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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60個青年團體聯署 譴責極度暴力和違法犯罪行為

政事

逾60個青年團體聯署 譴責極度暴力和違法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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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60個青年團體聯署 譴責極度暴力和違法犯罪行為

2019年07月02日 17:53 最後更新:18:11

聯署的包括香港全國青聯委員協進會、香港青年聯會、香港菁英會、香港華菁會等。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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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批示威者昨晚佔據立法會約3小時,61個青年團體及403名青年發起聯署,強烈譴責「暴徒」的極度暴力和違法犯罪行為,譴責反對派縱容暴力、誤導輿論、火上澆油的惡劣行徑,呼籲香港警方盡快查處,司法機關依法嚴懲,共同維護香港的法治、安寧和正常秩序。

聲明又指,有關的行為已超越基本法律、道德和人性底線,屬於反社會。

聲明又指,有關的行為已超越基本法律、道德和人性底線,屬於反社會。

聯署團體包括香港全國青聯委員協進會、香港青年聯會、香港菁英會、香港華菁會等。聲明批評,有人以鐵籠車和鐵枝等作為攻擊性武器,衝進立法會大肆破壞,光天化日下當街毆打路人,向警員投擲腐蝕性液體並令10多名警員嚴重受傷,公然侮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及香港特區區旗,予以最強烈的譴責,並譴責反對派縱容暴力、誤導輿論、火上澆油的惡劣行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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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又指,有關的行為已超越基本法律、道德和人性底線,屬於反社會、反人類行徑,是一些反對派政客長期煽動反政府活動和縱容極端份子暴力行為的必然結果,又指極端分子已經失控,其惡劣行徑已嚴重威脅香港法治和740多萬市民的根本利益,促請香港警方盡快依法查處上述違法犯罪行為,並強烈呼籲司法機關依法嚴正追究暴徒及其幕後操縱者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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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2019年理大外圍衝突 兩男子暴動罪成各被判囚五年 

2024年07月23日 18:16 最後更新:19:02

兩名男子涉及2019年理大外圍衝突事件,於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罪成,各被判囚5年。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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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分別為27歲的潘曉東,及39歲尼泊爾籍 PUN DHAN BAHADUR。控方開案陳詞曾指,當晚有示威者在彌敦道至加士居道一帶聚集,不斷向警方投擲物品,亦有過千人在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堵路,示威者以雨傘遮擋催淚彈並回擲,亦投擲至少251枚汽油彈,行車道火光熊熊。被告潘曉東被捕時穿白色T裇、黑色褲、黑口罩等,PUN DHAN BAHADUR穿灰色T恤及長褲、黑色拖鞋。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法官謝沈智慧同意兩名被告在案中沒有號召、帶領、鼓吹他人參與暴動,亦無干犯暴動罪以外其他控罪,但考慮案情嚴重性等因素,以監禁5年為量刑起點,各判囚5年。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表示,2019年理大外圍發生示威衝突,213人被控暴動罪,案件其後分柝17宗審訊案件,是次案件是第16宗,當中6名被告審訊開始前認罪,去年已經被判監41-45個月。而另外2名被告人,早前經審訊後已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 ,到23日被判60個月監禁 。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

東九龍總區公眾活動調查組主管高級督察潘崇禮。

潘崇禮又指,全案213名被告中,200人已被法庭裁定罪成,192人分別被判監及入教導所,其餘8人正等候判刑。他重申市民享有言論、新聞、集會、遊行自由,但必須遵守法律,強調警方不容許任何集會出現非法、破壞社會安寧行為,會果斷將違法的人繩之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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