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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公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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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我公園

2019年06月21日 19:43 最後更新:19:50

康文署管理的公園有什麼用途,相信無人不知。它是市民散步、閒坐、做運動及小孩遊玩的地方。不過,近年卻不難發現有公園遭「歌手大媽」攻陷,她們霸佔地方搭建帳篷及擺放音響器材,由日到夜不停大聲播放音樂且載歌載舞,儼如昔日的廟街露天地踎歌廳,吸引不少大叔圍觀,更鼓勵他們「玩埋一份」,嚴重影響其他公園使用者。

*屯門公園有衣著性感的歌手大媽扭腰表演,收取利是打賞。

這些歌手大媽以收取圍觀者的打賞為目的,變相將免費的公園設施用作賺錢的地方。早前看到有傳媒直擊大媽的行為,見她們衣著性感,與圍觀者跳起貼身熱舞來,標德阿媽看到大喊「阿彌陀佛」!

香港的居住環境狹窄,很多老人家喜歡到附近公園與老友打牙骹、捉吓棋;小朋友亦在公園跑跑跳跳,消耗體力,曬曬太陽,十分健康,此舉總好過整天困在蝸居裏。然而,本應為大眾免費使用、老少咸宜的休憩地方,卻被一部分人霸佔,變得污煙瘴氣。住在附近的街坊要長年累月忍受高分貝的歌聲噪音及大媽們的「辣身舞」,即使多次向區議員投訴,也無結果。

為何香港人連找一個可以「抖吓氣」的地方都這樣困難呢?




標德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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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奈的職人

 

根據政府統計處提供的數字,香港的失業率繼續維持在2.8%的水平,換句話說,即是香港絕大部份人都有工開。不過有工開還有工開,箇中有很多耐人尋味的故事值得探討。標德有位殘疾人士朋友正在經歷一個無奈的「職人生活」。

話說勞工處有個「就業展才能計劃」,由政府向僱主提供津貼作為誘因,鼓勵僱主聘請殘疾人士。僱主提供的職位空缺需要滿足某些條件才能獲派津貼,如合約期要有三個月或以上。友人透露,有些參加此計劃的僱主往往會在合約期第三個月過後即把他辭退,而當他在職期間亦只是「開工坐到收工」,結果僱主可以獲得津貼之餘,又免卻協助新人投入工作環境的功夫及時間,可說是「雙嬴」!無奈的殘疾僱員只得順著風向走,三個月後又要另尋僱主,無限輪迴,不知到幾時方休。

計劃的原意雖好,但也逃不過被濫用的命運。以友人經歷為例,僱主可以繼續沽名釣譽,但真正有需要的人就要為未來而憂心,頻頻搵工,實在是非常不公平!標德認為,當局派錢後無理由不作監察,需制定罰則將濫用計劃的人嚴厲打擊才是,確保社會資源用於有需要人士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