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右時期的「反革命」劇團
一個年近而立的青年,風流倜儻,一表人才,正準備迎娶自己的美麗新娘,豈料禍從天降。因為組織參加劇社,這個素無政治野心的文藝男青年,成了反革命集團的首犯,未入洞房,先進牢房,為我們今天反思結社自由的憲法權利,演奏了一曲欲哭無淚的悲歌。
這一新聞的湖北官方報紙說,杜良驥參加了一個名為「海鷗劇社」的反革命集團。這個以反動軍官、流氓阿飛、壞分子、叛黨分子為骨幹的反革命集團,混進了武漢文藝界,他們打著「同仁劇社」的幌子,幹着叛國投敵的勾當。
他們的反革命罪行時,強調了兩點:一個是投敵叛國,這個反革命集團的幾個首要分子,曾經密謀取道香港,逃往台灣,投靠美國和蔣介石集團;另一個是「上山打游擊」,投敵叛國的計劃失敗之後,他們打算赴東北打游擊,迎接蔣介石反攻大陸。神勇的公安機關偵知了他們的陰謀活動,一舉摧毀了這個反革命集團,首要分子無一漏網。
很多年以後,一份整理武漢文史資料的刊物,根重述了「海鷗劇社案」。滿紙荒唐言,勾起杜良驥一把辛酸淚。
刊發之前的某個夜晚,一輛警車撕碎了杜良驥的美夢。他剛剛和一個芳名為「玉」的女教師,去照相館照了一張訂婚照,照片上,他西裝領帶,襯衫筆挺,面帶微笑,那個女教師燙著捲髮,身著30年代《金粉世家》中鑲邊繡花女式唐裝,溫柔美麗,一臉藏不住的幸福。再過6天,他們就要喜結連理,共赴美好生活。他討厭警車的胡攪蠻纏,他抗爭,他不明白自己怎麼會陷入莫名其妙的牢獄之災。
人為刀俎,我為魚肉。抗爭有何意義?待他慢慢冷靜下來,他知道了,禍根原來是「海鷗劇社」,一個業已申請但是未獲批准的民間文藝團體。
1957年2月,毛澤東發表了《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文章,談到「百家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促進藝術發展的方針”,“社會主義文化繁榮的方針”。在“三個方針”的宏大背景下,北京傳來政府允許民間創辦劇團開展戲劇演出的小道消息。宏大背景外加小道消息,讓熱衷演戲、小有名氣的杜良驥,高興了好一陣子,當同道中人倡議設立民間劇團,他不但積極響應,還為這個尚未誕生的民間劇團取了一個名字。
彼時供職於中國戲劇家協會武漢分會的杜良驥,畢業於國立戲劇專科學校表演系,算是科班出身,是個行家。在那個以蘇聯為師的年代,蘇聯某個著名劇院的大幕上展翅飛翔的海鷗標誌,激發了他的靈感。他提議,「海鷗」這個充盈著革命浪漫主義氣息的名字,應該成為他們新設立的劇社的名字。受聘為導演的杜良驥,熱情洋溢,不但參與修訂了最後的劇社章程,還跟他人一道去武漢市文化局找局長,為他們的劇社申請“准生證”。
說來說去,關於海鷗劇社,杜良驥就幹了這麼一點事。
可是,在那個反右鬥爭風起雲湧的特殊時代,就是這麼一點事,將他變成了反革命集團的首犯。杜良驥自己說,將海鷗劇社定性為反革命集團的兩大「犯罪事實」,無論是「投敵叛國」,還是「上山打游擊」,都是小人物在非常背景下鬧出的笑話。
所謂「投敵叛國」,實質是慌不擇路。反右的日子裡,杜良驥偶然發現一個不懂文藝的馬列幹部將他和其他幾個人列入了右派名單,他趕緊通風報信,聞者一下就懵了,一群沒見過什麼世面的小知識分子嚇呆了,慌亂之下,尋思著南下廣州,逃往香港,等到真的到了火車站,徘徊了一陣子,感覺前路茫茫,又各自回家了。所謂「上山打游擊」,純屬挨批挨整之後的酒後氣話,不值一提。可是,捕風捉影的政法幹部們,硬把酒後氣話寫進了判決書。
杜良驥覺得委屈的是,他既沒有「投敵叛國」的行為,也沒「上山打游擊」的言論,卻也牽涉其中,無端地做了十來年的牢。儘管20多年後撥亂反正揭掉了“右派”、「反革命」帽子,為他和朋友們平了反,但靈魂深處的那份憂傷,怎麼也不能隨風而去。
