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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穎超:當總理的夫人其實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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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穎超:當總理的夫人其實很難

2020年02月04日 18:12

十一屆三中全會上的鄧穎超

一位偉人的身影太高大了,自然就會遮擋住與他互為伴侶的另一位傑出人物的光輝。對於周恩來和鄧穎超夫婦來說,就屬於這種情況。

中共「九大」後,毛澤東的夫人江青、林彪的夫人葉群都成為中央政治局委員,其實,論資歷、論能力、論貢獻、論威望,身為周恩來夫人的鄧大姐哪一點都不在她們之下,以她的才幹和資歷,擔任黨和國家的高職本來應該是順理成章。但是,在周恩來生前的歲月里,鄧穎超一直都保持著低調,除了在全國婦聯擔任一些領導工作,她幾乎沒出任過任何國家要職。為了支持周恩來的工作,鄧穎超在解放後的幾十年里做了很多物質上和職務上的犧牲。

我在鄧大姐身邊幾十年,對她的性格和能力都十分熟悉。鄧大姐是那種不追求名利地位的共產黨人,尤其是同周總理共同生活的幾十年中,常常為了大局犧牲自己的個人利益。

1976年12月,鄧大姐當選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整天處於文件多、開會多、外賓多的「三多」狀態。但此時的她,似乎全身的能量都被調動起來,常常工作起來就忘了休息。看到鄧大姐如此高齡還能這樣精力充沛地工作,我常常想,以鄧大姐這樣的資歷和經驗,解放後這麼多年都沒有擔任國家的高職,這對國家來說是否也算一種損失呢?

後來我聽說,早在1975年周總理在世時黨中央和毛主席就批示過讓她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可周總理不同意,就把這事兒給壓了下來。我不知道這話是否當真,有一次就同鄧大姐說起來。鄧大姐可能早就知道這件事,她聽後平靜地說:「恩來這樣做,我很理解,那時不讓我上是對的。如果恩來在的話,他一定不會讓我擔任副委員長的。」確實,作為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妻子,如果鄧大姐那時就出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可能也很難處理各方面的關係。想來周總理當時也是有很多考慮,才不同意鄧大姐出任高職的。

「當總理的夫人其實很難。」那次我和鄧大姐聊天,她深有感觸地對我說。鄧大姐還告訴我,周總理同她有個君子協議:兩個人不能在同一個部門工作。因為這個協議,解放初期,很多人要求鄧大姐出任政務院政務委員職務,周總理就沒讓她上。不僅如此,在很多場合,周總理也盡量「壓低」鄧大姐,使她在物質上和職務上做出了很大的犧牲。鄧大姐回憶說:「定工資時,蔡大姐定為三級,我按部級也該定五級,可報到他那裏給劃為六級;國慶10周年定上天安門的名單,他看到有我的名字又給劃掉了;恢復全國婦聯時,他也不同意我上。就是因為我是他的妻子,他一直壓低我。」

鄧大姐對自己的能力很自信,她很坦率地認為她的工作是黨分配的,不是因為周恩來的關係人家才要選她的。但是,對於周總理生前的種種考慮,鄧大姐也能十分理解,從性格上說她也不是那類看重名譽地位的人。「遇事我是非常謹慎的,這你可能有感覺的。」鄧大姐笑著說,「我做了名人之妻,有時也要有點委屈嘛。」

作為共和國總理的妻子,鄧大姐的委屈其實並不少,比如,她陪周總理去外地工作,因為沒有個人的工作安排,她便自己交房費,連服務員的費用都自己付。鄧大姐也不像其他一些國家領導人的夫人經常出現在交際場合,她很少陪周總理外出,就是有時因公陪同出去也要向組織寫報告,經過批准才去。多少年來,鄧大姐處處謹慎,總是盡量避免給周總理的工作帶來麻煩。

在西花廳,鄧大姐將自己的位置擺得恰如其分,凡是周總理的「三保」(保工作、保健康、保安全)工作需要鄧大姐做的事,鄧大姐都是以家屬和黨員的身份配合做好;如果確實需要我們做什麼事,她也總是用民主的態度和商量的口氣提出要求。

