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基解密創辦人阿桑奇在倫敦厄瓜多爾大使館匿藏7年,終因與厄瓜多爾交惡,厄瓜多爾解除給他的政治庇護,倫敦警方入大使館將他拘捕。阿桑奇面臨被解往指控他犯強姦罪的瑞典,甚或解返美國。
阿桑奇的維基解密,揭露過許多勁爆政治事件,但最有印象的,是2016年2月維基解密在網上放出號稱「最高機密級」的大量文件,顯示美國國安全局(NSA)不單是監聽德國總理默克爾、意大利總理貝盧斯科尼、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等盟友的電話,更監聽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的私人會面對話,連歐盟、世貿組織的高層也不放過。
當時已在厄瓜多爾大使館匿藏的阿桑奇發貼文說:「今天我們證明了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有關地球免受氣候變化破壞的私人會談,遭受想保護其國內最大石油公司的國家(指美國)竊聽。」
美國不只竊聽競爭對手,也竊聽緊密盟友的電話,此事令美國和歐洲都極其尷尬,德國總理默克爾雖然作了一些含糊批評,但事件最終不了了之,被美國這個強大盟友魚肉,默克爾也只能忍氣吞聲。
阿桑奇當日出走,本來想經過倫敦再到俄羅斯,但被英國警方追捕,最後駕著電單車,走進倫敦厄瓜多爾大使館,在狹小的使館內匿藏了7年,由風華正茂的年青人,變成白髮長鬚的衰翁。7年的匿藏生涯不好過,所住的小房子連廁所都沒有,要與人共用。
阿桑奇開始與厄瓜多爾政府關係良好,使館讓他自由上網,但後來維基解密爆了令厄瓜多爾政府尷尬的資料,加上他對其他國家的評論,也令厄瓜多爾尷尬,結果厄瓜多爾不讓他上網。在一個細小地方,切斷與外界聯繫,其實與坐牢並無分別。
維基解密創辦至今,至今已爆出25萬份美國外交的電報,及50萬份美在阿富汗及伊拉克戰爭的機密文件,大量暴露了美國口是心非的行為,美國對他深惡痛絕。當日的奧巴馬政府較心慈手軟,覺得若起訴阿桑奇,就一定要同時起訴包括《紐約時報》在內的美國主要傳媒,因為他們也曾轉載維基爆出的機密文件,奧巴馬對起訴阿桑奇一直猶豫未決。後來忽然間就冒出瑞典來通緝阿桑奇,指控他強姦,胡裡胡塗阿桑奇就變了強姦疑犯。
在世人的眼中,若你是建制派,對阿桑奇應該是,又愛又恨,一方面他披露了很多美國的秘密,但另一方面,他所推崇的無限制言論自由,也破壞一切規則。而在自由鬥士眼中,無論阿桑奇還是斯諾登,都應該是大英雄,因他們突破大量禁區,暴露以美國為首的國家,如何濫用權力,監控自己的人民,甚至盟邦。奇怪的是阿桑奇被捕後,就聽不見有聲援聲音。
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惹來西方國家指責,認為損害港人身自由,損害一國兩制。香港法庭判處佔中九子公眾妨擾罪成,從前港督彭定康到國際特赦協會,皆口誅筆伐,說香港再沒有言論及集會自由。但無論西方國家也好,國際民權組織以至本地的民權組織也好,對於阿桑奇被捕就噤若寒蟬,不見有國際聯署行動營救阿桑奇,制止特別是美國對他的逼害。過去能幫助阿桑奇和斯諾登的,似只有俄羅斯這類的國家,這的確是對人類文明的一大諷刺。
盧永雄
佔中九子罪成,案件塵埃初定。我與一位極資深的政壇人士談及此事,他質疑九人在求情時發表的言論,大多是政治宣言,為何傳媒要大篇幅地報道這些人的宣傳材料?
這位政界人士從政經驗豐富,他說多年九人已被定罪,有些案情可以評論。他對事件有兩大質疑,第一是佔中發起人為什麼可以選擇罪名。現時九人被控的主要是公眾妨擾罪,當日政府宣布以這個罪名起訴他們的時候,佔中發動人戴耀廷曾質疑,為什麼要以較嚴重的「公眾妨擾罪」起訴他們,而不是以較微的「非法集結罪」,他批評政府「想產生更大阻嚇作用」。
資深政界人士話當日聽完戴耀廷的講法後,忍不住哈哈大笑。他反問,「有什麼理由被告可以選擇被控較輕的罪名?」簡單如交通相關罪行,假設你駕車撞死一名過馬路的婆婆,請問你是否可以選擇被控「不小心駕駛」,而不是被控「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呢?
就戴耀廷的講法,從好的動機去推想,他很天真,以為所有事情都會按照他所預想的方式進行,所謂「公民抗命,不怕坐監」,只是嘴皮上慷慨激昂而已,腦海內卻以為只會被控很輕的罪名,即使罪成,頂多只是緩刑,不用坐監。想不到發動了一場最終完全失控的運動,最終後果會這麼嚴重。
若從壞的角度推想,他們一開始就知道事態嚴重,當日說不怕坐監,只不過是鼓動群眾盲目參與的漂亮言詞而已。
資深政界人士的第二點質疑是,為什麼案中的關鍵被告,可以把罪名完全推向年輕人?關鍵被告人說,運動開始之後那些年輕人不再聽他們的指揮,運動後期的發展,不由他們控制。對此,資深政界人士尤其不滿。政府在此案沒有起訴黃之峰等年輕人,他質疑,難道戴耀廷等認為政府應該控告黃之鋒等人煽惑公眾妨擾,而不告他們?戴耀廷是整場運動的初始發動者和組織者,他們發起的運動最終失控,為什麼他可以這樣的不負責任,把責任全推給年輕人呢?
佔中的核心人物,在上庭前廣泛地接受傳媒訪問,在法庭求情時卻發表政治宣言,把一場動亂說得冠冕堂皇,更把自己包裝成民主英雄。說穿了,他們只有兩個動機,不是要面子,就是要選票。要面子者,即使做錯事,要面對牢獄刑罰,仍然想把自己包裝成英雄,不想承認犯了過錯,或者至少是搞了自己控制不了、但影響社會長達79天的大錯事。至於要選票者,就是想把自己包裝成悲劇英雄,說不定在日後的選舉,可以撈取一些選票。
我在茶餐廳飲茶時,鄰座的一位長者,看著電視報道佔中九子被判罪成的時候,他高聲地說,「成者為王,敗者為寇,作反不成,拉去坐監,從古至今都係咁啦!」我覺得這個說法很有民間智慧。
這批佔中核心人物,搞了一場動亂,想逼政府接受他們要求的政改方案,政府不接受,就想推倒政府。當天包圍政總,要癱瘓政府,很明顯是出於這種動機:「你必須接受,否則就下台」。假若他們成功,說不定他們可能已如歐洲和非洲那些顏色運動的領頭人一樣,上台執政。如今失敗了,落草為寇,成為階下囚,也是合理不過的事情,不要再把一件失敗之事浪漫化了。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