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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疑心太重 因毛澤東關心兒媳婦而吃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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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疑心太重 因毛澤東關心兒媳婦而吃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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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疑心太重 因毛澤東關心兒媳婦而吃醋(圖)

2020年04月23日 17:42

資料圖:左起江青、李訥、毛澤東、毛岸英、劉思齊

江青與毛澤東結合一開始還算本分,擔當起家庭主婦的角色。但漸漸地毛澤東感到了江青個性的張揚。他曾對衛士長李銀橋感嘆:「唉,跟江青結婚沒有搞好,太草率了。我現在的情況,我的身份,離婚也不好。江青沒大過,沒大錯,現在要勝利了跟他離婚,日後也要有人說。沒辦法,背了個政治包袱。」李銀橋:《在毛澤東身邊十五年》,河北人民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60頁。

1942年以後,江青原來的那些缺點和毛病漸漸暴露出來。她的虛榮心,愛出風頭,小心眼,自私自利,脾氣的反覆無常,喜歡走極端,喜歡記仇報復等等都暴露無遺,尤其是她的記仇報復、嫉妒吃醋大傷毛澤東的腦筋。

著名作家王行娟在《賀子珍的路》和《李敏·賀子珍與毛澤東》兩本書中都曾提到「西瓜詩引起的風波」:

1948年,賀子珍回國,江青串連康生阻撓賀子珍進京。後來,嬌嬌(即李敏,毛澤東與賀子珍的最小女兒)因不在賀子珍身邊,要經常給上海的賀子珍寫信,彙報自己的學習成績。一次,美術老師讓學生用水彩作畫,嬌嬌畫了一個圓圓的大西瓜,瓜的左下角,畫了一塊切成三角形的西瓜,老師給她打了一個最高分。嬌嬌高興地把畫寄給了母親賀子珍。

賀子珍收到女兒嬌嬌的信和畫後,百感交集,浮想聯翩。她想到了自己的處境。那個圓圓的大西瓜,就好像一個大家庭,旁邊那一塊切開的三角形西瓜,就好像賀子珍自己。賀子珍久久凝視著嬌嬌的畫,不禁淚流滿面,後來她寫了一首詩連同嬌嬌的那幅畫一起寄到了北京。誰知這封信內的畫和詩落到了江青手中。她看後氣沖沖地問嬌嬌:「你用西瓜拉什麼線?搞什麼名堂?」一連串的責問,把嬌嬌搞得莫名其妙。

「你的那個好媽媽在你寄給她的西瓜畫上寫了一首詩,來諷刺我、罵我!你這下高興了吧!」江青繼續訓斥嬌嬌,「我豈能咽下這口氣,我已將這件事報告了中央,讓組織來處理這件事,要組織上處理你媽。」

說到這裏,江青還覺得不解恨,又加了一句:「還要處分你舅舅和舅媽,他們也在裏面出謀劃策。」

嬌嬌極力分辯:「畫是我的作業,是我自己寄給媽媽的,沒有同任何人商量,也沒有任何人給我出主意。」

嬌嬌不知道賀子珍的詩的內容,也不知道毛澤東到底有沒有看過這首詩。那年暑假,嬌嬌到上海看望媽媽賀子珍,同賀子珍講起江青發火的事。賀子珍聽到神色黯然,半天沒有吭聲。嬌嬌要媽媽把詩念給她聽,賀子珍苦笑著搖著頭。

從那以後,賀子珍再也不給嬌嬌寫信,只是有人進京時,才帶口信。

江青的「醋意」不僅針對毛澤東從前的夫人,而且還把它傾瀉在毛澤東的長媳劉松林(即劉思齊)身上。

早在延安時,毛澤東就要劉松林認自己為「乾爹」,後來,又同意她與愛子岸英結為伉儷。岸英血灑朝鮮戰場後,毛澤東把對長子的愛全部傾注到劉松林身上。江青與岸英在延安時,關係處理得還可以,但是後來岸英看不慣江青的庸俗作風,多次對江青提出批評,叫江青不要干擾毛澤東,並對江青說過,過得下去就在一起過,過不下去就分開。28歲的毛岸英甚至直言江青:「你一點也不愛我爸,你成天沖他嘮叨。」他責問江青:「你不愛我爸,為什麼不走?」

至今劉松林還記得毛岸英告別時談到江青的話:「江青她只顧自個,根本不照料岸青,她也不愛我爸爸。你也得小心,她這個人是很記仇的。」

自從毛岸英犧牲後,江青就把她對岸英的恨轉嫁到劉松林頭上,再加上毛澤東因出於對兒子的愛而關心劉松林,這更增加了江青的「醋」意,使江青總是有意無意地找劉松林出氣。1957年,江青千方百計派人把劉松林出入中南海的特別通行證沒收了,並放出話說:「劉思齊不是我們家的人!」

