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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四人幫」:王洪文為何當場背叛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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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四人幫」:王洪文為何當場背叛江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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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判「四人幫」:王洪文為何當場背叛江青?

2019年05月02日 17:47

江青接受審判(資料圖)

「住口,江青」(法庭審判——1980年末)

江青關在秦城監獄。一位曾在此服過刑的犯人說:「那裏沒有人,只有閻王和幽靈」。在這裏,犯人被單獨關押,不給牙膏,以免吃牙膏皮自殺。但是,到了一九七七年底,絕望的江青企圖以另外一種方式結束自己的生命,她把腦袋往牆上撞。但是,在她房間裏安裝的橡皮牆,再加上門外窺視口的不斷監視,粉碎了江青的自殺企圖。江青愛吃包子,不管是甜的、菜的,還是肉餡的,她都喜歡。一天晚飯時,江青偷偷地把兩個肉包子塞進袖子,準備留作夜宵吃,被看守發現,看守她的警衛喊道:「把包子放回去!你只能拿你現在吃的。」江青羞愧萬分,把偷拿的包子放回原處。江青醒悟到,她將面臨一場「三堂會審」,是一種京劇式的審判,其目的是為文化大革命的受害者復仇。她向檢察官指出:「我現在不是政治局委員了,我只是毛澤東的夫人,我還有另一個角色是被告,僅此而已。」檢查官們走後,江青瀏覽她收到的材料,她注意到,「四人幫」的排名是:王洪文第一,張春橋第二,她第三。她對警衛喊道:「為什麼我不是第一?」

在一九七九年一九八一年,陳雲接管了江青的案子,四十一年前,江青在延安設法進入魯迅藝術學院時,陳雲與她談過話,接下來是彭真在一九八零年夏負責對江青作審判前的訊問,彭真是江青在文化大革命中的老對手,江青現在呆的地方就是他當時的牢房。

「被告江青在一九七四年秋陰謀阻止鄧小平當副總理」。這是十一月二十六日,特別法庭終於開庭。三十五位法官及六百名特邀代表正襟危坐,地點是坐落在北京正義路的中國公安部禮堂。江青身穿素色套裝,依然鎮定自若,從籠子似的被告席圍欄里可以看見她的手,指頭在從容地活動著,一張一合,幫助她放鬆下來。她在控制自己。她的策略是保持「尊嚴和理智」;這第一條指控是容易推脫的——中國人民肯定能理解政治鬥爭與刑事犯罪之間的區別。

一個證人出來作證。「誰指使你去長沙向毛主席彙報鄧小平和周恩來的活動的?」這個人哭喪著臉答道:「江青下的指示。」這個證人就是王洪文!他比江青小三十二歲,他要想著未來,所以背叛了江青,承認了一切指控。江青靜心聽了一會兒年輕同夥的訴說,翻起白眼瞪著王洪文。王洪文作證時,她大喊要去廁所,審判中斷一會兒後,王洪文未在法庭上重新露面,這時,江青那種當王當主子的態度忽然又閃現出來,她吼道:「他在哪兒?王洪文在哪兒?」作為江青反鄧小平和周恩來活動的證據,張玉鳳寫的證詞在法庭上讀了,當檢查官宣讀張玉鳳寫的「四人幫」極力要挾毛的證詞時,江青坐得筆直,盯著前面、方正、白凈的面孔像一座雕塑。張玉鳳沒有到庭。

毛澤東晚年的兩位年輕翻譯唐聞生和王海容出庭作證。這時,江青開始對她表現必須良好的許諾猶豫不決了,唐聞生說:「我們馬上就看透了‘四人幫’的陰謀詭計。」江青擠眉弄眼,嘴撅得老高,歪著脖子,盯著天花板。王海容也發言說:「毛主席對江青很生氣。」江青喊道:「我要發言!」可是庭長沒有讓她說話。一九八○年十二月三日上午,江青大步走進法庭。她撫平衣服,理理頭髮,彎腰坐椅子上。每位公訴人和證人面前都放著一杯茶,而江青面前只有一排咪高峰。公訴人一再聲明,江青要對劉少奇的「被迫害致死」和夫人被囚禁十二年負主要責任,每個證人都帶來一大批對江青不利的證據。

