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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集結捕 劉穎匡等3人「踢保」 獲無條件釋放

政事

涉非法集結捕 劉穎匡等3人「踢保」 獲無條件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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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集結捕 劉穎匡等3人「踢保」 獲無條件釋放

2019年09月20日 17:32 最後更新:18:48

劉指,警方有證據在手應作出檢控,否則不應濫捕

上月觀塘遊行。(資料圖片)

上月觀塘遊行。(資料圖片)

8月舉行的觀塘遊行,獲發不反對通知書,最終演變成激烈衝突,當晚遊行申請人劉穎匡及數名糾察,被警方截查及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需以5000元保釋。劉穎匡及兩名被捕人士,今日原定要再到警署「報到」,但他們決定「踢保」,最終獲無條件釋放。

劉穎匡決定「踢保」,最終獲無條件釋放。資料圖片

劉穎匡決定「踢保」,最終獲無條件釋放。資料圖片

劉穎匡指出,當日遊行獲發不反對通知書,屬於和平合法,不應將原訂的遊行路線以外的衝突,歸咎於申請人。他指出,當日警方並沒有在他們身上,搜出任何可疑物品,質疑如警方有證據在手,應作出檢控,否則不應濫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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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早前高等法院裁定,前年立法會新界東選區補選,劉頴匡被指支持港獨遭取消參選資格一案,批准選舉呈請,亦指范國威的議席無效。對於范國威有機會提出上訴,劉穎匡表示會尊重對方法律權利,但不希望對方基於考慮保住議席而上訴,而是要考慮「捍衛民主制度及反DQ」的方向提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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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案|首引反恐條例控串謀爆炸殺警案 選出3男6女陪審團 料審期60日

2024年04月22日 11:53 最後更新:20:58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多人涉嫌計劃設炸彈並槍殺警員,律政司首引用《反恐條例》起訴,法庭將部分否認控罪的被告,分成另案審理,案件22日早上在高院提訊,選出3男6女共9人陪審團,預計23日控方會作開案陳詞。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2019年「12.8國際人權日」遊行(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法官張慧玲表示,案件將傳召約60名證人上庭,預計審訊60日,至今年7月18日,另預計有約70名證人會以書面等形式作供。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該案提訊時,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本案有7名被告,包括3名「12港人」案被告張俊富、張銘裕和嚴文謙,其餘4名被告包括李家田、賴振邦、許湛榮,控罪包括串謀謀殺警務人員以及同串謀管有爆炸品及意圖導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體嚴重傷害等罪名,其中一名被告涉及藏有槍械及子彈;另一被告劉佩凝就涉及網上籌集資金支持恐怖主義行為。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該案有7名被告,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警方在高院附近佈防。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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