這一切,都使毛澤東很傷神。毛澤東和江青的關係不再和諧。在這種情況下,毛澤東更多地把感情轉移到對前妻楊開慧的懷念上。他曾派毛岸青和邵華去長沙探望楊家的親戚。並於1957年夏天,會見20年代他和楊開慧的女傭陳玉英。而江青對《蝶戀花·答李淑一》的醋性,一直沒有減弱。1962年,曾在上海公演了一出以《蝶戀花·答李淑一》為基礎編寫的短戲。令上海觀眾大惑不解的是,這齣戲沒演幾場就被停演了。後來人們才知道,又是江青下令禁演的。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毛澤東與陳雲(資料圖)

在社會主義歷史條件下怎樣認識和處理黨內矛盾,是執政黨建設的重大課題。作為黨的中央領導集體的重要成員,陳雲經歷了建國後黨內發生的許多重大矛盾和鬥爭,在處理這些矛盾和鬥爭的過程中從理論到實踐都有重要建樹,提出了許多具有深遠意義的重要思想,豐富和發展了馬克思主義關於正確處理黨內矛盾的理論,為我們今天進一步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正確開展黨內鬥爭、實現黨內和諧,提供了強有力的思想武器。

  一

1953年前後發生的高饒事件,是我們黨執政後發生的第一起陰謀分裂黨、篡奪黨和國家最高權力的黨內鬥爭,對黨的建設與發展有著重大影響。高崗、饒漱石的一個共同特點,是在處理個人與黨的關係問題上,把個人放在第一位,把黨放在第二位。為了達到向黨鬧名譽、鬧地位的目的,他們採取拉攏一部分人、排擠一部分人的做法,運用各種卑劣手段,對黨內有能力、有威望或與自己意見不同者搞「殘酷鬥爭,無情打擊」。這種行為屬於組織上的派別活動和派性,是擴大了的個人主義和小團體主義,同無產階級黨性是根本不相容的。高饒事件的出現,對於許多手中握有權力的黨的高級領導人員來講,都是檢驗黨性的試金石。

在高饒事件發生、處理的整個過程中,陳雲以堅定的無產階級黨性原則維護了黨的團結和統一。其突出貢獻是:第一,在全國財經會議領導小組會上發言,明確提出中財委內部不存在兩條路線的鬥爭。他指出:「同志們提出中財委內部是否有兩條路線的問題。我以為在工作上個別不同意見不能說沒有;這些意見也不能說我件件對,一波件件不對。我不能說有兩條路線,也不能冒充我是正確的。」 [1] 在全國財經會議上“批薄射劉”,這是高饒利用毛澤東批評新稅制及其出台程序藉機發難、製造分裂的一個重要步驟。作為中財委的主要領導人,陳雲公開反對把薄一波的問題說成路線錯誤,就把高崗、饒漱石的所謂“批評”頂了回去。第二,揭露高崗分裂黨、想當中央副主席的陰謀,引起黨中央和毛澤東的警覺。全國財經會議結束後,高崗匆忙來找陳雲,妄圖利用自己曾和陳雲長期共事的關係獲得支持,謀取中央副主席的職務。這就暴露了他反對劉少奇的目的。但利令智昏的高崗低估了陳雲的原則性。陳雲及時向黨中央揭露了高崗的陰謀,在稍後召開的高崗問題座談會上指出:“我把高崗和我講的話向黨說出來,高崗可能覺得我不夠朋友。但我講出來,是黨的原則,不講出來,是哥老會的原則。” [1](p.886) 第三,沿著高崗南下的路線,代表黨中央向高崗遊說過的幹部打招呼,要求他們不要上高崗的當,及時地保護了一批幹部。第四,在黨的七屆四中全會上提出保障黨的團結、防止黨的分裂的責任主要是在黨的高級領導人;在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全體會議上又重申了這一意見。陳雲指出:“高級幹部在維護黨的團結上負有特別重要的責任。在工作上有各種程度的不同意見,其中有些甚至是錯誤的意見,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正常的現象。重要的是有不同意見不要避而不談,有意見不談,就對團結負有責任。以為提了意見不好共事是錯誤的,經驗證明,有意見就提,最後才能達到真正的團結,有意見不提反而不利於團結。” [2]

