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習近平同志在黨的十八屆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體學習時深刻指出:「黨的作風就是黨的形象,關係人心向背,關係黨的生死存亡。執政黨如果不注重作風建設,聽任不正之風侵蝕黨的肌體,就有失去民心、喪失政權的危險。我們黨作為一個在中國長期執政的馬克思主義政黨,對作風問題任何時候都不能掉以輕心。」

今年6月13日是陳雲同志誕辰110周年,重溫陳雲同志當年關於「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黨風問題必須抓緊搞,永遠搞”、「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沒有好的黨風,改革是搞不好的”等重要論斷,相信會對我們今天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深化群眾路線教育、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等工作有著重要的啟示意義。

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起,陳雲擔任過兩屆九年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一書記。從嚴抓黨風和促進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是陳雲思考和關注最多的問題。今天,重溫陳雲在改革開放和探索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道路過程中關於搞好執政黨的建設和整頓黨風的那些振聾發聵的名言,特別值得我們深思和借鑒。

「要講真理,不要講面子」

「我們要講真理,不要講面子」,是陳雲在黨的七大上發言時著重提醒全黨要樹立“求真務實”之風的一句名言,也是他總結自己“做了七年組織部長”後專門拿出來請黨內“同志們研究”和“希望大會的代表審核一番”的問題。

講真理,就是一切從實際出發、求真務實,就是堅持徹底的唯物論。陳雲認為,一個馬克思主義的政黨,來不得半點虛偽、虛假,這是黨風中最根本的一條,也是黨風建設的根本問題。1977年,在毛澤東逝世一周年的時候,陳雲在《人民日報》上發表了一篇影響很大的文章,題目就叫《堅持實事求是的革命作風》。他在文章中點題說「特別講講毛主席倡導的實事求是的革命作風」,認為:“實事求是,這不是一個普通的作風問題,這是馬克思主義唯物主義的根本思想路線問題。”並指出:“是否堅持實事求是的革命作風,實際上是區別真假馬列主義、真假毛澤東思想的根本標誌之一。”

改革開放後,陳雲和鄧小平等人之所以積極支持關於真理標準問題的大討論,關鍵就在於追求真理是馬克思主義者的根本作風。正如鄧小平所說:「一個黨,一個國家,一個民族,如果一切從本本出發,思想僵化,迷信盛行,那它就不能前進,它的生機就停止了,就要亡黨亡國。這是毛澤東同志在整風運動中反覆講過的。」他們始終把是否堅持實事求是的根本作風問題,提到黨是否有“生機”,會不會“亡黨亡國”的高度來認識。

「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一個大國的執政黨,沒有嚴格的黨規黨法,定難擔當歷史的重任。改革開放之初,陳雲在重新組建和領導中紀委的工作中曾明確地提出:「黨風問題必須抓緊搞,永遠搞。」他還提出:“中紀委的工作指導方針是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中紀委成立之初所做的一件基礎性大事,就是在陳雲的主持下制定《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這是一份為全黨定規矩的工作,為制定好這樣一份全局性的文件,陳雲投入了很大的精力,親自把關,並多次對起草工作給予指示。

在陳雲主持制定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中,有許多規矩今天看起來仍然具有極強的現實針對性,如:反對思想僵化和一切從本本出發;要講真話,言行一致;反對和批判否定社會主義道路,否定無產階級專政,否定黨的領導,否定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錯誤觀點;維護黨的集中統一,嚴格遵守黨的紀律;發揚黨內民主,正確對待不同意見;堅持黨性,對於派性、無政府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和官僚主義、特殊化等錯誤傾向,要進行嚴肅的批評和鬥爭;對社會上的歪風邪氣、錯誤的和反動的思潮,必須進行批判和鬥爭;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不准搞特權;各級領導幹部都是人民的公僕,只有勤勤懇懇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在政治上、生活上搞特殊化的權利,等等。

