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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審林彪、江青集團10主犯被控48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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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審林彪、江青集團10主犯被控48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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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審林彪、江青集團10主犯被控48宗罪

2019年10月14日 17:52
 

 

1981年1月25日,特別法庭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10名主犯宣判。江青、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張春橋(自右至左)在被告席上。本組照片均為新華社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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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11月26日,江青出庭受審。

 1980年11月24日,王洪文出庭受審。


 

1980年11月24日,姚文元出庭受審。

 1980年11月27日,張春橋出庭受審。

1980年11月20日下午3 時整,北京正義路,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特別法庭庭長江華宣佈開庭。10名主犯受審。

3 時03分,王洪文第一個被帶上被告席,接著是姚文元……3 時15分,江青被帶進。

兩案律師組組長張思之今年10月29日回憶說,江青的氣焰很囂張,在庭上大罵葉劍英、鄧小平。

兩案移送司法機關的時候,恰是中國律師制度恢復的時候。

1980年8 月26日,《中國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通過,兩案指導委員會決定公開審判中應有律師辯護。

案件開審前,江青曾提出會見律師。張思之被指定為江青的律師。

11月13日,律師張思之、法學家朱華榮曾一起去會見江青。但雙方「談崩了」,江青最終沒有請律師。

根據個人意願,10名主犯中,姚文元、陳伯達、吳法憲、李作鵬、江騰蛟請了辯護律師。而江青、張春橋、王洪文、黃永勝、邱會作均沒有請律師。

此次審判,開啟了重大政治案件公開審判的先河,被法學界人士稱為走向法治的里程碑。中央電視台對庭審還進行了實況轉播,直接收看的觀眾有6萬多人。

設立特別法庭公開審理

1978年12月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將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交給重建的中紀委審查。後又成立了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件審理領導小組,對案件簡稱為「兩案」。

張思之說,黨內審查階段就有不同意見。一種說法認為,清查只能到四屆人大或黨的十大前後為止,不能再往前查,否則就會產生「清查誰」的問題;而另一種意見則認為不論涉及到哪一級、哪一個人,都應該盡量查清。

胡耀邦當時受命負責兩個集團的審查工作。經過集體討論,他堅持自己的意見,支持一查到底。

黨內審查結束之後,案件進入司法程序。本定於1980年6月初開始「兩案」審判,但由於「兩案」審判方案一直沒有確定,特別是在秘密審判還是公開審判等問題上有爭論,致使審判一拖再拖。

1980年1 月,中央政法委員會成立,彭真任書記,主抓兩案的審判工作,1980年9月8日,彭真向政治局常委會彙報兩案審判工作時提出,林彪、江青兩個集團沒法分開,一案起訴好處理。

他說,還是公開審判好,罪行、證據都公佈。

對此,在審判中擔任吳法憲辯護律師的馬克昌曾說,以前重大政治案件很少開庭審判、依法處理。

而「兩案」公開審判則表明了國家法律武器來治理國家的覺醒,中國走向法治社會的重大里程碑。

鑒於「兩案」的案情特別重大,1980年9 月,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和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

特別檢察廳審查確認的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主犯有16名,其中林彪、康生、謝富治、葉群、林立果、周宇馳已經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責任。

溫故知新

費孝通:一個審判員的感受

設立特別法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在指定的特別法庭審判員中有我在內。我以這個身份參加了審判,因而對這次審判的意義,有一些比較切實的感受。

首先,我要指出的是:這次審判樹立的判例,在法理學上會有深遠的影響。其中突出的一點,就是在這樣一個重大案件里,對政治錯誤和刑事罪行做了區別並分別進行處理。

我作為審判員,起初也感覺到劃分「文化大革命」的錯誤同林、江反革命集團的罪行是相當困難的。但是,在審判過程中,我就感覺到越來越清楚:我們審的是一批反革命刑事犯,而不是所謂“政治犯”。他們的罪行,都是刑法上明確規定應予懲辦的。有的外國作家把這次審判說成是同當年的紐倫堡審判和東京審判相類似,這話是有點道理的。

從展望未來說,這次審判的重大意義又在於:它標誌著中國走向健全的社會主義法制的一個重要開端。

同時我也應該坦率地說,我們的法律還是不完備的,我們的法治經驗還是不足的,但是畢竟我們是向著健全法制方面邁出了十分重大的一步。

———摘編自1981年1月《人民日報》第3版。作者費孝通(1910-2005年)系著名社會學家、人類學家、民族學家、社會活動家,1980年被指定為特別法庭審判員,參與兩案審判。該文系費孝通為《歷史的審判》一書所寫的前言,有刪節。