一般的人認為,凡是周總理知道的事,鄧大姐也一定會知道,其實不然。周總理去世後,有一次一位同志和鄧大姐說話時提到一件事,鄧大姐聽後一臉狐疑。那人驚奇地說:「怎麼?鄧大姐你不知道呀?」鄧大姐說:「你們別以為恩來知道的事我全知道,沒有那麼回事。」

從生活上,鄧大姐對周總理的照顧比較多一些。為了不讓周總理分心,身為總理妻子的鄧大姐有一個重要任務就是處理好親屬間的事。周總理的親屬比較多,鄧大姐主動承擔起照顧周家親屬的任務。從建國以後,周總理和鄧大姐就開始用工資的結餘部分資助周家親屬的生活並接濟他們來北京治病,直到周總理去世後多年,鄧大姐還一直管著他們。在接濟周家親屬這個問題上,鄧大姐從不讓周總理操心,總是慷慨解囊。鄧大姐說,這是為國家減輕負擔,要是不安排好這些人的生活,也會給周總理帶來不好的影響。因此,作為總理夫人,這也是她要盡到的責任。

擔任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後,鄧大姐擺脫了「總理夫人」的束縛,她盡自己的所能努力工作,在四年的任期里幹得相當出色。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處決劉青山、張子善的現場

毛澤東與黃克功在一起

盤點:毛澤東處死七名貪官

毛澤東先後處死謝步升、唐達仁、左祥雲、黃克功、肖玉壁、劉青山、張子善七個貪官。

謝步升是我黨反腐敗歷史上槍斃的第一個「貪官」

1932年5月9日下午3時,經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最高法庭判決,葉坪村蘇維埃政府主席謝步升在江西瑞金伏法。

謝步升利用職權貪污打土豪所得財物,偷蓋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管理科公章,偽造通行證私自販運物資到白區出售,謀取私利。他為了謀婦奪妻掠取錢財,秘密殺害幹部和紅軍軍醫。事發後,查辦案件遇到一定阻力。

毛澤東很關注謝步升案,他力主嚴懲,並指示說:「腐敗不清除,蘇維埃旗幟就打不下去,共產黨就會失去威望和民心!與貪污腐化作鬥爭,是我們共產黨人的天職,誰也阻擋不了!」

1932年5月9日,以梁柏台為主審的中華蘇維埃共和國臨時最高法庭二審開庭,經審理,判決:「把謝步升處以槍決,在3點鐘的時間內執行,並沒收謝步升個人的一切財產」。這是紅都瑞金打響的蘇維埃臨時中央政府懲治腐敗分子的第一槍。

左祥雲是我黨歷史上對因貪污等腐敗問題而判處死刑執行槍決的較高級別的幹部

中央蘇區時期,為籌建中央政府大禮堂和修建紅軍烈士紀念塔、紅軍檢閱台等紀念物,專門設立了「全蘇大會工程處」。工程於1933年8月動工。當年11月就有人舉報左祥雲與總務廳事務股長管永才聯手貪污工程款。中央人民委員會即令中央工農檢察部、中央總務廳抓緊調查,結果發現左祥雲在任職期間勾結反動分子,貪污公款246.7元。1934年2月13日,最高法院在中央大禮堂開庭公開審判左祥雲及有關人員。審判歷時近五個小時。判決左祥雲死刑,執行槍決。同時,對其他有關人員做了相應判決。2月18日,對左祥雲執行了槍決。

被處以極刑的唐達仁是瑞金貪污腐敗窩案的主犯

1933年夏的一天,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政府工農檢察部收到一封匿名舉報。部長何叔衡先後派出兩個調查組進行調查,1933年12月28日,毛澤東同志主持中央政府人民委員會會議,聽取中央工農檢察部關於瑞金縣蘇維埃貪污案的彙報。會議決定,瑞金縣財政部長藍文勛撤職查辦,會計科長唐達仁交法庭處以極刑,並給予縣蘇維埃主席楊世珠以警告處分。

黃克功之死被譽為毛澤東「揮淚斬馬謖」

黃克功少年時代參加紅軍,跟隨毛澤東經歷了井岡山的鬥爭和二萬五千里長征,是「老井岡」中留下來不多的將領。

1937年10月,26歲的紅軍時旅長黃克功,對陝北公學一個女學生劉茜逼婚未遂開槍將她打死在延河邊。有人提出國難當頭,人才難得,可讓他戴罪殺敵。經陝甘寧邊區高等法院審判,黃克功被處以死刑。黃克功給黨中央、中央軍委寫信,要求從輕處理,戴罪立功。時任中央軍委主席的毛澤東接信後給邊區法院院長雷經天寫信,支持法院判決,並要求在公審大會上,當著群眾和黃克功的面公佈這封信的內容。

