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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行動》懸紅百萬緝暴徒 示威者衝擊行動被捕風險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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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行動》懸紅百萬緝暴徒 示威者衝擊行動被捕風險大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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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行動》懸紅百萬緝暴徒 示威者衝擊行動被捕風險大增

2019年08月27日 15:41 最後更新:15:58

今日香港主要報章頭版大肆宣傳,有一個叫《803行動》登廣告追緝暴徒,最高懸红100萬元!

反對派不斷支持示威行動,建制派亦作出回撃,出了個《803行動》,在其803.hk網站所見,只要打熱線5980-3803報料,最後如能成功檢控,就有錢收!

803.hk 網站顯示,只要打報料熱線5980-3803,便有機會獲得賞金!

803.hk 網站顯示,只要打報料熱線5980-3803,便有機會獲得賞金!

據網站自我介紹指,6月以來,極少數人的暴力和其他非法行為重創香港,他們決定為此等罪行懸紅緝兇。他們來自社會各界,希望香港早日回復平靜。懸紅的賞金全部來自民間,日後還會眾籌。報料者身份絕對保密,他們有專業團隊負責跟進,並會委託律師向警方報案及提供資料。

懸紅賞金最高每單達100萬元,但如能提供幕後資料,賞金可另議!

懸紅賞金最高每單達100萬元,但如能提供幕後資料,賞金可另議!

網站詳細羅列了所有懸紅的案件,編號由001至030 , 30個個案始於第一個編號001,是關於「尖沙咀、粵海大廈及的士國旗事件」,懸紅20至100萬元,案件編號002是關於「塗污中聯辦外國徽」事件,懸紅賞金是最高的,達到100萬元。其餘懸紅50萬元的有6單,懸紅40萬元的有5單,懸紅20萬元的有17單。

梁振英亦在facebook 轉發懸紅廣告,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梁振英亦在facebook 轉發懸紅廣告,話「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賞金的分配方法是:任何人士如在懸賞通告有效期內報料,使罪犯落網並遭受滿意檢控,可全數獲得或按比例分配賞金。通告內的「滿意檢控」應理解為,被捕者須要在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裁判法院、區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就所處理之案件作出答辯。網站又補充道:「任何與此類案件有關的幕後資料,賞格另議。」

高人話,暴民一直戴面罩、頭套或口罩作出衝擊行動,不怕被捉,但如果有了《803行動》之後,隨時會有人為了賞金,供出身邊暴徒的身份,令他們最終被舉報及檢控的風險大增。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將會在下周一宣判。

該案自2023年12月開審,經歷156日審訊,期間控方傳召多名《蘋果》前高層,包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前《蘋果》論壇版主筆楊清奇,還有2名「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最後控辯雙方於 8月28日完成9天結案陳詞。

本案被告為黎智英、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而黎智英單獨被控一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此案為本港首宗涉及勾結外國勢力的國安案件。而在庭審期間,案情透露了黎智英的「外部聯繫」,包括與美國高官、外國政客關係密切。控方指黎智英不單訪美游說、並透過文章及訪談節目提倡制裁中國大陸及香港;即使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亦透過尋求美國支持,續要求國際對中國施壓。

黎智英在2019年曾與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及眾議院議長佩洛西會面,促美國政府對中國大陸及香港實施制裁。控方又指黎智英於2020年5月5日涉刑事恐嚇案獲准保釋,保釋條件為不得離港,但黎在2020年6月12日到高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以便離港赴美探望身處紐約的女兒及剛出世的孫女,但實為跟時任美國副總統彭斯等官員會面;黎庭上承認在《國安法》生效後仍與彭斯會面是愚蠢,但強調沒提及制裁事宜。 

黎又與常邀請美國前陸軍副參謀長基恩作其直播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的嘉賓,又承認曾在2013年至2017年支付共176萬元予美國前國防部副部長伍夫維茲,控方指黎是聘用伍夫維茲來影響美國對華政策。

黎智英又承認自費出資1490萬港元贊助並安排伍夫維茲及基恩4度訪台,與時任台灣領導人蔡英文會面,以讓蔡英文了解美國特朗普政府對台的立場。黎亦透過台灣《蘋果日報》向蔡英文的「左右手」江春男支付逾100萬港元,更表示自己是「受益於台灣的人」。

控方質疑黎智英的得力助手Mark Simon在美政界人脈極廣,可為黎安排與彭斯及卿蓬佩奧會晤,又曾於2019年9月被邀到華盛頓出席參議院舉行關於東亞問題的聽證會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的會議,甚至可參與美國安委會議,而國安委對哪些人應被列入《馬格尼茨基法案》制裁名單,也有清晰概念。

另蓬佩奧助手Mary Kissel亦跟黎智英認識超過10年,在安排黎2019年見蓬佩奧時扮演重要角色,包括如何讓蓬佩奧了解協助香港抗爭運動,Mary Kissel更向黎建議可提及制裁中共和香港領導人的子女。

而黎智英亦曾聘用時任美國國務院資深顧問惠頓(Christian Whiton),介紹他認識美國的參眾議員及白宮人士 。控方曾指2020年5月惠頓曾建議美國利用《馬格尼茨基人權法案》制裁時任香港中聯辦主任駱惠寧。 
 
此外,前美國駐港總領事郭明瀚亦為黎出謀獻策。2019年3月陳方安生與前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莫乃光訪美,與彭斯及美國國安委人員會面,郭明瀚曾建議陳太到國會山莊時尋求國際社會反對北京對修訂《逃犯條例》。另黎又著郭明瀚參與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訪美行程,因郭明瀚為民主黨人,可在美國會提出《逃犯條例》議題。郭明瀚於2019年6月更成立一個包括他自己、黎智英、Mark Simon及李柱銘的WhatsApp群組,4人常在群組「交流」時政。

除了「美國線」外,黎智英自辯時亦亦自爆其牽涉的「英國線」人脈,包括「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Luke de Pulford)及前港督彭定康等。

黎智英承認曾捐贈2萬英鎊予「香港監察」,又透過羅傑斯認識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勳爵(Lord David Alton),奧爾頓曾於2019年11月到香港參加區議會選舉「監選團」,當時他計劃與60名資深政客向英國國會呈交聯署信,建議若港人人權遭侵犯,英國給予港人第二公民身份,又提到前港督彭定康及英國前外相聶偉敬發起反對《國安法》聯署聲明。

至於裴倫德,則是奧爾頓勳爵的助手,是「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Alliance on China, IPAC)的執行董事,黎一直辯稱他不知道有此組織,僅在從犯證人李宇軒在庭上作供時才首次聽聞。控方則指裴倫德與「重光團隊」(SWHK)關係密切。

控方在結案陳詞指出,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後仍持續勾結外國,即使沒直接請求制裁,但他曾評論或贊同制裁,又對中國及中國共產黨作虛假描繪,提出「香港已完蛋」、鼓勵美國撤銷香港特殊地位等,已構成「請求」制裁,而只要提出「請求」,即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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