-新觀察

律師制度好比一粒種子

改革開放30年,是我國律師辯護制度新生並快速發展的30年。這裏的「新生」主要有兩個標誌,一個是制度上的,即粉碎“四人幫”後,我國民主法制建設迅速恢複發展,先是1979年《刑事訴訟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明確肯定了被告人的辯護權利和律師在刑事訴訟中的作用,緊接著1980年8月五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5次會議又通過《律師暫行條例》,更加全面系統地為律師參加辯護提供製度保障。

另一個是實踐上的,即在中央組成特別法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過程中,被告人的辯護權和律師參與辯護活動切切實實、大張旗鼓地走入實踐,使得靜態的法律制度真正獲得了「活」的生命力量。

儘管在當時特殊的歷史條件下,「兩案」中的律師辯護帶有某種“規定動作”和“政治任務”的性質,但卻並非是“無效勞動”,相反,不僅取得了即使在今天看來也是令人稱奇的效果(為五位當事人抹掉了七項罪名),更對刑事辯護產生了深遠影響,是改革開放後我國法律實施的一次生動實踐。

這正驗證了英國學者科特威爾的說法,「辯護人的最後出現,並不是一件令人驚異的事情,因為隨著法律程序本身以一種高級形式加以闡釋時,那種通曉司法過程並能向普通人說明這些程序的顧問和專家的發展,就成為必不可少的事情。」

律師制度好比一粒種子

一旦遇有合適的土壤並發芽,就會產生巨大而頑強的生命力。30年來,隨著1982年憲法明確規定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並以此為核心建立了一整套法律規範體系,我國的律師辯護事業取得了令世人矚目的成就。

在觀念上,律師過去常因「為壞人而辯護」而遭指責,如今因“被告人也享有不可剝奪的基本人權”觀念的普及而獲得尊嚴;在身份上,律師過去被定性為非獨立的“國家工作人員”,如今成為具有較強獨立地位的“社會工作人員”;在活動領域上,律師的“作用場”已由單一的刑事轉向刑事、民事、行政、執行、非訴等全方位領域,並日益向其他諸如參與立法起草、參政議政等領域滲透;在實際功效上,隨著我國法治進程的加快尤其是“人權入憲”,律師在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制約公權力濫用侵權方面發揮了極為重要的作用,已經成為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律師制度畢竟還很年輕,剛到「而立之年」,難免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比如刑事辯護還廣泛存在會見難、閱卷難、調查取證難,一些律師職業意識不強,甚至在關鍵時刻“反戈一擊”,自擺烏龍,生髮許多令人匪夷所思的言行,還有極少數律師唯利是圖、見利忘義、損害司法公正,等等。

這些問題如何解決,直接決定我國未來律師辯護事業的發展。我國律師辯護事業必須把握機遇、勇對挑戰,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再發力。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1965年後的彭德懷》封面  文/沈國凡

本文摘自《1965年後的彭德懷》,沈國凡著,當代中國出版社,2007年1月出版

1967年元旦,彭德懷仍然沒有獲得人身自由。

新的一年來到了,外面是什麼情況,鐵窗里的彭德懷一無所知。他如同一隻猛虎,被關在了一隻籠子裏,將他與人民隔離開來,沒有了行動的自由,更沒有了自己的用武之地,對於目前的狀況,他感到焦慮和不安。

在這場沒有硝煙的戰場上,他看不到自己的對手,無法與對手短兵相接,更談不上拼刺刀,這位戰場上的赫赫名將,感到了自己的無力和失望。

他實在感到苦悶和不解,毛澤東主席讓自己出來到大三線去工作,現在怎麼又會被一些學生莫名其妙押回北京來?這些學生哪來那麼大的膽子,毛澤東主席知不知道自己現在的情況?