2000年以後,垂垂老矣的杜良驥將自己的遭際撰寫成《武漢「海鷗劇社案」內幕》,發表於《武漢文史資料》,字裏行間,淚痕閃爍。他們幹啥了,不就是組織一個海鷗劇社嗎?文化局沒批准,他們馬上就停止了活動,怎麼就成了反革命集團了?是的,平反了,落實政策了,可是,30多人牽連其中,或判刑,或坐牢,或免職,或降級的悲慘命運,能夠因為一紙否定原判的新的判決書而煙消雲散嗎?逝去的青春再也不會回來了。
夜讀杜良驥的個人歷史,令我感慨唏噓的,不僅僅是他和朋友們的個人命運,還有結社自由的憲法性權利。
結社自由,白紙黑字地寫在很多國家的憲法當中,我們國家的憲法也鏗鏘有力地宣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結社自由。從遙遠的黑漆漆的洞穴走向現代文明的人類,之所以將自由結社作為公民權利寫入憲法,是因為人類的經驗表明,允許人們在共同領域組建社會團體,既有利於人在私人場域中的解放,有利於文藝之花的綻放,有利於慈善之光的輝耀,也有利於公民在公共領域對抗國家專制的淫威。
杜良驥和大夥籌辦海鷗劇社,說到底,不過是幾個公民行使自由結社的憲法權利,如果當時沒有社團管制,他們根本就不需要跑到文化局尋求批准。本來文化局沒有理由不批准,自古以來,文人相聚以詩,志士相會以義,演員相歡以戲,因緣而起,緣盡而散,高興而來,開心而去,關政府屁事。跟你文化局聯繫,按理,最多備案一下,可他們非要審批,審批就審批吧,不准就不准吧,怎麼上下折騰幾下,硬是把社團弄成了反革命集團!
出獄之後,尚未平反的杜良驥,舉目無親,四顧茫茫,昔日戀人在痴痴苦苦等待8年過後,另嫁他人,他能留下的只是那張訂婚照。不知是迫於時局,還是姻緣如此,這個戴著右派、反革命帽子的文藝男中年,被發配到湖北某個偏遠的貧困鄉村,入贅一個帶著5個孩子的寡婦家庭,寡婦所在村莊的大隊黨支部書記向他保證,從此不會有人再整他了。
現代秘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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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雲虎。攝影/ 本刊記者 甄宏戈
1991:中國人權白皮書那一小步
在起草過程中,曾經嘗試過各種寫法,拿出過很多個稿子,有的詳盡羅列法律規定,讀起來十分枯燥,且往往將重點放在建國以後,對建國前著墨不多。
在幾經反覆後,朱穆之提出了起草人權白皮書的三個原則:「以我為主,以事實為主,以正面宣傳為主。」
李源潮在傳達朱穆之關於白皮書的談話時解釋說:所謂以我為主,就是從中國自身的歷史和現實出發,不以西方人權觀的是非為是非;所謂以事實為主,就是擺事實,不講空道理,不主動挑起與西方的論戰;所謂以正面宣傳為主,就是以闡述中國在人權方面所作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就為主,不授人以柄,也不說過頭話。
1990年年底,當時還在中共中央黨校當講師的董雲虎應中央外宣小組之邀,去介紹人權學術研究情況。
被門衛攔下來後,他解釋說,是中宣部外宣局老局長田丹請他來的。門衛隨即打電話進去確認。電話里問:「來的是不是中央黨校的一位老教授啊?」門衛說:“不是,是一個小夥子。”
當時,董雲虎未滿28歲,長相又顯得比實際年齡還小。業內人都知道他編寫的《世界人權約法總覽》一書,聽說過這麼個國內人權理論界的後起之秀,但並不識其人,遂想當然認為是一位「老教授」。
這個被門衛攔下的小夥子,19年後的2009年起,成為了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分管人權事務的副主任。
