次上立法會。當日運房局局長陳帆和議員會面時,解釋新方案時有點「hea答」,令議員覺得不是他自己想再提方案,而是特首叫他再提。

有政界中人分析,特首再提三隧分流方案,似乎想說明是她做了事,只是有利益團體阻住,而議員卻不做事。

不過有議員話,特首整天說要改善行政立法會關係,反覆俾三隧分流方案佢地硬食,不見得會改善行政立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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