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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正法「流氓官二代」:鄧小平稱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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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正法「流氓官二代」:鄧小平稱判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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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年代正法「流氓官二代」:鄧小平稱判得好

2020年02月18日 18:14

公判現場(資料圖片)

建國後首次槍決高幹子弟回顧

1986年2月19日下午,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靜安體育館宣佈了陳小蒙、胡曉陽、葛志文等六人的強姦、流氓罪行,以及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下達的對陳小蒙、胡曉陽、葛志文執行死刑的命令,

:「他們被綁著胳膊、低著頭,在3000名旁聽者面前示眾,然後被拉去槍決。」其餘三名同案犯陳冰郎、陳丹廣、康也非分別被判處20年、5年、3年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陳冰郎系陳小蒙的弟弟,後來在獄中自盡身亡。

六名罪犯橫行上海 罪行累累

此前的2月1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做出這樣的審判結果,除判處三年輕刑的康也非之外,其餘人均不服判決,提出上訴,被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據當時的一位西方外交官所說:「他們是以任何人都無法反對的罪名懲辦的」。

這六名當年橫行上海的罪犯都是什麼身份呢?陳小蒙系《民主與法制》雜誌記者,胡曉陽系深圳大學《世界建築導報》記者,葛志文繫上海新華香料廠工人,陳冰郎系中國民航一零二廠工人,陳丹廣系中國遠洋運輸總公司上海分公司船員,康也非系深圳華儀利能電腦工業公司職員。六個流氓,其中兩名記者,四名工人或職員。今天看來,這些人的職業似乎並不顯赫,但在當年卻並不一般。

大概可知他們的劣跡惡行。

1981年至1984年間,他們經常糾合在一起,以跳舞(按,據《文匯報》上稱是指「黑燈舞」,“貼面舞”)、幫助調動工作等名義,誘騙婦女至陳小蒙、陳冰郎和陳丹廣等人家中,結夥或單獨進行犯罪活動,陳小蒙輪姦婦女兩名,強姦婦女兩名(其中一名未遂),幫助胡曉陽強姦婦女一名(未遂),並以流氓手段姦淫婦女十三名,猥褻婦女五名。胡曉陽輪姦婦女一名,強姦婦女三名(其中一名未遂),姦淫婦女十二名,猥褻婦女十名。葛志文輪姦婦女兩名,姦淫婦女八名。

團伙成員各個都是幹部子弟

之所以高調公開宣判這個案件的原因在於,這並不是一個普通的流氓團伙,他們六人「都是幹部子弟,有的還是高級幹部的子弟」。

陳小蒙、陳冰郎兄弟系原中共上海市委思想工作小組副組長陳其五之公子。

陳其五,原名劉毓珩,在清華哲學系讀書時曾是「一二·九」學生領袖。六十年代初,陳其五曾擔任過上海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十年動亂期間遭迫害。平反後,陳其五復任上海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陳其五的復出用其子陳小蒙的話來說,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

正是由這段時間始,陳小蒙在另一高幹子弟胡曉陽的現身說法下,開始腐化墮落,並向犯罪的道路上「跑步前進」了。1981年重新走上領導崗位的陳其五不幸發現身患肺癌,然而,他“不知疲倦地、忘我地、超負荷地工作”。1984年9月4日上午7時20分在華東醫院逝世。

病逝時陳其五擔任中共上海市委思想工作小組副組長、中共上海市黨史資料徵集委員會副主任等職。陳其五去世兩個多月後,11月16日才開遺體告別會,11月24日,上海公安收容審查了陳小蒙的同案犯葛志文,6天後,剛和老父遺體告別後不久的陳小蒙、陳冰郎亦被鋃鐺收押。

另一個被處極刑的同案犯胡曉陽又是何許人物呢?他是時任上海市委第二書記胡立教的兒子,胡當時是上海市的第三號人物,可謂是位高權重。胡立教親生兒子夭折,胡曉陽系胡妻姐姐的二兒子,由胡立教夫婦領養。1985年1月23日,胡曉陽在衡山賓館被抓獲。

