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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我曾被華國鋒扔進地下室六七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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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我曾被華國鋒扔進地下室六七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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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青:我曾被華國鋒扔進地下室六七個小時

2020年05月19日 17:26

法庭上的江青(資料圖)

江青被捕之後,關押在北京遠郊的秦城監獄。

江青的地位特殊,所以在秦城監獄裏的待遇也特殊。

江青關押在秦城監獄內一幢單獨的兩層小樓里。這幢樓只關押江青一人。江青住在底層的一間二十多平方米的房子,屋裏有衛生間,也有書桌、椅子、床。她可以看書,也可以看報。房門上設有觀察洞,獄警通過觀察洞監視著江青的一舉一動。

從1978年2月起,汪東興組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武警幹部大隊,從十三個省抽調了近三百名幹部。這個幹部大隊專門負責秦城監獄要犯的看管。

幹部大隊分成三個中隊:

一個中隊看管「劉少奇線上」和“文革線上”的人。所謂「劉少奇線上」的人,是由於當時劉少奇冤案尚未平反,有關劉少奇案的重要人物便被稱之為「劉少奇線上」的人。所謂“文革線上”的人,是指戚本禹、王力這些人。另一個中隊看管“林彪線上”的人,如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還有一個中隊則看管“‘四人幫’線上”的人,如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此外,還成立了“女子分隊”,江青便屬於這個分隊看管。

江青在獄中住了一段時間,漸漸習慣。她焦躁的情緒慢慢安定下來,不再罵罵咧咧,不再咒罵「修正主義」。她喜歡看書。她的注意力漸漸被書所吸引。

在批判「四人幫」的高潮過去之後,江青在外界也漸漸被人們所淡忘。但是,到了1980年下半年,她在獄中的安靜生活被打破了,她又一次成為萬眾關注的焦點。

1980年11月20日下午,北京正義路一號人頭濟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法庭在這裏開庭,審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

主犯共十六名,即林彪、江青、康生、張春橋、姚文元、王洪文、陳伯達、謝富治、葉群、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林立果、周宇馳、江騰蛟。內中林彪、康生、謝富治、葉群、林立果、周宇馳已死,出庭受審的是十名主犯,人稱「十惡不赦」。

下午三時整,庭長江華宣佈開庭。

三時十五分,江華宣佈「傳被告人江青到庭」。

已經四年多沒有公開露面的江青,在兩名女法警的押送下,走出法庭的候審室,站到了被告席上。

江青是梳洗打扮了一番才出庭的。她的目光是傲慢的。據云,在出庭前,她為自己下了三條「決心」:

一、永遠保持英雄形象,保持革命者應有的志氣;

二、絕不向修正主義者低頭;

三、堅持真理,不認罪、不怕死。

據副庭長伍修全回憶:在開庭之前,「我們還到關押江青等人的秦城監獄,在不被他們知道的情況下,一一觀察了這些即將受審的主犯。記得我那次看到江青時,她正坐在床鋪上,用手不住地摩平自己褲子上的褶紋,看來她一方面是感到很無聊,一方面還是有點窮講究,坐牢也不忘打扮。她每次出庭前都要梳梳頭,衣服盡量穿得整齊些,時刻不失她的‘戲子’本色。」(註:伍修權,《往事滄桑》,上海文藝出版社1986年版。)

顯出從未有過的「謙虛」,居然給兩位律師鞠了一躬

據云,江青在關押期間,每日聞雞起舞,鍛煉身體,為的是上法庭「捍衛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她說:“造反有理,坐牢;革命無罪,受刑;殺頭坐牢,無上光榮。”

開庭之前,江青收到起訴書的副本,便提出:「我身體越來越壞了,不知還能不能支撐到宣判?如果身體不行,能不能缺席判決?」

不言而喻,江青在試探能不能躲過公開審判這一關。

當她的要求被明確地否定之後,她又提出:「在戲曲里,審訊皇太后的時候,皇太后是坐在那裏的。我在法庭上能不能也坐在那裏?」

江青在囹圄之中,還要擺「皇太后」的架子呢!

她得到的答覆是:「在法庭上,叫你站,你就得站。允許你坐的時候,你可以坐。」

最後,江青又提出要請個「顧問」。

江青說:「我身體不好,易忘,易激動;有時候感情一激動會說不出話來。因此想請個顧問,在法庭上好有人替我說話。我有不懂的問題,可以同顧問商量。」

她得到的答覆是:「無法替你請‘顧問’,但是你可以請律師。作為辯護律師,對於委託辯護的被告人提出的問題,只要與案子有關,都會作出答覆,這也可以說是起了‘顧問’的作用。」於是,江青要求請律師。

請誰當她的律師呢?

