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南京建鄴區某小區有人高空拋物,扔下了一袋垃圾。
民警趕到現場後,憑一張外賣單,迅速找到了扔東西的人……
小區業主告訴民警,這已經不是第一次有人扔垃圾了。「從樓上掉下來三四次了,都是裝著垃圾的垃圾袋,還有外賣的盒子、礦泉水瓶、煙頭、煙盒、衛生紙…基本上都是早晨六七點鐘,嘣嘣往下砸!」
李先生家住一樓,院子裏搭建了陽光房,屋頂上會經常出現各種垃圾,但很難找到是誰扔的。
這次他在清理時,終於發現了線索:一個裝有鴨血粉絲外賣盒的袋子裏,有一張外賣訂單!
李先生報警後,民警根據訂單,很快將目標鎖定了25樓的一戶人家。
不過當民警上門詢問時,對方表示,自己不住在這裏,「這是我朋友家,我是過來玩的,也沒有點外賣。」
經過民警確認,這幾天屋內只有20歲剛出頭的徐某居住,外賣單上留的姓名和徐某的姓名也不相符。但是當民警撥打外賣單上的下單電話時,徐某的電話響了……
即便如此,徐某依然拒不承認,「我不知道啊,我這兩天在減肥,天天喝的是水。」
民警決定將她帶回派出所調查。見躲不過去了,徐某這才承認,自己不止一次高空拋物,民警拿到的外賣訂單是自己用化名點的。
就在前一天,她還扔了幾個礦泉水瓶子……
「從25樓扔下,礦泉水瓶子已經砸裂開了,可見力量非常大,玻璃都砸了一個小裂縫。」民警說。
因為徐某高空拋物未造成惡劣的影響,又取得了報警人的諒解,最終,徐某在派出所寫下了保證書,並支付了一樓人家的玻璃清洗及維修費後,雙方達成和解。
警方提醒,高空拋物如果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警方將按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拒絕高空拋物!!!
(江蘇新聞記者:倪娜 徐授科 建公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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