董雲虎的辦公室並不寬敞,擺設也很普通,但陽光照進來,很明亮。辦公桌旁有一個書櫃,裏面放著很多人權方面的書籍,包括他自己那本《世界人權公約總覽》。接受《中國新聞周刊》採訪時,董雲虎會時不時打開書櫃翻一下資料,強調的時候,會不自覺地輕輕敲打一下面前的茶几。
那次講課後不久,董雲虎就被借調到國新辦(與中央外宣小組一個機構、兩塊牌子),全程親歷了《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的起草工作。
這個薄薄的文件,卻是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一大步:這是中國政府第一部白皮書,也是中國關於人權問題的第一個官方文件。董雲虎告訴《中國新聞周刊》:「可以不誇張地說,沒有這份白皮書在政治上和思想理論上的突破,就不可能有後來的‘人權’入憲,也不可能有《國家人權行動計劃》的制訂實施。」
董雲虎最初接觸「人權」領域時,這個概念在中國還是一個理論禁區。
上世紀70年代末以後,國內思想界雖然對「文化大革命」有深入的反思,但沒能提到人權的高度,一直諱言人權。
1979年3月22日,《北京日報》第一版發表了《「人權」不是無產階級的口號》一文,認為「人權」是資產階級的口號,並且質問:在人民當家做主的今天,提出“要人權”,究竟是向誰要「人權」?
時任中宣部部長的胡耀邦在一個會上肯定了這篇文章,並曾組織在中央機關刊物和一些主流媒體發表過一批文章,總的觀點是,人權是資產階級的口號,不是無產階級的口號。
現年75歲、時任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副所長的劉海年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這些導向性文章,讓心有餘悸的思想理論界不願與「人權」這個敏感的辭彙攪和在一起,怕理論上思想上“分不清楚”。
他們學會了變通,只討論具體的權利,包括人身權、生命權、經濟權利和社會權利;還有一種變通,就是用「人民權利」來代替「人權」。
1982年,為了考研究生,董雲虎惡補世界歷史,第一次讀到了美國的《獨立宣言》和法國的《人權宣言》,感到極為震撼。加上1982年經修訂的新憲法的頒佈、它對公民權利的強調,引發了他對人權問題的研究興趣。
1986年,董雲虎從南開大學哲學系畢業,分配到中央黨校,經歷了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國際風雲巨變和北京政治風波。
他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當時中國所處的國際形勢是「黑雲壓城城欲摧」。蘇東劇變被西方視為利用人權進行冷戰的成功範例,他們很快將人權攻勢的矛頭指向中國。
對此,江澤民1989年7月20日在全國宣傳部長會議上提出:要用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正確而通俗地解釋民主、自由、人權等,使幹部、群眾特別是青年學生受到教育。「這是中央領導人在人權問題上的首次表態。」董雲虎介紹說。
這給董雲虎的人權研究帶來了機遇。
他花大量的時間泡圖書館,收集、整理了幾乎所有世界人權研究方面的第一手資料。很多資料是英文的,他就自己動手翻譯,甚至還請人去聯合國總部複印了很多相關文件。
1990年10月,董雲虎編寫的《世界人權約法總覽》一書出版。這是1949年以後中國第一部大型人權編著。書中用20萬字的篇幅,梳理了人權概念的歷史沿革和最新發展、經典文獻對人權的論述、馬克思主義人權觀以及中國共產黨人爭人權的歷史。「這是國內第一次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來解釋人權。」
書出來後,央視《新聞聯播》播發了一分鐘的書訊。李鵬總理辦公室專門給中央黨校打電話,讓送過去8本。外交部一次購入300多冊,發給部內各處和各駐外使領館。