 

毛澤東與彭德懷在延安

無數的問號在他的腦子裡翻騰著。他懷疑黨內出了內奸,有壞人在迫害自己。

他實在無法忍受這種狀況,就將發給自己寫檢查的紙筆鋪開,準備直接寫信給毛澤東主席。

在共和國的歷史上,因為寫信(文字)給自己引來災難的有兩個人。一個是在1955年寫了近30萬言的信給中共中央政治局,提出建國以來有關文藝工作的一些個人意見和看法的胡風--這是一個被認為是「魯迅傳人」的文人,後來被打成了"胡風反革命集團"頭子,無辜迫害關押達二十五年之久,直到"文化大革命"結束之後,才獲得了平反。另一個就是彭德懷,於1959年在中共中央召開的廬山會議上,上書"萬言書",陳述"大躍進"中有得有失,不但被免去了國防部長職務,同時被打成了"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彭德懷反黨集團"頭子。人們始終弄不明白,行伍出身的彭德懷,為什麼會想到用寫信的方式來表達個人的看法和意見--這並非他的"強項",然而他卻做了這樣的選擇。

於是歷史出現了驚人的相似,他被罷官後來到北宋名將楊六郎掛甲歸田的地方,住進清代名將吳三桂的吳家花園,在此掛甲歸田,讀書耕地。在中國歷史上,因上書言事,為民請命而被罷官的人不乏其人,但像彭德懷那樣堅持真理,始終不向權力屈服,永遠都保持正直、開朗的胸懷,困境中不忘國家和民族命運的的確不多。

關於彭德懷到三線工作,有兩種完全不同的說法。

一種是毛澤東已認識到對彭德懷進行罷官批判的錯誤,為了防止未來的戰爭,有意讓彭德懷出來工作,將來還可以帶兵打仗,以便到一定時候為他恢複名譽。

另一種說法就是:由於1965年3月美國出兵南越,4月12日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強戰備的指示,要求全黨、全軍、全國人民準備應付最嚴重的局面。9月,中共中央工作會議又決定第三個五年計劃實行「以國防建設第一,加強三線建設,逐步改變工業佈局」的方針。在此形勢下,毛澤東認為受審查的彭德懷、黃克誠、習仲勛等人不宜留在首都,提議分配他們到外地掛職下放。因此,對彭德懷的這一安排,實際上是變相的"流放"。(謝春濤:《廬山風雲》)

哪一種說法對呢?現在都已無從考證。還是朱光將軍的話說得比較客觀,他認為毛澤東主席讓彭德懷出來工作,談了五個多小時的話,又請他吃了飯,喝了酒,並說:「廬山會議已經過去了,是歷史了。現在看來,也許真理在你那邊。對你的事,看來是批評過了,錯了。」"但就是不肯恢復他的原職。"

這,確是事實。

因此,彭德懷到三線工作,的確是忍辱負重!

元旦這一天,彭德懷仍然不得安寧,他隔壁的紅衛兵衝進屋來,說是給他「拜年」。

世界上哪有這樣的「拜年」呢?他們將彭德懷拉起來,讓他站在屋子裡,強逼他"交待罪行"。

彭德懷不服,問道:「你們把我弄到北京來,我的工作怎麼辦?你是找我算舊賬還是新賬,新賬我沒有,我去三線是毛主席動員我去的;舊賬要算我不怕,我早就向中央講清楚了,毛主席也是知道的。」

紅衛兵吼道:「你這個老反革命,老混蛋,你還想翻案!」

說著他們就衝上前來,一把奪過彭德懷手中的煙斗,又去翻他旁邊的黃挎包,將裏面的紙張弄得滿地都是。

彭德懷平心靜氣地站著,靜靜地看著這些。

當晚,他在自己的日記中寫道:「今天是1967年元旦,我的生活情況處於另一種生活環境,即被革命群眾組織揪回北京待審。時間已過去7天,還未宣佈罪名,這是我69年生活中所遇到的第一次。」

現在再一次失去了工作的權利,他無法忍受,決定給毛澤東寫信,反映自己的情況。

他從自己的日記本上撕下一張白紙,寫好後認真地疊成方形,放在自己的眼鏡盒裏,然後叫來哨兵,讓他替自己轉交出去。

彭德懷在信中寫道:

主席:

你命我去三線建委,除任第三副主任外,未擔任其他任何工作,辜負了你的期望。12月22日晚在成都被北京航空學院紅衛兵抓到該部駐成都分部。23日轉北京地質學院東方紅紅衛兵,於27日押解北京。現在被關在中央警衛部隊與紅衛兵共同看押。向你最後一次敬禮!祝你萬壽無疆!