政治上的堅定自覺來源於理論上的清醒。延安時期,陳雲就關注黨的團結問題,尤其是黨內高層的團結。他曾針對張國燾、王明挾共產國際向中共中央鬧獨立的錯誤做法,多次呼籲要增強黨內高層的團結。在1937年召開的黨的「十二月會議」上,他指出:“現在中央是在幫助張認識自己的錯誤,張也要幫助黨把四方面軍幹部團結在中央周圍,一切對黨沒有利的事都不能做。” [3] 1938年黨的六屆六中全會召開期間,他再次提出了加強黨內團結的重要性。怎麼一個團結法?他講了兩條:一是“思想上的團結”,即要求黨內同志,特別是領導同志,看問題的方法差不多;二是“互相尊重”,即要在領導機關中互相尊重,不但口頭上而且要在事實上尊重。 [4] 他認為,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和組織上的統一是全黨團結的基礎。如果沒有組織上的統一,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就不能鞏固,黨的團結就不能最終形成。基於這種認識,他在1939年撰寫的《共產黨的基本組織原則》的講話提綱中強調指出:“我們黨內不許有小組織,與別黨之界限即在此。”“沒有什麼有原則的小組織、無原則的小組織。從黨的原則看(組織的政治上)沒有原則的。它有原則———就是反對黨、反對革命的原則。” [4](p.183) 針對幹部裏面怕鬥爭的傾向,他尖銳地批評說:“黨內不允許無原則的和平,更不允許相互包庇。有了錯誤不進行必要的鬥爭是不對的。” [5]

執政的地位使黨的團結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陳雲指出:「中共是有軍隊與政權的黨,更要堅決地反對任何小組織」。 [4](p.183) 這除了因為有軍隊有政權會更直接更嚴重地損害群眾利益、群眾又不敢講外,更主要是因為黨執掌全國政權後,“比起秘密工作和在山溝里打游擊的時代,更容易出現野心家”。他說:“在勝利了的國家裏頭,有電影,有照片,開會時熱烈鼓掌,閱兵時可威風啦。火車站歡迎的時候,送鮮花,夾道歡呼。物質享受是很具備的,很可以腐化。從前在瑞金、延安時,想腐化也很難,現在腐化很容易。” [6] 在他看來,在不少高級幹部中,個人主義的成分是或多或少地存在著的,只要氣候適宜,只要條件具備,小個人主義可以變為大個人主義。這部分人往往對黨的團結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集體領導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對鞏固和提高黨中央威信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特別嚴重的是他們滋長著一種極端危險的驕傲情緒,誇大個人作用,只能聽人奉承讚揚,不能受人批評監督,甚至把自己領導的地區和部門看作個人的資本和獨立王國。因此,他在七屆四中全會的發言中嚴肅指出:“我們對於執政以後黨內的狀況是不能盲目樂觀的” [6] 。

  二

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期間,我們黨領導全國人民處理著極端複雜的國家事務。因此,黨內在日常生活中有不同看法和不同意見是很自然的、不可避免的。不同看法和不同意見的爭論是必要的,關鍵是採取什麼方法才能達到統一的意見,才能使全黨團結在黨中央周圍。「大躍進」期間,暴露了黨內高層在如何進行經濟建設問題上的矛盾。陳雲由於在黨內分管財經工作,一直處於矛盾和爭論的漩渦,受到來自各方面的衝擊和責難。出於對黨的事業的一貫高度負責精神,他在爭論中嚴格遵守黨的組織原則,嚴格遵守黨的七屆四中全會關於增強黨的團結的各項規定,顧全大局、維護中央領導集體核心。

關於經濟建設的指導方針,黨內高層在八大籌備過程中就有不同意見。這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社會主義在中國是前無古人的事業,經濟建設究竟怎麼搞?我們黨還缺乏經驗,只能在實踐中積極探索。在探索中出現不同的意見和觀點甚至發生一些偏差,都是難以避免的現象。這種認識上和工作上的分歧與矛盾,應該通過實踐和說服教育來逐步加以解決。但當時試圖用強制的辦法來解決人的思想認識問題,對陳雲、周恩來等人的批評背離了擺事實、講道理、以理服人的正確方法。在南寧會議以前,陳雲對毛澤東批評「反冒進」的問題一直保持沉默,依然堅持他倡導的綜合平衡的思想。1957年10月中旬,陳雲在聽取撫順市委的彙報時指出:“撫順工業發展的規模要適當,規模小了,發展的有利條件得不到充分利用,對國家是個損失;但規模過大,各方面不能夠銜接配合,將來也會造成損失。” [2](p.403)