江青自己提出了三個人:

第一個是史良。江青說,史良是大律師,又是女的,比較合適。

江青得到這樣的答覆:「史良現在不是律師,年事已高,她不可能出庭為你辯護。」

第二個是劉大堅。

江青說,過去毛主席接見他時,她見過他。

其實,江青把他的名字記錯了,他叫劉大傑,上海復旦大學教授。這時,劉大傑已經去世,無法擔任江青的辯護律師。

第三個是周建人。

周建人,魯迅之弟。江青在提出周建人之後,馬上又自己加以否定:「哦,周建人年紀也大了,恐怕不行。」

江青無法自己指定律師,就要求特別法庭為她請律師。

特別法庭經過研究,決定為江青請兩位律師:一位是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特別法庭辯護組組長張思之,另一位是上海華東政法學院刑法專家朱華榮。

1980年11月13日,兩位律師在司法部律師公證司司長王汝琪的陪同下,前往秦城監獄。到了秦城監獄,那裏的賈政委向律師介紹了江青的近況,然後安排他們會見江青。

會見室就在秦城監獄江青所住的那幢小樓底層,在關押江青的房間的隔壁。

兩位律師在會見室坐定後,政委從隔壁把江青帶了進來。

江青穿了黑色棉大衣,戴了頂帽子。她見了兩位律師,顯出從未有過的「謙虛」,居然給兩位律師鞠了一躬。

然而,江青一開口,就露出了她的「本色」:“兩位律師的簡介,我都看了。兩位都是很有名的律師,這很好。不過,我知道你們很可能是鄧小平、葉劍英派來的。雖說這樣,也沒有什麼可怕的,黨內鬥爭嘛……”

張思之律師聽到這裏,不客氣地打斷了江青的話:「現在不是‘黨內鬥爭’的問題,你是作為反革命集團的首犯被起訴!」

江青馬上反駁:「我是反革命?可笑!鄧小平、葉劍英、華國鋒才是反革命!他們要起訴我,我倒要起訴他們呢!他們在1976年10月6日,突然襲擊,把我逮捕,把我扔進地下室,扔在地上六七個小時沒人管我,這是非法綁架……」

這麼一來,變成律師與江青進行「法庭辯論」了。

朱華榮律師一看,這樣下去,雙方會僵持,就轉移了話題,問江青有什麼不清楚的法律問題,需要他們幫助解答。

於是,江青向他們提出一連串問題:什麼叫公訴?公訴她的法律依據是什麼?朱華榮律師一一作了答覆。

江青聽罷,說道:「按照憲法、國法、黨紀,我都沒有罪!我請你們,是要你們替我跟鄧小平、葉劍英辯,不是讓你們代表他們跟我辯。你們要好好學習《五·一六通知》,好好學習《十六條》,好好學習《九大政治報告》……」

張思之律師明確向她指出:「律師要看什麼文件,律師自會安排。現在的問題是,你要不要請律師?」

江青說要考慮一下。這樣,她結束了與兩位律師的談話。

過了一會兒,江青告訴監管人員:「那個姓張的律師,我不要;我先要那個姓朱的律師吧。」後來,法庭加派了北京律師協會副會長傅志仁律師,和朱華榮律師一起,擔任江青的辯護律師。

你們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師!

1980年11月22日,朱華榮律師和傅志仁律師去秦城監獄與江青談話。

這一回,江青見了兩位律師,沒有鞠躬,卻親自給兩位律師沏了茶,表示敬意。

江青拿出起訴書,上面寫滿她的批語。江青說:「起訴書完全否定了毛澤東領導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完全違背了毛澤東的革命路線。」

江青指著那些批語說:「你們要根據我的意見,批駁起訴書,為我進行辯護,作為我的代言人。」

朱律師向江青指出:「律師只能按照事實和法律維護被告人的合法利益,但是不能做代言人。」

她惱怒了:「你們也是那邊的人!你們不敢做我的代言人,那就不能作我的律師!」

這樣,江青拒聘了律師。

本文摘自《「四人幫」興亡》,葉永烈 著,人民日報出版社出版




現代秘史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華國鋒

寧可被打倒,也不願「亮相」

華國鋒對「文化大革命」像絕大多數幹部一樣不理解。1966年8月,他正在北京出差,奉令先回到長沙,在省委傳達八屆十一中全會精神,沒有提到兩條路線的問題,更沒有提到兩個司令部的問題。他著重傳達十六條中所提出政策問題。

張平化得到毛澤東的批准,於8月30日回到長沙。他響應毛澤東的號召到群眾中去,第二天就到湖南大學出席群眾大會。他以為深入群眾就能把「文化大革命」搞好,真誠地做自我批評就能得到諒解。根本不是那麼回事!中央文革小組、造反派是要藉機打倒各級領導!他剛講話,就挨斗,掛黑牌子、低頭、彎腰。

華國鋒氣憤地說:「這哪裏是革命?!是人身污衊!」他心裏難過得很,幾天睡不好覺。他說:「這些造反派,誰在第一線工作,他就攻擊誰。張平化沒有回來之前,他們主要攻擊王延春。張平化回來了,他們就攻擊張平化。而中央文革這些人還認為亂得不夠。」

