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今年高考歷史科的試題,叫學生評「1900年至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只覺啞然。
每個國家,總有其傷痛的歷史,近代中國, 最痛苦的傷痕,莫過於日本對華的侵略。一句「利多於弊」,實在挖到中國近代史最深的傷口之中。
這條試題引述兩段資料,資料1取材自1905年出版的日本法政大學校長梅謙次郎的一篇文章,文內提到,清國人范源濂請求日本法政大學,提供協助,在大學成立一年課程,讓清朝留學生赴日學習法政學科,為清朝的改革,培育人材。
資料2是取材自革命家黃興於1912年1月寫給日本政客井上馨的一封信。國民革命軍籌劃組織中華民國新政府,並計劃北伐,要求日本三井洋行予以贊助,籌集資金。
今年高考歷史科試題
看完這兩段資料,合理推論是日本幫助中國很多,「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的結論,躍然紙上。
試題問的時段是「1900年至1945年間」,但對1912年以後的歷史卻隻字不提。1914年日本開始入侵山東,1931年發生「918事變」,日本全面進犯東北,1932年日本在東北建立偽「滿州國」,1937年日本發動七七蘆溝橋事變,全面侵華,中國進入8年抗戰,同年發生南京大屠殺。1941年日本侵佔香港,本地展開3年零8個月的抗戰歲月。中國的苦難日子,直到1945年日本戰敗才結束,中國至少有900萬平民死於戰火之中,這真是血淚斑斑的歷史啊!
這條問「1900年至1945年間」中日歷史的試題,無片言只語講述日本殘酷的侵華戰爭,只引述大家都很少留意的日本政法大學培訓清朝學子和三井洋行借錢給國民革命軍的資料。出題者抓小放大,以偏概全,叫莘莘學子如何作答呢?
我小時候常常聽爸爸講述抗戰的歷史,他先在1937年日軍侵華時,走難到香港這個英國殖民地以避禍(日本初時並未向英美宣戰)。後來日軍在1941年12月7日偷襲美國珍珠港,發動太平洋戰爭,旋即在12月25日佔據香港。
爸爸幾十年後講起這段歷史,仍然猶有餘悸。他述說日軍在香港到處抓「花姑娘」(美麗女孩)來強姦 ; 在街上查問路人,一言不及就用槍上的刺刀把人刺死; 日本兵拖著的狼狗,把街上香港人的死屍肚子咬破,把腸也拖了出來吃。幾十年後我和爸爸在街上走,他一見到德國狼狗,仍然會馬上繞道走。
對親歷日本侵華的人來說,這條「1900年至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的試題,不單沒有民族感情,也沒有良心,沒有血性。當年日本這樣侵略我們的國家,殘殺我們的人民,真是「利多於弊」?
現今的香港,已經泛政治化。有考評局官員在社交媒體上話:「沒有日本侵華,哪有新中國?」有些人充滿了仇中情緒,一葉障目,不但會扭曲現實,還會扭曲歷史。將可怕的觀念,傳給下一代。
現今的香港,所有的事情也可以變成通識題。日本侵華的利弊可以討論一下,美國消滅中國的利弊也可以探討,有人認為這樣才是自由。按這個自由邏輯,殺人的利弊,也可以拿出來討論了。
做人要有原則,有底線,教育亦然。認同國家民族這個基本立場,就是底線。如果要以日本人的角度看待侵華戰爭,以英國人的角度看待鴉片戰爭,何不移民日本、英國呢?