南寧會議是一次以批評「反冒進」為中心的議論工作方法的會議。毛澤東以反對分散主義為題,提出“政治設計院”應該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可是國務院財經部門只拿成品,不讓中央政治局參加設計,不向中央政治局通報情況。 [1](pp.1120~1121) 對此,陳雲從積極的方面去理解,他不僅從工作方法上作了認真的自我解剖,而且從執政黨建設的原則高度研究總結了領導經濟工作的經驗教訓:一是對如何處理黨內認識上和工作上的分歧與矛盾提出政策性建議。陳雲指出:黨內高層在認識上和工作上“會有不同的看法,也可以議論,但是應該到毛主席這個地方,到中央來議論一下”。“這是一個組織紀律的問題”。二是對如何加強和改善中央對經濟工作的領導問題進行了探索。陳雲指出:“建設是我們黨內的一個大問題,這許多問題政治局的同志不了解是不好的。”為此,他提出五條具體建議:財經各部門“分頭向主席、中央報告”;政府的財經部門有一個人參加到書記處經常反映問題,許多文件都經過書記處,書記處幫政治局濾一道,書記處抓政府的工作;“寫短的報告”;“辦一個財經的‘零訊'”;“除了政治局的會議以外,還搞另外一個比較活動一點的像座談會的形式”,討論財經問題。 [1](pp.1126~1127)

「大躍進」中,陳雲既顧全大局、維護毛澤東的核心領導地位,又對違背經濟規律和脫離實際的做法提出自己的意見,積極採取糾正和補救措施。1958年6月,陳雲被任命為中央財經小組組長。北戴河會議後,根據中央領導集體的分工,陳雲的主要工作是抓全國的基本建設,後來還負責對1959年的鋼鐵指標的研究確定。1958年12月,陳雲在全國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現場會的講話中指出:注意了“多”、“快”、“省”,這是對的,但是注意“好”不夠。也就是說,注意了數量,忽略了質量。打破不合理的規章制度是完全必要的,可是有些地方把必要的規章制度也打掉了。業務機關放鬆了必要的管理工作,特別是技術管理工作,是不對的。他告誡說:“現在的問題是,我們的頭腦必須清醒,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們自己的本領不大。這並不是打擊群眾的積極性,而是面對現實。” [7] 他還力主壓縮不切實際的高指標。經過充分的調查研究,1959年5月,他提出鋼產量1300萬噸、鋼材產量900萬噸的有一定可靠性的指標。他不僅在中央政治局會議上發言論證了這個問題,而且還直接寫信給毛澤東。這種用自己的實際行動倡導科學、求實的態度和堅持真理的精神,贏得了毛澤東的支持和讚賞:“他這個人是很勇敢的”,“堅持真理也勇敢”。 [1](p.1170)

「大躍進」帶來的嚴重經濟困難使全黨逐步冷靜下來。全黨認識到必須深入調查研究,弄清真實情況後,對原有的政策和計劃指標進行調整。1959年6月,毛澤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上指出:“一九五六年的錯誤就是不應該公開反‘冒進',至於把一九五七年的指標降低完全正確,不降低不好。” [1](p.1181) 1960年6月,毛澤東在《十年總結》中針對高指標造成的危害,再次肯定陳雲、周恩來抓經濟工作堅持綜合平衡的原則是正確的。指出:“一九五六年周恩來同志主持制定的第二個五年計劃,大部分指標,如鋼等,替我們留了三年餘地,多麼好啊!” [8] 1961年初,毛澤東在黨的八屆九中全會倡導大興調查研究之風,決定對國民經濟做出調整。

知道形勢困難、要設法克服是一回事,能否科學分析形勢緊張的程度、找出正確有效的解決辦法是另一回事。可以說直到1962年,黨內「對於困難的程度,克服困難的快慢,在高級幹部中看法並不完全一致」。 [7](p.191)

在黨內意見分歧依然存在的情況下,陳雲以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推動和引導全黨認清形勢、採取有效的辦法克服困難,同時強調從思想方法和黨內政治生活方面總結教訓,教育黨員和黨的領導幹部建立健全黨內民主,實現生動活潑、心情舒暢的政治局面。1961年5月中央工作會議期間,陳雲在華東、東北小組會上發言說:「我們必須下去調查研究,同時也要注意在幹部中間進行調查研究。在幹部中間多注意聽反面的意見,這是調查研究的一種重要方法。凡是提出一種意見的人,他總是看到了一點東西。即使是錯誤的意見也不要怕。有錯誤的意見,可能使正確的意見更加正確。」 [9]

