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為了適應鬥爭的需要,專門創造了一些新詞,比如把找對象結婚叫解決「個人問題」,把兩性關係出現異樣叫「作風問題」。而個人問題的決定其實離不開組織,作風問題足以斷送掉一個人的前程,甚至是身家性命。
牛響鈴:特傻,那時候覺得跟男生坐得近了就會懷孕。經常怕有噁心的感覺,稍微一噁心就嚇得要死,其實什麼都沒幹過。心裏特害怕,老回憶開會的時候跟哪個男生坐得有一點近。
性禁錮常常引發一些極端的傷害案件。大街上經常貼出打了紅勾的處決公告。而因為在暗處有親熱舉動,被警察和革命群眾逮住的男女,也曾經頻繁出現在那個年代。
那時候要沒結婚懷孕了,就得自殺,就不能活著了。婚前如果懷孕了,一定沒法活了,那就是最不恥的事情。
牛響鈴:那時候衚衕8號叫流氓學習班。然后里面就有兩個女流氓,我還記得特清楚有一個叫小耗子,有一個叫二丫頭。她們的流氓行為就是跟男孩在一起鬼混,然後就每天都得到那上學習班都警察看著。就是一天到晚批鬥流氓。
文革時的罪名(資料圖)
牛響鈴:最恐怖就是女流氓,女流氓跟男流氓一塊兒在台上被批鬥的時候,所有女生嚇得夠嗆。
潘綏銘:北京是男女分校的,每到國慶節,老師連打連罵逼著你去遊行,拉著你聯歡。那時候跳集體舞得手拉手,多麼丟人,丟死人了,老師怎麼能讓我們干這樣的事啊,太下流,太流氓了。
知青們一到延安的時候,從北京來的幹部就專門在大會上宣佈了兩條紀律:一是不許談戀愛,二是不許唱陝北小調。後來中央出台26號文件,定性了「破壞知青政策罪」,依照這個精神,在全國各地,處理了不少涉及知青兩性關係的案例。
在當年雲南知青的回憶中,有這樣一個情節:橡膠林里,一個女知青氣鼓鼓地跑來,把一張紙條塞到一個男知青手裏。眾人起鬨去搶,那個男知青只好承認是寫給人家的情書,被退回了。大家打開一看,都傻了眼。
那上面赫然寫著三條「最高指示」。第一條:我們都是來自五湖四海,為了一個共同的革命目標走到一起來了。第二條:要互通情報。第三條呢,一要抓緊,二要注意政策。這麼一張只可意會的情書要表達的意思卻是盡在其中,就算被人上交也沒有誰敢定他有罪。也許,不管是一個什麼樣的年代,人們總會找到在那個年代的情感表達方式。
在勞改農場幹着繁重農活的王國鄉回憶到,由於都是在泥漿里幹活,大家光著身子,什麼都不穿在那幹活。人不人鬼不鬼,沒有女的話,大家都不修飾,都是鬍子拉碴,鬼一樣的。看見一個女的大家感覺到跟天仙一般。
潘綏銘:強姦知青可是重罪,要判死刑的。所以女知青說被強姦了,那當地政府一定要追蹤誰強姦了你,又要把那傢伙槍斃的。
那時凡是有了兩性關係的,女的就跟定了男的。一旦要吹,男的幾乎是流氓,而女的也註定低人一等。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