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振華被捕~
知名內地房地產公司「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日前被爆涉嫌猥褻兩名女童,並用手指造成女童下體撕裂傷,日前被刑事拘留。上海市普陀區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批准逮捕王振華以及同案有關的一名周姓女子,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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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被爆涉嫌猥褻兩名女童。網上圖片
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被爆涉嫌猥褻兩名女童。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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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公安局普陀分局發出通報,指綜合犯罪嫌疑人供述、被害人陳述、其他證人證言等證據,王振華的行為涉嫌構成猥褻兒童罪。警方蛋調,將全面查清案情,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秉持「零容忍」態度,堅持對這類犯罪依法嚴厲打擊。
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被爆涉嫌猥褻兩名女童。網上圖片
王振華早前被爆涉嫌猥褻兩名女童,並用手指造成女童下體撕裂傷。兩個女童是經一名女性中間人,以「去上海迪士尼玩」為藉口,從江蘇帶往上海。王振華事後付給中間人現金10,000元人民幣。新城控股其後發公開信,指事件對於公司而言,無疑是一場風暴。
新城控股董事長王振華被爆涉嫌猥褻兩名女童。資料圖片
王振華。網上圖片
32歲大律師蘇信恩涉嫌於2017年8月,在西營盤某單位非禮一人,被控兩項猥褻侵犯罪。蘇早前申請匿名處理自己的名字,一度獲批准以字母代稱,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之後取消匿名安排。案件原定星期二(4月14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控方指,由於有一名新投訴人,故申請加控3項控罪,辯方申請押後以索取控方文件,張官押後案件至5月27日再訊,被告以原條件保釋。
被告蘇信恩。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指,就新投訴人申請新增3項控罪,包括1項猥褻侵犯罪及2項普通襲擊罪。控方同時申請法庭為新投訴人頒布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
被告蘇信恩今自行應訊。他表示明白新增控罪的性質及內容,沒有異議或反對,並申請押後案件,以便索取控方文件,及控方作出陳述。
張官押後案件至5月27日再訊,另批准控方為新投訴人申請的匿名令及禁止報道令。押後期間蘇信恩續獲准保釋。
32歲被告蘇信恩,報稱大律師,被控2項猥褻侵犯罪。控罪指,他於2017年8年30日,兩度在西營盤水街25號至35號樂新大廈某室猥褻侵犯另一人,即X。
案件編號:ESCC316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