1962年七千人大會召開期間,毛澤東曾請陳雲在大會上講話,他說沒有調查清楚不講話,成為唯一沒有在大會上講話的中央政治局常委。對此,陳雲後來解釋說:「主要是和稀泥這不是我陳雲的性格,同時不能給毛主席難堪。」 [1](p.1292) 表現出他在黨內高層意見分歧沒有得到很好解決的情況下既顧全大局、維護核心,又堅持原則、遵守黨紀的無產階級政治家風範。在他看來,克服經濟困難,首先需要端正思想路線,敢於廣泛地發揚民主和開展黨內批評。因為“批評和自我批評是上下通氣的必要條件。只有通氣,才能團結;只有民主,才能集中”。他說不要把黨內高層在七千人大會上認真開展自我批評這件事的作用估計低了,“只要有勇於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這一條,堅持真理,改正錯誤,我們共產黨就將無敵於天下。”進而,他又提出:“光靠少數領導幹部發現我們工作中的問題、缺點和錯誤,那是很不夠的。必須充分發揚民主,發動廣大群眾和幹部對我們的工作提意見。只有根據大家的意見,切實改正我們工作中的缺點、錯誤,才能把人們的積極性調動起來,真正把工作做好。”他還要求把發揚民主、經常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這些我們黨的老傳統,儘快恢復起來。指出:“這幾年我們黨內生活不正常。‘逢人只說三分話,未可全拋一片心',這種現象是非常危險的。一個人說話有時免不了說錯,一點錯話不說那是不可能的。在黨內不怕有人說錯話,就怕大家不說話。有些‘聰明人',見面就是‘今天天氣哈哈哈',看到了缺點、錯誤也不提。如果這樣下去,我們的革命事業就不能成功,肯定是要失敗的。” [7](pp.187~188)

  三

「文化大革命」期間,黨內在思想政治原則上出現了長期的分歧和對立,集中表現在黨的主要領導人嚴重背離了中共八大制定的路線和政策。一些陰謀家、野心家有恃無恐,煽動鬧派性,組織秘密集團,陰謀篡黨奪權,給黨的各項事業造成了沉重損失,使黨的許多幹部、黨員和非黨人士受到了嚴重傷害。面對這樣一場特殊的黨內鬥爭,身處逆境的陳雲以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和無產階級革命家的大智大勇,自覺、巧妙地抵制「文化大革命」的極「左」路線。

以1962年北戴河會議和八屆十中全會為標誌,陳雲在實際上已經被排除在中央決策層之外。原因是他在探索恢復農業問題的道路方法上,大膽建議調整生產關係,發揮農民個體生產的積極性。意見剛一提出,就被扣上「分田單幹」的政治大帽子,遭到批評。隨後,毛澤東又批給他閱看《波蘭農業社會化》和陳伯達主持起草的《關於進一步鞏固人民公社集體經濟、發展農業生產的決定》(草案)。在不能說服毛澤東接受自己建議的情況下,陳雲表示完全同意中央的決定,同時向中央請假養病。毛澤東在否定了陳雲的建議後,又從組織原則上肯定了他提出意見的方式方法。指出:“陳雲的意見是錯誤的,但他有組織觀念,守紀律,是向中央常委陳述的,沒有對外宣傳,因此在會上沒有點名批判。” [1](p.1325) 以後,毛澤東對陳雲在「大躍進」中領導經濟工作的方法和才能總是給予肯定。1963年2月,毛澤東在中央工作會議上的講話中說,過去有人同陳雲爭論是否要提三大平衡的問題,事實證明,陳雲的意見是正確的。 [10]

同年7月,毛澤東在一次少數領導人參加的會議上說,陳雲補了一個學習雷鋒的題詞,很好,如果陳雲同志身體好,很希望他能參加今年國慶節的活動。 [10](p.125) 1964年5月,毛澤東在聽取國家計委領導小組關於第三個五年計劃的彙報時還說,他對陳雲同志很懷念,「大躍進」時,大家頭腦發熱,陳雲同志在壓低指標上提過多次意見。高指標,高徵購,浮誇風,這個教訓永遠也不能夠忘記,永遠也不能夠再幹了。 [10](p.130) 直到「文化大革命」開始後,毛澤東還讓陳雲陪同自己檢閱紅衛兵,並明確告訴陳雲說:“‘文化大革命',我並沒有打倒你,你好好養病,將來好工作。” [1](p.1360)

毛澤東這種信任、倚重和長期「冷藏」式的保護方法,使陳雲得以對「文化大革命」採取相對超然的態度,又不致被康生、江青一夥屢屢編織的政治陷害所擊倒。黨內各種矛盾錯綜交織的複雜情況也要求陳雲更加講究鬥爭的藝術和方法。他除了對毛澤東的主張表示支持和擁護外,還注意通過彙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身體情況等,以保持、增強與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的聯繫和溝通。迫於形勢,陳雲有時還需要對自己過去所犯的“錯誤”做出檢討。但這種檢討從來都是有分寸的,即只講認識上的“錯誤”,從不否定自己恪守的組織原則。還在「文化大革命」爆發前夕,他就向毛澤東書面檢討自己在1962年的“錯誤”。他在信中聲明:因為重新分田“是一件極大的事”,所以“只和我的秘書和研究糧食問題的幾位同志談過”,“只向你和中央常委中幾位同志提出了這個意見”,“未在別處亂說”。 [1](p.1355) 其後的特殊形勢和黨的建設的實際情況,已經不允許任何人對「文化大革命」提出異議。陳雲也只能通過迂迴曲折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態度和進行抗爭。較多的情況是利用各種機會堅持實事求是原則,批評和抵制運動中的極「左」做法。