首次判死高幹子弟 鄧小平說 「判得好」

「中國國內宣佈對高級幹部子弟判處死刑,這還是第一次。」外電亦紛紛發文,稱對共產黨刮目相看。

面對八十年代初,猖獗而泛濫的經濟犯罪、刑事犯罪、高幹子弟犯罪,當局忍無可忍,遂決心運用重典,整飭社會風氣,正如鄧小平所說,「現在只殺兩個起不了那麼大作用了,要多殺幾個」。對於那些長期逍遙法外的花花太歲,流氓衙內同樣如此。

1986年1月17日,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會上這樣說:高級幹部及其子女絕大多數是好的。但是現在確有個別幹部子弟泄露經濟情報,捲入了情報網,出賣消息,出賣文件。越是高級幹部子弟,越是高級幹部,越是名人,他們的違法事件越要抓緊查處,因為這些人影響大,犯罪危害大。抓住典型,處理了,效果也大,表明我們下決心克服一切阻力抓法制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那些小蘿蔔頭漏掉一點關係不大,當然不是說就可以放鬆。我看,真正抓緊大有希望,不抓緊就沒有希望。

鄧小平發表講話後第二天。1月18日,胡啟立在中央黨校畢業典禮上講到對高幹子女涉足的大案要案要「殺一儆百」:現在要從抓大案、要案入手,特別是那些有高級幹部及其子女插手的大案要案,一定要衝破阻力,一抓到底。殺一儆百,挽救一批幹部。

2月1日,陳小蒙等人被判死刑,2月19日,他們被依法處決。

人民日報評論警告 「特殊公民」

陳小蒙之所以敢於蔑視法律,肆無忌憚,正在於他自認為有著高幹父親的庇護,他在《我的親筆供詞》中說,「……我為什麼敢這樣?這與我頭腦中的優越感有關,總覺得公安局不會來抓我。公安局總要照顧父母的面子。平民百姓和我們打官司總歸打不贏,公安局不會相信這些人的話……」

在槍斃陳犯等人的第二天的《人民日報》上,發表了《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評論員文章。對那些害群之馬的高幹子弟,「特殊公民」發出了嚴正的警告。

顯然,槍斃陳小蒙等人在當時也收到了鼓舞百姓的效果,上海長寧區新華街道有的里弄乾部說,「這些壞人殺得好,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不殺正氣不能上升,邪氣不能下降。」有些里弄乾部說,“只有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才能法紀大張。中央這次抓端正黨風、抓大案要案,雷厲風行,決心很大,這對我們是很大的鼓舞。”

  假面陳小蒙

陳小蒙等人是一些什麼樣的人物?今天我們只能從當年對此案的討論的文章中,隱隱看到陳小蒙等人一鱗半爪。在1986年《民主與法制》第三期里,曾刊出一篇文章,對此案及陳小蒙進行詳細描述。

 父親平反

  兒子感嘆苦日子熬到頭

陳小蒙,1986年伏法時36歲,算來該是1950年出生的。六十年代,其父陳其五受張春橋這幫人的迫害後,小蒙作為「可以教育好的子女」,先被下放到北大荒,後送往老家安徽。在安徽農村的時候,由於“受到了玩弄女性的醜惡思想的影響”,他就“把手伸向無知的幼女”,然而,他對此深為後悔,並“下決心永不再犯”。

1980年後,其父陳其五的「黨籍恢復了」,苦日子熬到頭了,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

 禁不住引誘

  覺得自己以前白活了

1981年年初,還在讀大學的陳小蒙結識了胡立教的兒子胡曉陽,胡曉陽告訴他:「女人就是供男人玩的,像身上穿的襯衫,穿一件,脫一件。除了自己老婆不能貢獻出來外,其他女的都一樣,都是一件襯衫。」

陳小蒙有如醍醐灌頂,進而自慚形穢,原來自己是 「土包子」一個呢,進而覺得自己白活了三十年,“他對生活的理解比我實惠,甚至比我深刻。……我很羨慕他的經歷,覺得自己以前三十多年太傻了,活得太清高,太沒味了,算是白活了。他已經享受了現代人的生活,我也要過這種生活。”

既「斯文」又“流氓”