為使《準則》這一黨內法規真正發揮作用,根據陳雲的指示,中紀委採取了許多重要的措施,包括多次召開貫徹《準則》的座談會。陳雲關於「執政黨的黨風問題是有關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的這一重要論斷,就是1980年11月間在中紀委召開的第三次貫徹《準則》座談時提出來的。這一論斷一經提出,令黨內外震撼。在後來我們黨提出和制定的一系列關於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的文件中,大都轉引了陳雲的這句名言,有些文件除了重申陳雲的“黨風問題是關係黨的生死存亡的問題”外,還提出了“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是關係社會主義興衰成敗的大事”等論斷。

但是,面對改革開放後複雜而嚴峻的局面,要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和黨的各種規矩,阻力是非常大的。為此,陳雲領導下的中紀委提出:要以毛澤東提倡的「五不怕」的精神即“不怕殺頭,不怕坐牢,不怕開除黨籍,不怕撤職,不怕離婚”,再加上一個“不怕撕破臉皮”的精神,開展抓黨風的工作,“怕字當頭、模稜兩可、和稀泥、隨風倒,是做不好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

對於直接從事「抓黨風」工作的同志,陳雲提出過嚴格的要求:“做紀律檢查工作的幹部應當是有堅強的黨性、有一股正氣的人;應當是能夠堅持原則,敢於同黨內各種不正之風和一切違法亂紀行為作堅決鬥爭的人;而不應當是在原則問題上‘和稀泥’,做和事佬、老好人的人。”陳雲自己更是以身作則,堪稱全國紀檢幹部的楷模。反映在日常生活和點滴小事中,他特別注意嚴格要求自己。比如他給自己立了個不收禮的規矩:別人無論以什麼方式送來的大小禮物,一概拒收;凡是有人來送禮,身邊工作人員或親屬必須報告,不得擅自收下。他在解釋自己為什麼不收任何禮物的原因時說:“我是中紀委書記。”在陳雲看來,其身正,方能正人。作為黨的幹部,尤其是領導幹部,在點滴之處、舉手投足之間,都代表著黨的形象。

「對於經濟犯罪案件必須嚴辦,阻力再大也必須辦」

在改革開放之初,我們黨就提出要在實現財政經濟狀況根本好轉的同時,實現社會風氣的根本好轉和黨風的根本好轉的戰略任務。然而,我們黨在新的歷史條件下遇到了比以往任何時期都複雜得多的局面,要實現黨風廉政建設的艱巨任務,任重而道遠。尤其在經濟領域,問題更加複雜,形勢更為嚴峻。

儘管如此,陳雲在改革開放形勢下抓打擊嚴重經濟犯罪活動、下大力氣糾正經濟領域中的不正之風,態度和措施都非常堅決。在陳雲的指導下,中紀委開展工作的一個重點,就是把目光緊緊盯在經濟領域。為了遏制經濟領域違法犯罪的勢頭,以陳云為第一書記的中紀委配合中央採取了一系列有力的措施,不僅提出要嚴肅處理領導幹部中現行的經濟上的重大犯罪案件,而且提出對省、市或部門的黨委優柔寡斷、熟視無睹、姑息養奸的情況,中央將考慮追究責任。

打擊嚴重經濟犯罪和查處經濟領域腐敗分子的工作,一開始就遇到了來自上上下下的重重阻力。早在黨的十二大以前,香港的報紙就曾反映,中共的反貪污、反腐敗鬥爭停滯不前。陳雲看到這個材料後,立即批轉黃克誠和王鶴壽:「對於經濟犯罪案件必須嚴辦,阻力再大也必須辦。」為此,中紀委進一步採取了嚴辦經濟領域嚴重犯罪案件的措施。