因為這本書的影響,才有了中央外宣小組的講課之邀。
1991年6月11日,常務國務院新聞辦主任朱穆之( 中)、常務副主任曾建徽(左)、周覺(右)首次會見中外記者及外國駐華使館新聞官員。圖/CNSPHOTO
江澤民批示:人權問題迴避不了
1990年底,美國甘迺迪人權中心致信中國科學院院長周光召,指責中國人權狀況,聲稱如果中國人權狀況不改善,他們將發動世界各國科學界人士斷絕與中國的往來。周光召將這封信呈給了時任中共中央總書記江澤民。
江澤民作了一個很長的批示。批示說:「建議對人權作一番研究,迴避不了。從理論上講,人權有它的階級屬性,當然這樣講,西方人不易接受。西方對我們人權的情況,往往造謠誣衊。這份信件講到成千上萬人的命運,完全是道聽途說,當然也包括一些喪失國格的外逃者的渲染。達賴成為民主鬥士,而我們卻成了專制魔王,也是一例。總之,這個問題(聯繫到民主問題)得認真對付一下。」
這是中央首次明確提出,要研究人權問題。
1991年3月,中宣部召開人權問題小型座談會,來自中宣部、外交部、中國社科院和中央黨校等部門的三四十人參加了這次會議。會上傳達了江澤民的批示。
劉海年代表社科院法學所參加了此次會議。他記得,當時大家紛紛表示支持,認為這是中央邁出的很重要的一步。因為,人權問題處理得好,可以佔到輿論的制高點上。反之,則會授人以柄,對中國法治建設不利,對國家形象也有負面影響。
會議期間,劉海年還跟坐在身邊的外交部人員討論了死刑犯的人權問題。當時槍斃人要遊街示眾,掛牌子或者後面插標,上面寫上名字,名字上還打個大叉子。「這都是很不好的做法。即便要處死他,他也有罪犯的權利,他也有自己的尊嚴。」
劉海年回到法學所後,傳達了會議精神,雖然只是說了「可以研究」這樣一個中性詞,但大家都很興奮,“這個理論禁區畢竟被打破了”。
此後,中共中央黨校、中國人民大學、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人民日報、光明日報、《中國法學》雜誌社、北京市憲法學會均舉行了規模不等的人權問題研討會或座談會。
當時爭論的焦點主要是:人權是天賦人權、商賦人權、國賦人權還是法賦人權;是個人權利還是集體人權;人權的階級性;國家主權與人權的關係,等等。
白皮書起草四原則
為落實江澤民的批示,剛於1991年1月組建的國新辦決定組織起草一份人權問題的正式文件。
最初,曾經想搞成一個人權宣言,但當時的國新辦主任朱穆之覺得,當時國內對人權問題沒有成熟的研究,搞成宣言的條件還不具備,加上當時國際反華輿論一邊倒,單純地宣示中國政府的原則立場效果不一定好。
時任國新辦一局局長李源潮提出,可以把這個文件叫作「白皮書」。最後決定,搞一份以闡明事實為主、將中國立場糅在其中的白皮書。
1991年3月底,經中央外事領導小組批准,正式決定,起草中國的人權狀況白皮書。
起草工作由朱穆之直接領導,下設一個寫作小組,由李源潮負責,中宣部外宣局原局長田丹、時任國新辦一局副處長錢小芊為小組成員。
除此之外,小組其他成員均是借調來的,包括來自中央黨校的董雲虎、外交部參贊劉奮之、《求是》雜誌社評論部副主任徐建一和《北京周報》年輕記者鄒思誠。
起草小組辦公室設在亞運村附近的安苑北里22號原國新辦辦公樓508會議室。會議室很簡陋,只有一張桌子和幾把椅子。
借調來的起草組成員每月給10塊錢的公交月票補貼。董雲虎住在北京西郊的中央黨校,路遠,為了照顧他,經爭取才特批在會議室為他準備了一張單人硬板床。
剛開始,對能不能搞成白皮書大家心裏都沒有底。「如果搞不成,很可能變成內部資料而已。」董雲虎告訴《中國新聞周刊》。
在起草過程中,曾經嘗試過各種寫法,拿出過很多個稿子,有的詳盡羅列法律規定,讀起來十分枯燥,且往往將重點放在建國以後,對建國前著墨不多。
在幾經反覆後,朱穆之提出了起草人權白皮書的三個原則:「以我為主,以事實為主,以正面宣傳為主。」
