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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珠姐齊炮轟 郭榮鏗等曲解基本法 「去中央化」不止拉布咁簡單

博客文章

CY、珠姐齊炮轟 郭榮鏗等曲解基本法 「去中央化」不止拉布咁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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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珠姐齊炮轟 郭榮鏗等曲解基本法 「去中央化」不止拉布咁簡單

2020年04月17日 23:11 最後更新:23:20

中聯辦發言人今日再指,中央對港工作部門依據中央授權履行職責,有權力也有責任對香港事務發言發聲,香港社會少數人提出所謂中央干預香港內部事務之說,完全是對基本法的歪曲。

中聯辦是針對公民黨郭榮鏗和一些反對派指「兩辦」發言違反《基本法》第22條,即「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

原基本法起草委員譚惠珠,解釋基本法的立法原意。她指出,有人批評國務院港澳辦和香港中聯辦干預香港事務,違反基本法第22條。這些人根本不明白中央和香港在憲制上安排的結構和程序。

基本法第12條寫明,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國務院內部的分工是把港澳事務包括監督基本法在香港實施的情況,還有和港澳政府的聯繫工作分派給港澳辦,作為一個專責的分工。因此港澳辦一定有權責了解落實基本法的情況,這個是他們的職責而不是干預。而中央在香港設立一個駐港聯絡辦公室,即中聯辦,協同港澳辦落實監督基本法實施的工作。

基本法第22條所指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所指的是,沒有經過國務院指定負責管理香港事務的部門,或者省市機構。因此,批評港澳辦與中聯辦旅行指責是干預香港事務的評論是曲解了基本法。

另外,原《基本法諮詢委員會》秘書長梁振英,亦發帖免費地為大家說明一下法律問題。

CY指郭榮鏗和一些泛民指兩辦違反《基本法》第22條,即「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市、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基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這裏指的中央各部門包括什麼?舉一個例子,由於根據《基本法》,香港自行管理公共財政,因此財政部不得干預、事實上也沒有干預特區政府的財政,這就體現了香港在「一國兩制」下和內地城市譬如上海、廣州的差別。

同時,《基本法》第12條也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享有高度自治權的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既然是「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哪必然有中央人民政府的部門代表中央人民政府管轄香港,「兩辦」就是這樣的部門。

CY認為,郭榮鏗作為會議主持人,拒絕讓立法會履行《基本法》規定的職責,「兩辦」絕對有權有責處理,包括而不限於譴責。

CY直指公民黨和其他泛民「去中央化」,拒絕承認中央政府(包括「兩辦」)的合法權力,問題越來越突出,也越來越嚴重,真係點只拉布咁簡單。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去年反送中社會運動以來,共有7800多人被捕,但至今只有1200多人被刑事起訴,其餘大都可以保釋。有些被捕者擔心最終要坐監,選擇潛逃往台灣避難,已有逾300名暴徒選擇這條不歸路。

旺角土製炸彈案的炸彈重1.5磅,由8寸長金屬水喉通製成。港台圖片

旺角土製炸彈案的炸彈重1.5磅,由8寸長金屬水喉通製成。港台圖片

其中一名涉及今年初旺角土製炸彈案的22歲女子Carol(化名),接受台灣媒體訪問時表示,她在香港從事理髮工作,惟在「黑暴」期間已暫停工作,全心投入抗爭,從尖沙咀快閃,到理工大學圍城,每一役她都有參加。她記得當天在理大受困,是跑坑渠逃離理大,現時仍有陰影,常常發惡夢,失眠的話,唯有飲酒才能入眠。

當日示威者佔據理大,Carol都有參與。

當日示威者佔據理大,Carol都有參與。

今年1月炸彈案後,警方迅速拘捕了被她稱為「總部」的人,她擔心與對方的關係被查出,於是決定「着草」,愴惶逃離香港,目前已在台南生活了三個月。她訴苦說,潛逃生活絕不好過,如同乞丐一般,每日都好頹,「食飽就瞓、瞓飽就食,如同廢青」。而且黑暴的經歷,就如一場惡夢,令她再也不敢熄燈睡覺。

對於外界覺得「手足」在台灣過得不錯,住的地方比香港大,她表示,根本就係乜都冇!她每兩星期要去台北一趟,向民間團體領取每個月2萬多台幣(5100港元)的生活津貼,但一張高鐵票要1,000多台幣(260港元),客運票一張要500多台幣(130港元),來回加起來都冇咗一截,於是乎唯有選搭比較便宜的長途車,一來一回便要八個小時。

Carol沒有中學畢業學歷,無法求學,又怕有被捕風險,不能在台灣打「黑工」,缺乏經濟能力的她,要重新建立社會網絡,要得到別人的尊重,十分困難。面對迷惘的前景,她表示十分掛念香港。

另一個曾在去年七一衝擊立法會,本來在香港擔任廚師的「小夫」(化名)與女友阿花一同逃到台灣,打算定居,但其學歷只得中三,又因為年齡過大不能入讀台灣的高中,亦未能報讀大學,因此無法以升學移居台灣,如想要以工作移居資格申請,月薪至少需要找到有4.7萬新台幣 (1.2萬港元) 月薪的工作,才合資格,但現時他在台灣餐廳工作的月薪只有2.7萬台幣,約7000港元,因此只能以旅遊身份繼續留在台灣,同時亦需要靠教會接濟。小夫晚晚焦慮失眠,需要定期睇心理醫生。

Louis(化名)比較幸運,因為他有高中學歷,而且早到台灣,可以報讀短期課程,但即使能到學校讀書,仍然擔驚受怕,擔心被人舉報,晚上也睡不着好,常常失眠,要食安眠藥才能入睡。Arthur則已經30歲,比較難在台灣找到工作。

民進黨過橋抽板,去年底已表示不會接收香港的示威者,亦不會給予難民身份。有逃到台灣的示威者,已開始埋怨台灣的態度冷血,後悔當初走上前線,白白犧牲了前途和自由,這一生可能完蛋了。

或許他們回港接受審訊及刑責,即使最後入獄,出獄之後,重新做人,仍可以有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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