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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等被控暴動 浸大生申離港交流遭拒

政事

社工陳虹秀等被控暴動 浸大生申離港交流遭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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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陳虹秀等被控暴動 浸大生申離港交流遭拒

2020年01月08日 12:22 最後更新:12:41

控方申請修訂控罪的地點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8月31日大批市民上街遊行集會,警方清場時拘捕多人,其中15人被控於銅鑼灣及灣仔一帶參與暴動,包括社工陳虹秀,兩案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修訂控罪的地點,並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月23日以轉介至區域法院進行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照准。成績優異的浸會大學歷史系男學生申請離港到韓國作學術交流,遭控方反對。羅官聽取陳辭後拒絕其申請,他依舊不可離港。

陳秀虹。

陳秀虹。

首宗案件被告為余德穎(23歲)、賴姵岐(22歲)、鍾嘉能(26歲)、龔梓舜(22歲)、陳虹秀(42歲)、簡家康(18歲)、莫嘉晴(23歲)及梁雁彬(24歲),修訂控罪指8人於去年8月31日連同其他人在灣仔軒尼斯道22號至盧押道一帶參加暴動。

第二案件被告為陳佐豪(24歲)、金君卿(33歲)、劉宇軒(22歲)、郭美均(20歲)、許智銳(21歲)、陳子揚(39歲)及鄒咏霖(23歲),他們被控同日連同其他人在銅鑼灣記利佐治1號參與暴動。

其中被告許智銳為浸會大學歷史系學生,辯方大律師稱被告曾兩次列名於院長嘉許名單(Dean List),成績優異,故獲學系教授及院長撰寫信件推薦到外地交流,若被告回港後可完成相關報告亦可獲獎學金,希望法庭允其到韓國首爾大學交流一周,不被剝奪珍貴的學習機會。控方反對該申請。羅官聽取陳辭後拒絕被告離港申請。

此外,18歲理大生陳靖鋒於上月9日,涉嫌在旺角彌敦道管有摺刀、卡片刀及一支筆型玻璃爆破器,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罪,他今在西九龍法院否認兩罪。案件訂於本月31日開審,被告保釋申請被拒,續還柙看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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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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