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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港罪港審」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博客文章

「港人港罪港審」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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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人港罪港審」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2019年05月22日 18:15 最後更新:05月23日 22:01

逃犯條例爭議未息,國務院港澳辦主任張曉明日前在北京會見香港福建社團聯會的時候,詳細解釋了有關移交逃犯的法律問題,並提出「港人港罪港審」的概念,甚有新意。

張曉明指出,透過逃犯條例移交內審訊的,有三種人。第一種是在內地涉嫌犯罪、逃到香港的內地人;第二種是在香港涉嫌犯罪的香港人,他們只接受香港法律的審判,不會移交內地,港人根本不用擔心。第三種是涉嫌在內地犯罪,逃回香港的香港人,從法律角度而言,應該移交。而逃犯條例目前保留的37項罪行,根本沒有涉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出版自由、學術研究自由等範圍,對於工商界,只針對嚴重的經濟和金融犯罪。至於在香港涉嫌犯罪的港人(上述第二種人),只會以香港的法律審判,不會移交內地,香港人完全不用擔心。他認為目前香港社會的擔憂和恐懼,都是基於反對派的造謠和煽動,諸如「人人都可能被移交」的說法,稍懂法律的人,都會知道根本就是謊言。

移交逃犯這樣複雜的法律問題,一般人都不會深究,只是道聽途說,人云亦云。反對派將之宣傳為「所有香港人都可能是逃犯」,會將市民「送中」,搞到人心惶惶,甚至有人以為將來在香港罵共產黨,都可能被移交去大陸。反對派然後提出「港人港審」的概念,說港人犯罪,應該在香港審理,乍聽之下,亦好像順理成章。

今次張曉明便借反對派的「港人港審」概念,提出「港人港罪港審」 的新講法,只略略修改了對方的提法,就澄清了很複雜的法律問題,亦釋除了香港人的疑慮。「港人港罪港審」的講法有幾重意思:

第一是讓公眾聚焦在「港罪」兩字上面,點明港罪港審,港人在香港犯了罪,只會在香港審理,不會移交內地,即使在港觸犯政治罪行,由於是在香港犯法,也不會移交內地。當加上了「港罪」兩字,基本上99.9%的港人都會排除在移交內地的範圍之外,剩下的只會是那些在內地觸犯了刑期超過三年的罪行、逃回香港的港人。

第二是政客大多只犯港罪。香港的反對派政客,除了當中較溫和的人,絕大部份都不會回內地,就算想回內地觸犯內地的法律也辦不到,要犯罪,也只能夠犯「港罪」,也不可能會被移交內地。

第三是提出了「屬地原則」的問題。香港所行的普通法有屬地原則,即當地法庭只能夠處理在當地觸犯的罪行,不能夠審訊在外地觸犯的罪行。這也是港人陳同佳在台灣涉嫌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香港法庭亦無權處理這案件的原因。反對派提出的所謂「港人港審」,就是假若有港人在內地犯法,就算是殺人放火,都應該在香港審理,不應該交由內地法庭處理。首先,內地不會接受這種侵擾其司法管轄權的安排。其次即使內地接受這種安排,由於異地審訊,取證極度困難。在香港審理在內地犯法的港人,在客觀上等於不審理,疑犯很容易會因為證據不足而脫罪。「港人港審」根本違反了普通法的「屬地原則」。假設「港人港審」的法律通過,在通過法例之前所犯下的罪行,由於違反普通法原則,不可能有追溯權,而港人陳同佳是在此前之犯的法,本地法庭也無法審理,等如放生了陳同佳。張曉明提出「港人港罪港審」這一著相當高明,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簡單加兩個字,既解釋了很複雜的法律問題,也釋除了港人沒有必要的憂慮。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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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雙重標準,有時去到令人髮指的階段。美國經常以人權捍衛者自居,但人命在美國眼中,其實沒有什麼價值。

2月28日,美國和以色列聯手攻擊伊朗的首日,伊朗南部米納卜市一所女子小學受襲,當地官員指至少造成175人死亡,當中包括超過160個女子小學生。

美國開始的時候是撇清責任,總統特朗普最初質疑是伊朗軍火不準確打中小學。3月7日,他在空軍一號專機接受訪問的時候,被問及伊朗女子小學受襲的事,特朗普表示「據我所見,這是伊朗所為」。

後來事件越鬧越大,特朗普改稱對事情不清楚。伊朗進一步公布事發現場的導彈殘骸,清楚顯示是美國生產的戰斧導彈,導彈上有「Made in USA」的字樣。

但特朗普在3月9日仍然死撐,他在邁阿密召開新聞發布會時,被問及襲擊女子小學的是否戰斧巡航導彈,特朗普仍然辯稱,「戰斧導彈在其他國家也有銷售和使用,比如伊朗他們也擁有一些戰斧導彈,而且他們希望擁有更多,但無論是伊朗還是其他國家,戰斧導彈本身就是很普遍,指事件正在調查中。」

特朗普顯然是胡亂說,伊朗和以色列都不擁有戰斧導彈,美國是唯一擁有戰斧導彈的國家。戰斧導彈出口受到嚴格管控,除了美國之外,據說只有澳洲和英國擁有該款導彈,而他們絕無可能將導彈銷售給伊朗。

最後,《紐約時報》引述美軍初步調查顯示,當日伊朗女子小學遇襲,是被美軍擊中,估計美軍是使用過時的數據,以為這是一個伊朗革命衛隊的目標,並以戰斧巡航導彈轟炸,造成嚴重傷亡。

要注意的是,美軍當時是使用二次襲擊,在女子小學第一次中彈之後數分鐘,第二次襲擊又到,這是典型的連救援人員都屠殺的襲擊行為。相信由於證據確鑿,美國感到夜雨難瞞,所以先行放料出來,承認美軍施襲,希望減少事件的傷害。

無論如何,傷害已經造成,美國這樣用導彈襲擊小學,人神共憤。伊朗英文報章《德黑蘭時報》用頭版刊登過百死亡的女子小學生的相片,標題是「特朗普,你看看她們的眼睛」。

無論是美軍有意襲擊,抑或是基於錯誤情報誤中,這可能都犯上了國際刑事法院《羅馬規約》界定的戰爭罪。《羅馬規約》第8條構成戰爭罪的主要條件如下:

一、存在武裝衝突

存在國際性的武裝衝突,且與衝突密切相關,不適用於普通國內騷亂;

二、受害者應受保護

針對的不是直接參戰的敵對行動人員,例如平民、傷兵和戰俘,或應該受保護的民用財產,例如民用設施如醫院、學校;

三、嚴重違反國際法

該行為必須是對國際人道法的嚴重違反,而且根據條約或習慣法已被刑事化。

美國開打一場沒有聯合國授權的戰爭,嚴重違反國際法,對在武裝衝突中對應該受到保護的兒童進行導彈襲擊,涉嫌觸犯戰爭罪行。美國對其他國家的大小行為都進行各種形式的干預,但對自己犯的罪行就輕輕帶過。

可以預見,並沒有美軍的參戰人員,例如錯誤蒐集情報的情報員、相關的情報部門首腦,以及決定對該區發動戰爭的將領,甚至是美國的國防部長、美國總統等,需要為這次屠殺伊朗小學生的行為負責。

這件事對香港也有特殊意義。當那些流亡海外的人士還在經常興高采烈,想約見美國政府的高層官員,叫他們繼續制裁香港官員,或者要求釋放黎智英的時候,請注意,這些美國官員其實是滿手鮮血的,他們沒有什麼理由,就向別國開戰。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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