應該說,經濟領域犯罪現象的不斷變身,是與新時期經濟活動不斷向縱深發展聯繫在一起的。要深入打擊經濟領域的犯罪,必須在大的改革思路下尋找突破口。1984年10月,黨的十二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其中明確提出:「越是搞活經濟、搞活企業,就越要注意抵制資本主義思想的侵蝕,越要注意克服那種利用職權謀取私利的腐敗現象,克服一切嚴重損害國家和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就越要加強黨風黨紀的建設,維護和健全黨內健康的、正確的政治生活。」在討論這份《決定》稿時,陳雲以中紀委提供的材料為根據,從紀檢工作的角度,提出了一些重要意見,強調“物質文明同精神文明要一起抓”;對經濟活動中的一些消極現象,只要我們頭腦清醒,注意研究解決,物質文明同精神文明一起抓,那麼,這些消極方面是完全可以加以限制的。

「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

為貫徹黨和國家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和進一步限制消極現象的決策,中紀委常委會於1984年10月間提出了《關於加強紀律檢查工作,保證改革順利進行》的報告。這份報告送到陳雲那裏時,他立即批示:「紀檢工作應當研究新情況,適應新情況。黨性原則和黨的紀律不存在‘鬆綁’的問題。沒有好的黨風,改革是搞不好的。共產黨不論在地下黨時期或執政時期,任何時候都必須堅持黨的紀律。」抓黨風、加強黨的紀律,任何時候都要嚴;越是改革深化,越要從嚴治黨。這是陳雲的一貫思想。

進入改革開放新時期後,陳雲不斷強調,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始終都要一起抓。他指出:「在進行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建設的時候,如果不同時進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物質文明建設就可能偏離正確的方向。任何單位,任何領導幹部,如果忘記或放鬆抓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物質文明建設也不可能搞好」。

然而,在商品經濟大潮的誘惑下,一些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及其子女紛紛經商、辦企業,在各種名目下以權謀私,損公肥私,有的套購緊俏物資,有的利用職權倒買倒賣,等等。這些行為,在1984年的夏天以後形成一股強大的風潮,嚴重敗壞了黨風和社會風氣,造成非常壞的社會影響,引起中央的高度警覺。為此,中央作出了「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決定」。中紀委同時提出,“不許領導幹部子女及其配偶經商辦企業”。陳云為此專門批示:“這件事,應由中央像嚴禁黨政機關和黨政幹部經商、辦企業的問題那樣,作出明確的決定方能制止。不然的話,發展下去,黨的肌體、黨群關係必將受到損害,有所好轉的黨風也會受到影響。改革也難以順利進行。”他還提出:“應退出的幹部子女的範圍,是否再擴大一點。”陳雲這一更為嚴格的提議,得到鄧小平等人的完全贊成。

面對當時日益嚴重的經濟犯罪,陳雲甚為憂心。他果斷提出:「對嚴重的經濟犯罪分子,我主張要嚴辦……否則黨風無法整頓。」在陳雲的直接領導下,中紀委重點查處了一系列重大的違紀違法案件。儘管一些犯罪分子自恃有後台,給案件的查處審理帶來極大的難度,但中央態度非常明確:不管涉及什麼人,都要依法處理。為使黨風真正得到端正,社會風氣有明顯的好轉,陳雲還提出:“對於危害社會主義建設,敗壞黨風、社會風氣的歪風邪氣,熟視無睹,聽之任之,除了追究那些為非作歹的個人外,還要追究那個單位、那個地區的黨委的責任,包括紀委的責任。”在這些問題上,陳雲的「嚴」,是出了名的。

今天看來,陳雲在抓黨風和促進社會風氣好轉方面的一些辦法和論斷,既透出了「嚴」和“實”的深刻內涵,也具有極為現實的啟發意義和長遠的指導作用。重溫陳雲提出的這些名言和舉措,我們會更加深刻地領會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以黨的作風建設為突破口、以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為抓手、以反腐倡廉為動力進一步推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的戰略意圖,深化對習近平同志提出的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戰略思想的學習理解,也能加深對習近平同志提出在全黨處以上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的重大意義的認識。楊明偉(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第五編研部主任、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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