在極「左」勢力甚囂塵上之時,儘管有毛澤東的特殊保護,陳雲及其家人還是數次遭受到衝擊,處境堪憂。但當各地組織向陳雲調查黨員幹部的歷史問題時,他始終以高度負責的精神認真對待。由於在上海做地下工作和在延安擔任過中央組織部部長的經歷,陳雲在「文化大革命」中經常收到關於一些領導幹部歷史問題的調查信件。據原陳雲辦公室統計,從1967年2月到1978年12月,陳雲收到這方面的調查信件共80多封。其中,1967~1969年三年中有40多封。陳雲認為,這些信件直接關係到一批黨員幹部的政治生命,每一件都必須很鄭重、很謹慎、很細心地去處理。早在延安時期,他就強調要關心、愛護每一個黨員幹部的政治生命問題。指出:“一個參加革命工作的同志,往往對於肉體生命並不重視,對於政治生命非常重視,他寧願犧牲一切,卻不願被黨組織開除。如果在政治上發生這種問題,他就會認為他的前途沒有希望了。所以不是到了必不得已的時候,決不要開除黨員的黨籍。”他還批評說:“有的同志常常怕連累自己,不敢正確地替別的同志做證明人,所以領導人遇到這類政治歷史問題,更要慎重辦理,否則有些人的問題永遠不能解決,使被嫌疑的同志冤沉大海,這實際上是損害黨的事業。這一點,無論是領導黨的工作,領導軍隊,都要十分注意。” [5](pp.55、56) 正是基於對黨的事業的高度責任感,他頂著巨大的壓力,保護了天津工學院黨委副書記、副院長袁血卒,廣東省第一工人療養院幹部吳華友,中共安徽省委常委、副省長王中等一批黨的重要領導幹部。

林彪、陳伯達一夥相繼敗露後,陳雲在中央有關會議上進行了深刻的揭露和批判,啟發黨員幹部從中汲取教訓,增強政治識別力。1970年9月,他在中共九屆二中全會華東組會議上發言,表示堅決擁護對陳伯達的審查,並揭發批判了陳伯達的問題,指出:「陳伯達的謙虛是假的,實際上是老虎屁股摸不得。」“這個人是虛偽的,偽君子印象很深刻。”“那時認為在毛主席領導下,當文革組長,有進步,跟主席了。” “是不是跟毛主席,我是不大相信他的。” [1](p.1391) 10月,他撰寫了《我對林彪的揭發》的材料,要求江西省委轉送中共中央。他在材料中說:“我是共產主義者,與這樣叛黨叛國投敵的賣國賊勢不兩立。所謂一貫正確這件外衣,已經剝去了。”接著,陳雲就他所知道的林彪的過去進行了揭發和批判。在這份材料的最後,陳雲說:“我對林彪過去是相當尊重的。但是也有一種感覺,我從未在會議上聽到過他作自我批評。沒有自我批評。”談到他的副主席、副統帥的問題,陳雲強調說:“九大的選舉沒有錯,因為當時矛盾並沒有完全暴露。這次他的個人主義大發展,竟叛黨叛國、逃出國境、機炸身死。矛盾充分暴露了,再來檢查他的過去,一貫正確的外衣剝去了,就看出他是典型的兩面派。” [1](pp.1392、1393、1394)

1972年1月,陳雲還在江西省委擴大會議省直小組會上指出:目標明確、搞兩面派耍陰謀,是林彪反黨集團的兩個特點。他還進一步分析說:「反黨的方式,有公開的,有搞兩面派陰謀的,但是更危險的是後一種。」“兩面派手法不容易識破;如果容易識破他就搞不起來了。” [1](p.1394)