彭德懷

一九六七年一月一日

這封信經層層轉送,最後終於到了周恩來的手中,周恩來在中央碰頭會上宣讀了這封來自「另一個世界」的信。

毛澤東是否讀到過這封信呢?至今都沒有文字記載,但我們有理由相信,毛澤東最後也會看到這封信的。

這是彭德懷寫給毛澤東主席的最後一封信。信中報告了自己的處境,充滿著一種悲憤、痛苦與無奈,彭德懷已預感到自己在這場全民族的劫難中,很難生還,因此用了「向你最後一次敬禮」這樣的"絕命"之筆。

3月6日,彭德懷被轉移到北京五棵松不遠的羅道庄衛戍區幹部隊監護。

這裏管得更嚴,大門有衛兵守衛,犯人的囚室前有哨兵,更令人難以想像的是,在彭德懷的囚室里還安排了一名哨兵,他的一言一行都要進行記錄。

看著四周的環境,彭德懷自言自語地說:「我知道這裏不是營房,是班房……我在這裏是坐監獄。」

哨兵見他嘴裏不停地說話,就過來干涉。

彭德懷對著哨兵拍腿感嘆道:「今年我已經被撤職八年了,這八年白白地浪費過去了!」

八年,一個抗日戰爭都打勝利了,可抗日戰爭中曾立下不朽戰功的一員虎將--彭德懷的問題一直都未能解決。

冬天將至,彭德懷卻只有一件破棉襖,一條破棉褲,身上沒有換洗的衣服。一個70歲的老人,只得讓哨兵給借來針線,然後戴著老花鏡一針一針地自己縫補。由於囚室里光線不好,手時常被針刺出了血,他放在嘴裏吸一吸,又開始自己縫補起來。

4月1日,彭德懷實在憋不住了,他藉著囚室小窗透進來的亮光,再次給毛澤東寫信,這封信寫得很長,在信中他詳細地談到了自己被抓來北京的經過。對於當時報紙上不斷批判他在西南大三線搞翻案活動,收買人心,妄圖兵變等誹謗,都進行了一一的駁斥。

即將寫完的時候,他站起來,抬頭看了看囚室上面的那隻小窗,一棵小樹青綠的樹枝在外面被風吹得不停地搖動著,上面有幾隻麻雀在不停地跳躍。而他自己卻猶如一隻猛虎,被無辜地囚於籠中,心中只覺得一陣凄涼。

他在這封信的最後這樣寫道:「……我到西南頭7個月,大約走了20個縣市,15個工礦企業、區(雲南還未去),目的是想收集一些材料,作些研究,增加自己這方面一些知識和提供領導參考,並無其他意圖。」

彭德懷啊,你為什麼還要如此執著和固執呢?頭一封信發出去數月了,未能等到回信,現在你又再次寫信,懷著善良而美好的意願等待著,你竟是這樣的坦誠,如此的忠貞,只有那位公正無私的歷史老人知道你的心。

信發出去後,仍然是石沉大海。

按說,此時彭德懷應該明白過來,不會再寫信了吧。可要是那樣,這個人就不是彭德懷了。

在交出信件後的二十天裏,彭德懷同過去一樣,仍然痴情地盼望著回信,他常常站起來,獨自看著窗外那棵樹上搖動著的樹葉,獃獃地發愣。

二十天後的4月20日,彭德懷再次提筆,不過這次他不是給毛澤東寫信,而是給周恩來寫信。

彭德懷明白,他的問題早已通了天,並不是周恩來所能解決得了的。他寫給周恩來的這封信與之前寫給毛澤東的信完全不同,在這封信里沒有一點談到個人的事情,更沒有談自己此時此刻所受的苦難,而是向周恩來彙報他在三線建設中所看到和擔心的一些具體工作,特別是四川石棉礦的礦渣被任意地堆放在大渡河兩岸,被河水長年衝擊,流失嚴重,為此他過去曾向西南局的領導同志做過彙報,但一直未能引起重視。

彭德懷在信中還分析了這種礦渣的利用價值。認為可以加工成鈣鎂磷肥,這種肥料成本低,肥效高,對於周圍的農民種田很有好處。因為當地屬於大山區,農民種地靠天然肥,外面的化肥很難運進去,就是運去了成本也很高,農民買不起,應該加快這種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這是有利於工農聯盟的事情。我們千萬不能搞了工業,丟了農民,得了財富,失了人心。

彭德懷在信的末尾對周恩來說:「小事情本不應該打擾你,但我不知應告何人,希原諒!祝你永遠健康!」

信的最後署名「石穿」。

為國為民,滴水穿石。彭德懷自己都落到了這種地步,心中卻仍然關心著三線建設的點點滴滴,關心著中國最基層的工人和農民的利益。

寫信,成了彭德懷在囚禁中表達個人情感的一種方式。

在當時中國政壇的三位掌權者中,他給毛澤東寫信,給周恩來寫信,唯獨沒有給紅極一時的「副統帥」林彪寫信。

這就是彭德懷,這就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開國元帥中一個必將永留青史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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