證人中包括劉少奇的廚師郝苗,他曾在獄中呆了六年。「我要發言!」江青刺耳的聲音響徹整個大廳……“住口,江青!”一位法官喝道。“住口,江青!”六名法官異口同聲地喊道。公訴人拿出有利的證據。江青曾指使搜查了劉少奇和王光美的家,以尋找他們“犯罪”的材料。江青摘下眼鏡放在右手中一揮,打斷了江華庭長的話,她向法庭反問:“抄他們家值得大驚小怪嗎?告訴我,你們現在難道沒有抄過我的家?”她不顧一切地接著又說:“破四舊(中共中央一九六六年八月下達的一項指示)必然導致抄家,這是革命行動。”

檢察長黃火青說,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組織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人大代表未經全國人大或常務委員會的決定不受逮捕或審訊。那麼,你江青有什麼理由剝奪劉少奇和王光美的自由?江青仰頭靠在椅子上,結結巴巴地說不出話來。

當公訴人提到她三十年代的活動是「反革命活動」時,江青像只熊一樣蜷縮著,盯著椅子。過後她又跳起來,“這些反革命活動是什麼?”她對著法庭咆哮著。法官沒有說話。當然,空氣中的火花不是政治問題,而是她作為“藍蘋”的私生活點燃的。江青想保持“冷靜”和“尊嚴”的打算落空了。五次開庭把她拖垮了。在等待下次出庭時,江青決心把毛當作她的辯護的靠山。

「江華,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江青透過她的金屬眼鏡框盯著這位法庭庭長。江華似乎吃了一驚,但一會兒之後又冷靜下來。“可以,你問吧。”“法庭是不是刑場?”江青說話就像律師開始盤問證人一樣。“上次法警扭傷了我的胳膊肘,使我受了內傷,現在我的右手都抬不起來了。”她把她把左胳膊緩緩地放在右臂上,法官們在椅子上坐立不安。“還有一件事,我們有約在先,江華你是知道的,我尊重法庭,可你們不讓我說話,你們想妨礙我時就馬上在法庭上叫人喝彩,作為對付我的武器。這就是你們對待我的方式,”江青說:“黨內有許多事只是你們這些人不知道罷了,你們清楚,在那個年代,共產黨做了哪些讓你們抱怨的事。你們把什麼都推到我身上。天啊,我好像是個創造奇蹟、三頭六臂的巨人。我只是黨的一個領導人。我是站在毛主席一邊的!逮捕我,審判我,就是詆毀毛澤東主席!”

當她講到毛,就有一位法官插進來阻止她。江青冷笑著說:「既然你們不讓我講話,為什麼不在我椅子上放尊泥菩薩來代替我呢?」江青投出一顆炸彈。“我要告訴你們一件事。”她對靜下來的法庭宣佈:“那天晚上毛主席給華國鋒寫‘你辦事,我放心。’的話,”她環顧四周,她的眼鏡成了法庭中照相機的焦點。“這不是毛主席給華國鋒寫的全部內容,至少還寫六個字:‘有問題,找江青’”。結果,法庭上又是大亂。江青在叫嚷中又吐出一個信條:“我無法無天。”陣陣鈴聲中,江青再一次被拖出禮堂,這時聽眾們鼓起掌來。

本文摘自《江青全傳》,[美]R·特里爾 著,河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左起李先念、華國鋒、葉劍英(資料圖)

在粉碎「四人幫」的過程中,華國鋒曾秘密找到李先念,並要求其向葉劍英徵求意見,商討如何解決「四人幫」的問題。但是,這個具體時間有不同說法。我曾在《文史參考》發了一篇文章《毛澤東為何選他接班——華國鋒:風雨人生路》,文中講到:

9月11日下午四、五點鐘,政治局會議結束,毛澤東的喪事安排妥貼。華國鋒回到中南海,只帶了警衛員小葉和於秘書,輕車簡行。到北京醫院看病。看完病後,從醫院出來華國鋒對司機老孫說:「咱們去看先念同志。」

9號院大門口值班人員一看是華國鋒的車,急忙通知裏面的人。李先念得到消息,從辦公室出來,剛走到大廳,華國鋒已快步進來。李先念將華國鋒迎到辦公室。於秘書由李先念的秘書徐貴寶陪著坐在外面大廳等候。

華國鋒坐下來,直截了當地說:「我是以到北京醫院看病為名來的,只能呆幾分鐘。我實在太忙,離不開,請你去找趟葉帥。我們和‘四人幫’的矛盾必須解決,請葉帥考慮,用什麼方式解決,在什麼時機解決為好。」

此文發表後,有人對9月11日提出疑義,認為是9月21日。

9月21日的說法在社會上流傳甚廣。最早見1989年1月出版的《李先念文選》第157條注釋。該文選收入了1977年1月李先念在國家計委、財政部等部門彙報會上的講話《積極抓好發展國民經濟工作》,文中說:「去年10月,粉碎了四人幫,這是經華國鋒同志提議並徵得中央多數同志同意後實施的。」

《李先念文選》明確指出:「這是經華國鋒同志提議」,比1981年通過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進了一步。在《決議》中只是說:“在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鬥爭中,華國鋒、葉劍英、李先念等起了重要的作用。”將三個人並列,沒有細講三個人各自作用是什麼,更沒有講是誰第一個提出要對「四人幫」實行隔離審查。正因為決議沒有講明這一點。所以幾十年來,關於粉碎「四人幫」的歷史真相,一直是霧中看花。

《李先念文選》編者發表了李先念的這篇文章,言猶未盡,對粉碎「四人幫」問題專門做了注釋,即157條注釋,其中寫到:

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執行黨和人民的意志,毅然粉碎了這個反革命集團。在這一鬥爭中,華國鋒、葉劍英、李先念等起了重要的作用。是年9月,毛澤東逝世,江青反革命集團加緊奪取黨和國家最高領導權的陰謀活動,許多老同志對此深感憂慮並醞釀解決辦法。9月21日,華國鋒到李先念住處,商討解決四人幫的問題,認為同他們的鬥爭不可避免,並請李先念代表他去找葉劍英,請葉劍英考慮以什麼方式,在什麼時間解決為好。9月24日,李先念到葉劍英的住處,轉達了華國鋒的意見,並同他研究此事。後經他們慎重考慮和反覆商量,並得到當時中央政治局多數同志的同意,於10月6日對江青、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等實行隔離審查。這一措施得到全黨全軍全國人民的歡呼與堅決支持。

該注釋將華國鋒和李先念會面的時間推遲了10天,由11日變成21日,將李先念與葉劍英會面的時間相應地也推遲了10天,由14日變成24日。這給歷史研究造成了混亂。

但是真的假不了。2001年《李先念傳》編寫組專門寫文章《一則重要考訂——有關華國鋒、李先念、葉劍英商談解決「四人幫」問題的兩個關鍵時間》發表在這年《黨的文獻》第三期,專門做了糾正。

這篇文章複述了注釋第157條的全文,然後有一段比較長的說明,對這條注釋做了糾正和解釋,明確提出正確的時間應該是9月11日和14日。由於這篇文章發表在專業期刊上,看到的人較少,有必要全文引用,以加深人們對這一問題的了解。文中說:

這條注釋引起了讀者,尤其是史學界的關注,認為這是對粉碎「四人幫」鬥爭中一個重要環節的具有權威性的、見諸於文字的說明,並在許多著作中作為重要根據被引用。

這條注釋中講到的「九月二十一日」和“九月二十四日”,是當時根據一位秘書回憶寫的(由於當時條件和趕出版時間,從事這條注釋的同志沒有能夠進行反覆核對,這是一個重要的疏忽)。近年來,我們在編寫《李先念傳》下卷的過程中,查閱研究了粉碎「四人幫」這一重大歷史事件的資料,採訪了有關當事人,並請中央辦公廳秘書局幫助查閱了有關檔案,認定注釋中這兩個時間不準確;正確的時間應該是9月11日和14日。主要根據如下:

(一)華國鋒是粉碎「四人幫」的主要決策人,他十分肯定去李先念住處是9月11日。我們訪問他時,他說:“先念同志文選出版後,我看到注釋中說是1976年9月21日我去找先念同志的,就覺得不對。後來有一次碰到先念同志,我說去找你是9月11日,不是21日。先念同志說那是一個秘書回憶的。”“如果說是9月21日的話,很多事情就連不起來。”

他講了三點根據。

第一,「1976年在毛主席病重和治喪期間,我和張春橋、王洪文、汪東興在中南海值班。9月11日,處理完一些事情後,我說身體不好,以要到北京醫院檢查一下身體為由,出來轉到西黃城根9號先念同志住處,找他談關於解決‘四人幫’問題,並請他代表我去見葉帥,徵求葉帥的意見,用什麼方式,什麼時機解決。」

第二,「9月18日,毛主席逝世追悼大會開過後,我就回到自己住地,不住在中南海值班了。」“9月21日,葉帥下山到我住處,研究解決‘四人幫’問題。”“所以我到先念同志處不可能是9月21日,而是9月11日。”

第三,「先念同志在兩次會議上都講過我去找他的時間問題。一次是政治局開會……先念同志講了這件事。他說,國鋒同志9月11日就找我了,談解決‘四人幫’問題,14日我去見葉帥,徵求葉帥對解決‘四人幫’問題的意見。」“還有一次,就是在十一屆六中全會召集人會議上……先念同志再次作了解釋。他說9月11日國鋒同志就找我了……在這兩次會議上,我和先念同志的發言都是有案可查的。”

(二)葉劍英是粉碎「四人幫」的重要決策人之一。葉劍英辦公室的工作人員對這條注釋中說的李先念去找葉劍英的時間也提出了疑義。“據葉帥辦公室當事人回憶,肯定不是24日,而是更早一些。”

(三)李先念生前曾多次談到粉碎「四人幫」的過程,其中談得最詳細的是1981年5月6日。李先念回憶說:“抓‘四人幫’,還是華國鋒先提出來的。1976年9月11日,即毛主席逝世的第三天,國鋒同志到我這裏來了(指西黃城根9號)。他說,和‘四人幫’的鬥爭是不可免的……”

。”

當時給李先念開車的司機於長遠也認為李先念到葉劍英處是在毛澤東治喪期間。他說:「粉碎‘四人幫’前,我記得先念同志到西山葉帥家去過,具體時間記不得了,只記得是在毛主席治喪期間。因為我和陳雙文(李先念隨身警衛)還戴著黑紗,我們幾個人在葉帥院裏等候首長時,想聽歌曲,一打開車裏的收音機沒有,才想起是在毛主席治喪期間,全國停止文娛活動。」

(四)當時的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吳德也是參與粉碎「四人幫」的重要當事人。他說:“9月11日,華國鋒借口身體不好,要到醫院檢查。‘四人幫’當時對華國鋒的行動是很注意的,是緊緊盯住的。”“9月13日(這是他事後回憶的,當時他也不知道),李先念到葉帥處轉達華的委託。為避免被‘四人幫’發現,李先念也採取了跟華國鋒相似的辦法,他先到香山植物園遊覽,發現沒有異常情況後才去見葉帥。”

(五)為了使這兩個時間更準確,我們請中央辦公廳秘書局檔案室幫助核對,2001年1月11日,他們正式告知我們說:「經查閱有關檔案,《李先念文選》注釋157條中的9月21日,應改為9月11日,即9月11日華國鋒到李先念住處商討解決‘四人幫’問題,並請李先念去找葉劍英商談;9月24日應改為9月14日,即9月14日李先念去葉劍英住處,傳達了華國鋒的意見,並同葉劍英研究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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