李源潮在傳達朱穆之關於白皮書的談話時解釋說:所謂以我為主,就是從中國自身的歷史和現實出發,不以西方人權觀的是非為是非;所謂以事實為主,就是擺事實,不講空道理,不主動挑起與西方的論戰;所謂以正面宣傳為主,就是以闡述中國在人權方面所作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就為主,不授人以柄,也不說過頭話。
李源潮還加了一個原則,即「以歷史對比為主線」,就是用歷史對比的方法說明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與進步,不簡單地去跟西方國家進行橫向比較。
這四項原則為白皮書的起草確立了基調,白皮書的起草進入快車道。
在討論白皮書的框架時,有人建議,文本應突出講中國公民的政治權利,把它放第一章,因為,這是西方最重視的,也是中國最受攻擊的地方。但朱穆之沒有採納這個意見,主張按照中國自己的觀點,首先突出地講生存權,把它放第一章,濃墨重彩地講清楚中國人民為救亡圖存、爭取做人的權利所進行的艱苦卓絕的鬥爭。
「他覺得不這樣寫,就顯得沒有歷史厚重感。」董雲虎告訴《中國新聞周刊》,“的確,把這一章寫完,整個白皮書就立住了。”
首要人權:生存權還是政治權利?
寫作框架確定後,小組成員按分工分別承擔了部分章節的寫作。董雲虎承擔的是「生存權」部分,這是分量最重的部分,也是最難寫的部分。
董雲虎回到黨校,住在學員樓里,從圖書館借了很多近現代史資料,閉門鑽研。「看了史料之後確實很震撼,很受教育,覆巢之下無完卵,‘三座大山’壓迫下的中國,國家破碎,生靈塗炭,根本沒有人權可言。」
本來要求3天內交出初稿,結果,他花了一個星期才寫出來。文中,他用大量史實和數據,推出了「生存權是中國人民長期爭取的首要人權」的結論。
值得一提的是,他在起草這一部分時,通過自己的認真核算,在白皮書中第一次將日本全面侵華期間造成的中國傷亡人數由過去的「2100萬」修改為“2100萬被打死打傷,1000餘萬人被殘害致死”,後來軍事科學院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確認為3500萬。據此,江澤民正式向世界宣佈,據不完全統計,日本侵華戰爭造成“死傷人數3500萬”。
初稿完成後,李源潮主持起草小組會進行讀改,念一段,大家討論一段,修改一段。這樣反覆進行多次,最後由李源潮統稿後,報國新辦主任朱穆之和常務副主任曾建徽審改。
討論中,「生存權是首要人權」的提法曾引起了很大爭論。有學者認為,應該將政治權利作為首要人權。他們說,動物也有生存權,將生存權作為首要人權,實際上就是把人降低到了動物的水平。
而董雲虎則指出,生存權既包括人的生命安全權利,又包括基本生活保障的權利,是指人人都有權利生活得有尊嚴,用恩格斯的話說就是「像人一樣生活的權利」。它不僅符合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精神,而且能把近代以來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的歷史說清講透,也符合中國當時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大政方針。
人權的「階級性」在當時爭論得也很激烈。有人強烈主張,要宣佈我們的人權是有階級性的;也有人不同意,認為不能說一個階級有人權,另一個階級不給人權。
最後,朱穆之拍板,還是不把人權的階級性問題寫進去。他對起草組成員解釋說,雖然按照馬克思主義觀點,人權是有階級性的,但從對外宣傳效果來看,還是以不寫為宜。
揚長避短與針鋒相對
在起草過程中,國新辦請中央各部委提供了大量關於中國人權建設的資料和數據,共有20多萬字。全國人大和社科院法學所提供了人權立法方面的資料,公安司法機關、勞動部、教育部、宗教局、計生委、民委、婦聯、殘聯等分別提供了各自領域的人權保障方面的資料,外交部提供了參與國際人權領域活動的情況。