。”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黃永勝是士兵出身,積數十年軍功,官至總參謀長,是個典型的行伍出身人物,是林彪集團中除林彪以外資格最老、職務最高,唯一一個1955年被授予上將軍銜的成員。黃永勝立了不少戰功,但存在的問題也不少,「戰功赫赫,污點漣漣」八個字比較客觀而真實地刻畫了黃永勝的一生。

一、戰功赫赫

(一)一次戰鬥擊退敵人受到毛澤東表揚並為其改名

黃永勝的前半生完全是憑著戰功,從戰士直到成為上將。黃永勝1910年出生於湖北省咸寧縣一個貧苦家庭,1927年7月,十六歲的黃永勝去了崇陽縣城,在崇陽縣團防局當了一名民團士兵。從此開始了他的當兵生涯。

黃永勝原名黃敘錢,是毛澤東為他改名為黃永勝。1927年8月7日,中共中央在武昌召開「八七」會議,決定在湘鄂贛粵4省舉行秋收起義。崇陽縣民團在此之前改名為崇陽縣農民自衛軍,與國民革命軍第二方面軍總指揮部警衛團混編,加入到了秋收起義之中,黃永勝隨起義部隊來到了井岡山。在一次戰鬥中,一股敵人突然打到前敵委員會與紅四軍軍部附近。時任班長的黃敘錢來不及請示連長,立即主動率全班戰士向敵人反擊,擊退了敵人,保衛了前委與軍部的安全。戰鬥結束後,前委書記兼黨代表毛澤東表揚了他,詢問了他的名字後,告訴他革命戰士不能只講錢,要講為無產階級而奮鬥,將他改名為黃永勝,希望他在革命的道路上永遠勝利前進。

(二)英勇善戰,屢建功勛,快步升遷

由於在井岡山革命根據地建設中,特別是反國民黨第五次「圍剿」中,他英勇善戰,屢建功勛,黃永勝升遷很快,1931年他還是紅十二軍中的一名團長,第二年便升為紅軍的一名師長,時年22歲。1933年部隊改編,他又改任紅一軍團一師第三團團長。雖然當時他只是個團長,得知他的師長郭炳生帶著另兩個團要去投敵時,他策馬揚鞭,帶著全團去追,部隊被追回,只有郭炳生隻身投敵了,這是個不小的戰功。為此,第二次全國蘇維埃代表大會上,還專門給黃永勝頒發了一枚三等紅星獎章。

第五次反「圍剿」失敗後,黃永勝隨紅一方面軍北上長征。紅軍長徵到達陝北以後,1935年冬他擔任紅一軍團四師副師長,開始在軍團長林彪手下工作,並參加了直羅鎮戰鬥和東渡黃河對日作戰的準備。1936年6月,他進入紅軍大學第一期學習。

1937年1月黃永勝任紅一軍團第二師師長。抗日戰爭爆發後,任八路軍晉察冀軍區副司令員。1942年2月按照軍委指示,部隊實行精兵減政、主力部隊逐步地方化,加強地方武裝和民兵建設。晉察冀軍區部隊變動,黃永勝擔任第三分區司令員,後又任陝甘寧晉綏聯防軍教導第二旅旅長等職。他在聶榮臻司令部的指揮下,迎擊國民黨的進攻,先後進行了綏遠戰役和反搶佔戰役。1946年8月,黃永勝成為林彪的一員幹將。1947年下半年被任命為東北民主聯軍第八縱隊司令員,以後東北野戰軍的編製成立後,他又擔任第六縱隊司令員,1949年先後任第四野戰軍四十五軍軍長,第十四、第十三兵團副司令員,曾參加遼瀋戰役、平津戰役和解放廣西等戰役。新中國成立後於1955年被授予上將軍銜,後官至總參謀長。

二、污點漣漣

(一)玩女人成了一種愛好

黃永勝作戰有勇有謀,但卻愛沾花惹草,見女人就愛,雖職務不斷升遷,但玩女人的愛好一直不減。在抗戰十分緊張之時,他還與一個地主的女兒打得火熱,為此受到聶榮臻的嚴厲批評(1)。正是因生活作風問題,他感到沒臉見人,想調到別處,正好第二野戰軍成立,黃永勝擔任了熱遼縱隊司令員。1946年8月,承德失守後,黃永勝縱隊劃歸東北民主聯軍建制,黃永勝從此投奔在林彪的門下。進城後,羅榮桓元帥發的最大的一次火,就是為黃永勝玩女人發的,說他這麼大年紀,這麼高職務,還是不改,還是不要臉了?