全文是:

雷經天同志:黃克功過去鬥爭是光榮的。今天處以極刑,我及黨中央的同志是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個共產黨員紅軍幹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殘忍的,失掉黨的立場的、失掉革命立場的、失掉人的立場的行為,如為赦免,便無以教育一個普通人。因此,中央與軍委便不得不根據他的罪惡行為,根據黨和紅軍的紀律,處他以極刑。正因為黃克功不同於一個普通人,正因為他是一個多年的共產黨員,是一個多年的紅軍,所以,不能不這樣辦。共產黨與紅軍,對於自己的黨員和紅軍成員,不能不執行比較一般平民更加嚴厲的紀律。如此國家危急、革命緊張之時,黃克功卑鄙無恥殘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處死,是他自己的行為決定的。一切共產黨員,一切紅軍指導員,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黃克功為前車之鑒。

黃克功對此心服口服。臨服刑前,當黃克功聽說中央已安排對他的家人進行安撫時,感動得霎時痛哭流涕。就這樣,一個勇冠三軍的紅軍將領被公審槍斃了。

身上戰爭傷疤90多處的肖玉壁被處決

1940年,是陝甘寧邊區經濟最困難的年頭。上級安排老戰士肖玉壁到清澗縣張家畔稅務所當主任。肖玉壁打過多次仗,僅身上留下的傷疤就有90多處,可謂戰功赫赫。

上任後,肖玉壁以功臣自居。不久,就貪污受賄,同時利用職權,私自做生意,甚至把根據地奇缺的食油、麵粉賣給國民黨破壞隊,影響極壞。案發後,邊區政府依法判處他死刑。他不服,向毛澤東求情。

毛澤東問:「肖玉壁貪污了多少錢?」林伯渠答:“3000元。他給您寫了一封信,要求看在他過去作戰有功的情分上,讓他上前線,戰死在戰場上。”毛澤東沒有看信,沉思了一陣,他想起了黃克功案件。毛澤東對林伯渠說:“你還記得我怎樣對待黃克功吧?”林伯渠說:“忘不了!”毛澤東接著說:“那麼,這次和那次一樣,我完全擁護法院判決。”就這樣,貪污犯肖玉壁被依法執行槍決。

劉青山、張子善事件震動了全國,教育了全黨

1951年10月,中共中央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決定:在全國各條戰線開展一個精兵簡政、增產節約運動。隨著增產節約運動的深入發展,各地暴露和發現了大量的驚人的浪費、貪污現象和官僚主義問題。

同年11月,有人揭發出了天津地委書記、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劉青山,原天津專區專員、天津地委書記張子善的巨大貪污案。

這兩人居功自傲,貪圖享受,革命意志消沉,腐化墮落。他們揚言:「天下是老子打下來的,享受一點還不應當嗎?」兩人於1950年春至1951年11月,假借經營機關生產的名義,勾結私商進行非法經營。他們利用職權,先後盜竊國家救災糧、治河專款、幹部家屬救濟糧、地方糧,剋扣民工糧、機場建築款,騙取國家銀行貸款等,總計達170餘億元(舊幣)。

1951年11月29日,華北局向毛澤東、黨中央報告了天津地委嚴重貪污浪費的情況。11月30日,毛澤東在為轉發這一報告的批語中指出:「……這件事給中央、中央局、分局、省市區黨委提出了警告,必須嚴重的注意幹部被資產階級腐蝕發生嚴重貪污行為這一事實,注意發現、揭露和懲處,並須當作一場大鬥爭來處理。」

在公審大會召開之前,曾有高級幹部考慮到劉、張兩人在戰爭年代有過功勞,向毛澤東說情。毛澤東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能挽救20個、200個、2000個、20000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我建議你們重讀一下《資治通鑒》。治國就是治吏!「禮義廉恥,國之四維。四維不張,國之不國。」

劉青山、張子善被處以死刑。槍聲一響,舉世震驚。老百姓說,這兩個人頭換來了中國官場上至少20年的廉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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