「文化大革命」中,江青一夥把周恩來看成他們反黨奪權的最大障礙,必欲除之而後快。為了羅織罪名,他們在1932年2月國民黨特務製造的所謂“伍豪等二百四十餘人脫離共產黨啟事”問題上大做文章,多次誣陷和攻擊周恩來。1972年6月,周恩來在中央批林整風彙報會上作關於黨的歷史問題的報告,其中提到了“伍豪啟事”問題。次日,陳雲在小組會上發言說:“我當時在上海臨時中央。知道這件事的是康生同志和我。對這樣歷史上的重要問題,共產黨員要負責任,需要向全黨、全世界共產主義運動採取負責的態度,講清楚。這件事完全是國民黨的陰謀。”同日,他又寫出書面發言說:“我現再書面說明,這件事我完全記得,這是國民黨的陰謀。” [10](pp.170~171)

黨的制度建設具有廣泛的內容,但它的實質和核心是把民主集中制運用到黨的活動的各個領域中去,使之具體化、制度化。但是,黨的制度建設在較長時期內沒能得到足夠的重視,因而造成黨內政治生活長期以來不完全是靠制度來保證,而更多的是靠領導人的品格和作風起作用,民主集中制和黨的集體領導原則受到很大損害。十一屆三中全會後,作為兼任中紀委第一書記並分管中央政法部門工作的黨的副主席,陳雲深刻總結黨執政後處理內部矛盾的經驗教訓,大力推進以民主集中製為核心的黨內各項制度的建立健全。1979年1月,他在中紀委第一次全體會議的開幕會上開宗明義地宣佈:「黨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基本任務,就是要維護黨規黨法,整頓黨風。」[1](p.1513)

在當時,整頓黨風的重點,就是建立健全民主集中制和黨的集體領導制度。同年3月,他在一次談話中說:「文化大革命的經驗教訓對我們黨很深刻。這個問題關係到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黨的原則,從七大到全國勝利前,我們黨都很民主,在民主集中制的基礎上發揚民主。勝利後解放初期,社會主義改造,抗美援朝,都很對,民主集中製得到很好地貫徹。從一九五八年起,特別是一九五九年廬山會議,彭德懷受批判,黨的民主集中制傳統一點一點被破壞。後來,林彪說什麼‘頂峰'、‘一句頂一萬句'。這時民主集中制搞得很不好。」 [1](pp.1511~1512) 後來他又進一步指出:“關於民主制度、民主生活很不夠是‘文化大革命'得以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這個問題實際上應該說,黨內民主集中制沒有了,集體領導沒有了,這是‘文化大革命'發生的一個根本原因。”[7](p.274)

在陳雲的呼籲和推動下,全黨對民主集中制問題有了進一步的認識,逐步建立健全了以民主集中製為基礎的黨內各項制度。包括:健全黨的代表大會制度;改革和完善黨內的選舉制度;制定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制度;健全黨的集體領導制度;調整領導機構和制定領導機構的活動規則;健全黨的監督制度,等等。其中,黨的集體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在黨的領導活動中的運用。堅持集體領導,是防止個人專斷,保證黨的決策民主化、科學化,避免黨犯重大錯誤的有效措施。為了使這一原則具體化、制度化,中共十一屆五中全會通過的《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明確規定了以下幾點:一是強調重大問題必須集體討論;二是強調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許用其他形式的組織取代黨委會及其常委會的領導;三是在黨委會內,決定問題要嚴格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書記是黨的委員會中平等的一員;四是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制度。 [11]

「文化大革命」結束不久,中共中央就開始了繁重而又複雜的撥亂反正工作。其中最為棘手的是如何評價毛澤東晚年的是非功過。陳雲認為這是一個事關黨和國家根本的問題,必須採取慎重的態度。為此,他和鄧小平等中央領導同志一道,積極引導全黨提高認識,對毛澤東晚年的錯誤採取客觀的、實事求是的分析態度。一是提出要把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的出發點和後果區別開來。他說: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主要是為了防止出現像赫魯曉夫那樣的事件,防止中國變修,本意是很好的”。而且“當初也不是要搞那麼大。”“看來這個問題需要作一個總結。當然,總結時要很慎重,要把林彪、‘四人幫'、康生、陳伯達、王(力)、關(鋒)、戚(本禹)的破壞作用估計進去,適當估價文化大革命。” [1](pp.1538~1539) 二是提出對毛澤東的評價要嚴格把握分寸。陳雲認為,評價毛澤東晚年的錯誤既敏感又複雜,把握好分寸十分重要。他說:“我們對毛主席的評價,不會像赫魯曉夫對斯大林那樣。”“對這個問題,要平心靜氣,不能感情用事,要慎重考慮。對毛主席的評價不僅是中國的問題,而且是世界的問題。” [1](p.1541)

