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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等被控暴動 浸大生申離港交流遭拒

政事

社工陳虹秀等被控暴動 浸大生申離港交流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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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等被控暴動 浸大生申離港交流遭拒

2020年01月08日 12:22 最後更新:12:41

控方申請修訂控罪的地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8月31日大批市民上街遊行集會,警方清場時拘捕多人,其中15人被控於銅鑼灣及灣仔一帶參與暴動,包括社工陳虹秀,兩案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的地點,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月23日以轉介至區域法院進行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照准。成績優異的浸會大學歷史系男學生申請離港到韓國作學術交流,遭控方反對。羅官聽取陳辭後拒絕其申請,他依舊不可離港。

陳秀虹。

陳秀虹。

首宗案件被告為余德穎(23歲)、賴姵岐(22歲)、鍾嘉能(26歲)、龔梓舜(22歲)、陳虹秀(42歲)、簡家康(18歲)、莫嘉晴(23歲)及梁雁彬(24歲),修訂控罪指8人於去年8月31日連同其他人在灣仔軒尼斯道22號至盧押道一帶參加暴動。

第二案件被告為陳佐豪(24歲)、金君卿(33歲)、劉宇軒(22歲)、郭美均(20歲)、許智銳(21歲)、陳子揚(39歲)及鄒咏霖(23歲),他們被控同日連同其他人在銅鑼灣記利佐治1號參與暴動。

其中被告許智銳為浸會大學歷史系學生,辯方大律師稱被告曾兩次列名於院長嘉許名單(Dean List),成績優異,故獲學系教授及院長撰寫信件推薦到外地交流,若被告回港後可完成相關報告亦可獲獎學金,希望法庭允其到韓國首爾大學交流一周,不被剝奪珍貴的學習機會。控方反對該申請。羅官聽取陳辭後拒絕被告離港申請。

此外,18歲理大生陳靖鋒於上月9日,涉嫌在旺角彌敦道管有摺刀、卡片刀及一支筆型玻璃爆破器,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他今在西九龍法院否認兩罪。案件訂於本月31日開審,被告保釋申請被拒,續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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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朗7.21事件白衣人認暴動等罪 判囚4年7個月

2024年04月18日 18:30 最後更新:19:26

元朗7.21事件中,一名白衣男子先後襲擊兩名男子,又曾挑釁黑衣人離開付費區,男子事隔近四年被起訴,他早前承認暴動和串謀傷人罪,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年7個月。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 資料圖片

暫委法官鄧少雄判刑時指出,42歲被告鄧兆雄完整參與7.21元朗站白衣人暴動,又曾揮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有一定帶頭指揮角色,更有使用藤條,兩項控罪均以7年為量刑起點。

就辯方提出的檢控延誤,包括控方2022年才初步辨認被告身分,翌年初索取法律意見,至同年7月才拘捕補告,法官考慮到7.21事件涉及逾千小時片段,調查時間屬正常合理,認為控方沒有延誤,不存在減刑因素,只就被告曾參與義工服務扣減1個月刑期,計及認罪扣減後,兩罪共判囚4年7個月。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 資料圖片

案情指,當晚10時許,被告與一群白衣人經形點進入元朗站,被告在非付費區用手指指向付費區內的黑衣人,多次大聲叫「過嚟呀」,其後被告一度走近閘機旁招手示意其他白衣人進入付費區,但終被其他白衣人阻止,被告曾指罵黑衣人並叫喊「打你呀」,被告更約於一分鐘內連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兩名男子,其中包括使用藤條。約11時,一眾白衣人衝入付費區,被告揚手示意其他白衣人跟隨,一同進入閘內,被告追趕黑衣人,前往月台後手持藤條威嚇和責罵車廂內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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