香港若忘記了國家民族的基本定位,只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在國際大舞台上,只是一條無助的小魚,最後的結局,只會被人一口吃掉。
盧永雄
行政長官李家超公布成立調查大埔大火的獨立委會詳情,表示會讓需要負責的人負上責任。
大埔宏福苑大火後,行政長官李家超短時間內表明成立獨立委員會,審視大火原因及相關問題。特首今日下午公布細節,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法官陸啟康出任獨立委員會主席,成員包括陳健波和歐陽伯權,獨立委員會將於9個月內完成報告。特首為獨立委員會定下如此快速的工作目標,反映特區政府高度重視查找真相和檢討改革。
就獨立委員會的審視範圍,如今定出的審視範圍非常廣泛,涵蓋火災成因、消防裝置運作的監督、樓宇維修工程安全的監督、建材安全標準和驗證檢測制度等,也明確會跟進監管機構和人員的角色和責任問題。外界十分關注獨立委員會能否查找大火成因,徹底追責,特首公布的涵蓋範圍也觸及了坊間最關心的制度改革和問責問題,有效回應社會意見。
就獨立委員會的成立方式,如今是採用一種創新混合模式。基本上以獨立檢討委員會方式運作,如遇上個別證人或個別領域有人不合作提交資料或拒絕提供證詞,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進行調查。
這個綜合制度解決幾方面的問題:
1. 委員會是「有牙老虎」
有意見質疑獨立委員會沒有法定傳召權,認為會淪為「無牙老虎」。觀乎政府的公布,一旦獨立委員會遇到任何一方拒絕配合,委員會主席就可向行政長官提出,讓獨立委員會就指定事宜成為法定調查委員會,賦予充足的法定權力傳召證人和索取文件,所以它是「有牙老虎」,如被調查者配合調查,它就不需要亮出「虎牙」,可以加快推進。
如果只是以過往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方式進行,也會有一些缺陷,例如2018年大埔公路巴士車禍後成立的獨立檢討委員會,就曾經遇上拒絕合作的情況。因此,特首今天的公布,實質是為獨立委員會提供制度保障,讓委員會有充足的權力,盡快查找真相。
2. 委員會可以高效運作
外界希望獨立委員會有權之餘,也希望它高效,能從速完成工作,但成立獨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就難免要進行曠日持久的開庭式調查。正如曾經參與機場運作混亂獨立法定調查的湯家驊早前所說,機場大混亂調查有百多名律師代表各方人等出席,光是律師早上見面大家都說一聲早晨,加起來恐怕也要半小時。今次火災牽涉的持分者眾多,如果以獨立調查委員會處理,只要有部份被調查者玩弄法律程序,請資深大狀代表自己,每一件事都由頭拗到尾,足以拖慢整個委員會的進度,妨礙追查真相和改革制度。
如今的獨立委員會基本上不採取開庭式調查,參與者基本上不用宣誓作供,可以知無不言,也不會影響他們往後萬一涉及官司的作證。這樣獨立委員會可以避開打官司式的拖延,快速推進。也因為獨立委員會有權要求行政長官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有尚方寶劍放在枱面,估計參與者會盡量合作,以避免成立法定調查委員會後要被傳召作供。
3. 政府部門全面配合
獨立調查涉及政府和私營部門人員,就政府這一部份,特首已指明公務員要合作。特首提到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領導的調查及規管工作組,會統籌政府所有相關部門,除按獨立委員會要求外,會主動提供資料,並會充分運用各政府部門在不同條例下的調查權力,協助獨立委員會蒐集證據和資料,全力支持獨立委員會的工作。這種主動性是過去政府面對委員會工作時少見的,換句話說,就是委員會「未問到」,政府部門都有責任主動向委員會提供他們所得的資料。
今次的火災調查,涉及的調查部門眾多,警方、廉署、消防處、屋宇署、勞工處、房屋局的獨立審查組,涉案人如要接受不同部門的重覆調查,證人如要到不同部門提供協助,不斷作證或會影響證供的質素,而且如果要災民重複憶起火災細節,猶如反覆揭開災民的傷疤。今次各部門須主動向獨立委員會提交資料的安排,減少重覆和證人查問,不只提高效率,更是確保證供質素,照顧災民情緒的舉措。
特首提到獨立委員會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時間可謂非常緊逼,可見特首對獨立委員會效率的要求甚高,想盡快回應市民的訴求。環顧其他案例,英國格倫費爾塔(Grenfell Tower)火災後,由退休大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分階段發表調查報告,第一份報告也要災後兩年才能發表,第二份報告要7年後才發表。今次香港的獨立委員會目標是9個月能完成審視,主要因為採取混合模式,既取獨立檢討委員會的靈活高效,也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法定權力兜底,是「權效合一」的開創性做法,希望盡快向市民作出交待。
盧永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