「為什麼殘疾人要單寫一章?因為當時我們殘疾人保障在世界上是領先的,婦女兒童權益保障也是強項。我們希望把我國的強項充分地展示出來。」董雲虎說。
「文化大革命」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起草組沒有選擇迴避,而是承認歷史上出現過這一嚴重破壞民主與法制的時期,同時也指出,中國共產黨在人民的支持下,糾正了這些錯誤。
在盡量避免「橫比」的同時,也保留了個別不點名但有針對性的「橫比」。比較明顯的是“監禁率”“發案率”和“犯罪率”。白皮書提到,1990年,中國監禁率為總人口數的0.99‰,而當年西方某發達國家司法部公佈的數據為4.13‰;中國的發案率和犯罪率分別為2‰和0.6‰,西方某發達國家為60‰和20‰。
起草組也有針對地回應了國外的指責,主要是計劃生育和「政治犯」問題等。在回應「政治犯」問題時,起草組請公安、司法和檢察系統的專家共同反覆斟酌,最後在白皮書中指出:“在中國,僅有思想而沒有觸犯刑律的行為,不構成犯罪;任何人不會僅僅因為持有不同的政治觀點而被處以刑罰。中國不存在所謂政治犯。”
朱穆之重寫「白皮書」前言
朱穆之堪稱白皮書起草的靈魂。
董雲虎告訴《中國新聞周刊》,朱穆之理論功底深厚,起的是「出觀點、定框架、定原則」的作用。而且,他因長期從事對外宣傳工作,在對外如何表述上比較在行。
比如,在提到辛亥革命時,董雲虎只是籠統地寫到:「從太平天國到辛亥革命都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中國的命運。」朱穆之在“辛亥革命”前加了“推翻了封建清王朝的”這一定語,以肯定辛亥革命的作用,並且把“沒有從根本上改變中國的命運”,改為“這些革命運動雖然沉重地打擊了帝國主義在中國的勢力,但終究沒有能使中國擺脫半殖民地的地位”。
董雲虎從這幾處修改中感覺到,朱穆之對歷史很了解,「對重大歷史事件把握得很准」。
根據分工,田丹負責寫白皮書的前言部分。起草小組曾討論過一個基本思路:要對世界人權發展有一個基本評價,對中國人權特點有一個概括:既指出其廣泛性、平等性和真實性,又承認中國人權還存在有待改善的問題,強調實現充分人權仍然是我們追求的目標。
田丹的初稿完成後,朱穆之在稿紙邊上以寫代改,實際上是重寫了前言。
他把「人權」稱為“偉大名詞”,開宗明義寫道:“享有充分的人權,是長期以來人類追求的理想。”他還指出,中國人民一直把爭得人權作為自己的目標。“為此前赴後繼,不惜流血犧牲,進行了長期的艱苦卓絕的鬥爭。繼續促進人權發展,努力達到中國社會主義所要求的實現充分人權的崇高目標,仍然是中國人民一項長期的歷史任務。”
「這是靈魂性的東西,這樣的表述,把人權旗幟舉那麼高,我們當時想都沒敢想。我們最多也就是敢寫到社會主義應該理直氣壯地講人權。」董雲虎現在說起來仍然感嘆,“在當時也就他這樣的老資格領導敢寫上這樣的話,一般人不敢寫。”
文本經廣泛徵求意見後,由朱穆之最後修改定稿,上報江澤民、李鵬等中央領導審批。
1991年9月中旬,李鵬在會見歐洲議會代表團時指出:「你們不要以為中國害怕討論人權問題,恰恰相反,中國願意就人權問題同其他國家進行平等的討論,對此我們理直氣壯的。」他認為,白皮書這10條很好地概括了中國的人權觀。據說,鄧小平讀了白皮書後稱讚:“這是一篇大文章,一篇好文章!”
1991年11月1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以多種文字向世界發表了題為《中國的人權狀況》的白皮書,在國內外反響強烈。
由於在人權研究上的貢獻,董雲虎1991年底被破格晉陞為中央黨校副教授,其時,尚不滿29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