(二)整人成了一種職業病

1967年4月,「文革」“二月逆流”之後,軍隊中一小撮人開始反對老革命家,謀取軍權。廣州軍區司令員黃永勝來到北京。一到毛家灣,林彪熱心接待老部下。他啟發性地問道:“對於當前部隊和地方某些群眾組織的關係比較緊張,你看應如何處理?” 黃永勝不假思索:“我看就是重申八條,貫徹八條。支持八條中的不准以任何借口衝擊軍事機關,不准隨意揪斗軍隊領導幹部。”(3)

林彪臉上掠過一絲不易覺察的微笑,說道:「只靠八條是不解決問題的,現在需要有新的東西,向全國發出一份新命令,規定幾條。」(4)黃永勝連聲附和。很快,林彪炮製的“十條”出籠了,幾天之內就發到全國各地。“十條”的發佈等於是給衝擊部隊的群眾組織火上澆油,這正好符合林彪唯恐軍隊不亂的意圖。

5月27日,黃永勝回到廣州後,夥同政治委員、第二書記劉興元組織專案小組,開始迫害軍區領導幹部,製造了文年生、相煒、江民風、陶漢章反革命冤案。 不久,黃永勝一夥又製造了「廣東地下黨」冤案,受到誣陷迫害的達7200人之多。其中包括我黨早期著名農民運動領袖彭湃烈士的母親、兒子以及烈士的侄兒、堂弟、堂侄等。

黃永勝進京後不久,就主持總參黨委擴大會議,在會上說:「總參出了不少壞人,有黃克誠、羅瑞卿、張愛萍、王尚榮,現在又出了楊成武」。(5)12月25日,他在聽取總政軍管小組彙報時說:“你們要交待政策,利用矛盾,分化瓦解,各個擊破”,“總政是水淺王八多”,“總政情況複雜,是閻王殿,是幾代招降納叛的地方,是階級鬥爭複雜的地方(6)。

在此期間,黃永勝以總參謀長和軍委辦事組組長的身份,秉承林彪旨意,成立材料組,羅織罪名,並且停發軍委幾位副主席的文件,收繳中央軍委的全部印章。他在總政製造冤案792起,受誣陷迫害的達839人,其中軍以上幹部52人。(7)

與此同時,黃永勝在林彪的指使下,歪曲歷史事實,誣陷聶榮臻是「華北山頭主義」後台,11月他又說:“每一個大轉折總有些人出來反對主席的正確路線……聶榮臻這一輩子也沒有幹什麼好事。這些人是不會死心的,一有適當的氣候就會起來搞名堂。” (8)

1968年5月,黃永勝在對賀龍專案組人員講話時,大肆鼓動說:「賀案很重要,他是大土匪,大軍閥,大陰謀家。這案很大,面很寬,有很多人,要在這個基礎上繼續努力。搞案子本身就是一場階級鬥爭,要把埋在身邊的定時炸彈挖出來,要猛打窮追,要團結一致,共同對敵……」(9)他還扣壓了賀龍元帥寫的8封申訴信。

最慘無人道的是1968年8月,黃永勝與吳法憲召集羅瑞卿專案組開會,傳達林彪對羅瑞卿的誣陷,說:「羅瑞卿是罪大惡極的反革命分子,十分狡猾,可惡至極」。(10)他還在原羅瑞卿專案組寫的一個關於推遲羅瑞卿手術治療的報告上批示“同意”,贊同對羅瑞卿進行不間斷的審訊和鬥爭,待秋後再動手術。這使將軍的左腿失去了安裝假肢的可能,在精神上和肉體上受到了極大摧殘。在處理彭德懷一案中,黃永勝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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