他還贊同對「文化大革命」不用“路線”的提法,指出:“講路線,歷史上用慣了,用到誰的頭上誰就不得翻身,還要上掛下聯。‘文化大革命'中用得更濫了。如果講十一大是路線錯誤,那問題就大了,包括葉帥,包括先念同志,包括好多人。所以,這個問題我贊成現在稿子的提法”。[1](p.1542) 三是提出在《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中增加回顧建國以前28年歷史的重要意見。這個意見,解決了決議起草中的一個關鍵問題,得到了鄧小平等中央常委的高度讚揚。因為,黨的“六十年一寫,毛澤東同志的功績、貢獻就會概括得更全面,確立毛澤東同志的歷史地位,堅持和發展毛澤東思想,也就有了全面的根據。” [12]

1958年以來,由於在分析判斷黨內矛盾性質方面背離了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正常的批評與自我批評往往被過火的鬥爭所代替,其結果,不僅沒有達到提高思想、解決問題的目的,而且傷害了人,激化了矛盾,破壞了團結,還造成了黨內政治生活極不正常的局面。為了樹立正確開展黨內鬥爭的風氣,陳雲積極指導了「文化大革命」的善後工作,發揮了關鍵性作用。一是對犯錯誤同志採取寬大處理、區別對待的政策。林彪、江青集團在「文化大革命」中禍國殃民,罪惡昭彰。同他們有牽連的人如何處理?這個問題在當時很難定奪,需要足夠的膽識和智慧。陳雲有著豐富的黨內鬥爭經驗,深知對人的處理採取慎重態度,是正確處理黨內矛盾的一個重要方面。他認為,在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對人的處理,必須服從於、服務於現代化建設這個最大的政治,要以是否有利於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有利於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有利於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為標準。為此,他同意對犯錯誤的同志採取寬大處理、區別對待的政策。經過認真思考,他還提出了解決「文化大革命」問題的指導原則。包括:「文化大革命」是在特定的歷史條件下的政治鬥爭,必須以政治鬥爭的辦法來處理;必須從全局觀點、以黨的最高利益、長遠利益為出發點來處理;必須使我們黨今後若干代所有共產黨人都能吸取教訓,從而對於黨內鬥爭採取正確的辦法。[7](p.304)

二是主張對犯嚴重錯誤的同志要啟發自覺和實事求是,不能扭住不放。在1980年2月召開的黨的十一屆五中全會上,針對會上有些人對汪東興等4位犯嚴重錯誤同志的檢討不滿意,陳雲指出:他們檢討的內容,是表示一個同志對自己的錯誤現在的認識程度。他只能認識到這樣的程度,不夠,就把這個問題記錄在案嘛,不要急。表示不贊成對犯錯誤的同志扭住不放。他還提出對這些同志應該全面考察,既看到他在黨內犯的錯誤,也應該看到他在黨內做過什麼好事,還必須看到當時黨內的整個情況,這些同志是在當時的情況之下所犯的錯誤。[7](pp.271~272) 陳雲的發言入情入理,打動了每一位出席會議者,大家都同意給他們提供改正錯誤、繼續為黨工作的條件。在陳雲看來,對犯嚴重錯誤的同志,當然要開展嚴肅的批評與自我批評,但要從實際效果出發,要把這種批評與自我批評和恢復黨內正常的民主生活結合起來。批評的目的是為了促進自我教育,自我總結經驗教訓。對犯嚴重錯誤的同志一時認識不到的問題,既要堅持原則,熱心幫助,又要耐心等待,不追不逼,逐步提高認識水平。三是對林彪、江青集團的主犯既區別對待,又不開殺戒。此舉在國際共產主義運動史上堪稱開了黨內鬥爭政治文明的先河,茲不贅述。

綜上所述,陳雲在把握執政黨內部矛盾和鬥爭的性質時,從總體上始終堅持了對思想認識分歧的判斷,大框架定得比較符合實際;在處理這些矛盾和鬥爭的過程中,始終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出比較科學、周密、全面的分析,從不搞上綱上線那一套;在對非常時期黨內特殊矛盾和鬥爭的處理上,堅持採取區別對待和給出路的政策,為維護黨風黨紀和堅持真理做出了巨大的貢獻。

[參引文獻]

[1]《陳雲傳》下,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884頁。

[2]《陳雲年譜(一九五———一九九五)》中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43~244頁。

[3]《陳雲年譜(一九五———一九九五)》上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214頁。

[4]《陳雲文集》第1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89頁。

[5]《陳雲文選(一九二六———一九四九)》,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6頁。

[6]《陳雲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31頁。

[7]《陳雲文選》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07~108頁。

[8]《建國以來毛澤東文稿》第9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6年版,第214~215頁。

[9]《陳雲文集》第3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第328頁。

[10]《陳雲年譜(一九五———一九九五)》下卷,中央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第124頁。

[11]《三中全會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17~418頁。

[12]《鄧小平文選》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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