11月中旬,華國鋒累出了心臟病,和王延春一起住到部隊的醫院。當時中央規定軍隊不准介入地方的運動,軍隊的醫院還算平靜。在醫院住了20來天,中央文革組長陳伯達說不准地方的領導幹部躲到軍隊裏去,要他們去見群眾。其實誰都明白,見群眾就是挨斗、挨批,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華國鋒不願意牽連別人,就從醫院裡出來,到韶山灌渠管理局待了幾天,那裏也不安靜,不久,華國鋒又回到長沙,造反派找不到華國鋒,就將他的夫人韓芝俊拉出去遊街。

1966年底,中央號召反對經濟主義,華國鋒因為主持省里的工作,被帶上「反革命經濟主義頭子」的大牌子遊街。華國鋒氣憤地說:我搞什麼經濟主義?就是因為我是省委書記、副省長,負責財貿,造反派要錢、要物,我沒有批,就給扣上這個帽子。和造反派有什麼道理可講?!

1967年1月,造反派已完全取得優勢,省委工作癱瘓,領導機關工作停頓。很多單位造反派對「犯錯誤」當權派要求罷官、開除黨籍。長沙的形勢很緊張。華國鋒提個書包,裏面放著牙刷、牙膏、毛巾和換洗的衣服,到處接受批判、挨斗,做檢查。

1967年1月,中央決定湖南要成立三結合的革委會,中央文革以《紅旗》雜誌記者名義派一些人到全國各地活動,到湖南的《紅旗》記者出面動員華國鋒「亮相」。所謂「亮相」,是公開表態支持某一派群眾組織,得到群眾的諒解和支持,參加省革委會。

華國鋒不同意,說:「我是當權派,要檢查我自己的錯誤。」他寧可被打倒、靠邊站、挨斗,也不願亮相。華國鋒眼看兩大派鬥爭越來越激烈,各個單位都分成兩派,鬧得不可開交,停了產,嚴重地影響生產和人民生活。他與湖南省委農村工作部部長萬達合寫了一張大字報,提出“要防止挑動群眾斗群眾”,呼籲兩派群眾不要互相鬥了,要響應中央的號召聯合起來,將鬥爭的矛頭對準省委、對準我們當權派。

這下可惹火了「工聯」、“永向東”,認為華國鋒等人呼籲“要防止挑動群眾斗群眾”是把挑動群眾斗群眾的罪名強加到他們革命造反派的頭上,加到支持革命造反派的幹部頭上。大字報剛貼出來的當天,「工聯」分別將華國鋒等人抓起來,用嗄斯69吉普車將華國鋒帶走,關到工廠。他們怕軍區知道,怕“高司”知道,行動詭秘,在四五十天內轉移了六七個地方,在他們控制的會上批鬥華國鋒等人。華國鋒被關在鍋爐房裏,一位老工人主動說:“看你頭髮長,剃剃頭吧。”於是給華國鋒剃個小平頭。第二天挨斗時,造反派無法抓頭髮,華國鋒少受一點皮肉之苦。

在華國鋒被「工聯」關押期間,形勢發生了急劇變化。中央決定將湖南省軍區領導和兩派群眾及準備結合的幹部召到北京來開會。周恩來總理給省軍區打電話要華國鋒和兩派群眾代表一起去北京開會。華國鋒因為被「工聯」秘密關押,省軍區找不到。周恩來連催三次。6月14日半夜3時,周恩來第三次拿起電話,直接找廣州軍區副司令詹才芳,命令他一定要找到華國鋒,限期送到北京來。口氣嚴厲,不容置疑。幾經周折,「工聯」才將華國鋒送到飛機場。

臨上飛機之前,「工聯」要華國鋒表態。華國鋒被關了四五十天,根本不知道外面的情況,說:“不能表態。”一位姓黃的「工聯」“常委”越俎代庖,起草了一份聲明,意思是支持「工聯」,盜用華國鋒的名義發表了。

周恩來並不認識華國鋒。建國後,華國鋒一直在湖南工作。周恩來很少去湖南,1966年前華國鋒只是到北京參加會議聽過周恩來的報告,並沒有個別接觸。所以周恩來三次打電話,應是奉毛澤東之命。毛澤東一定要華國鋒來北京參加會議,是準備讓他參加省革委會領導班子。

華國鋒不是「亮相」站出來的幹部,是中央“撈”上來的幹部。湖北省委書記張體學同華國鋒的情況一樣,對華國鋒說:“咱們倆和有的人不一樣,他是自己站出來的,咱們是中央‘撈’上來的。”

1971年2月,華國鋒到北京參加全國計劃工作會議。周恩來同華國鋒談話,說:主席提名,調你到國務院業務組工作,任副組長,接替紀登奎負責財貿、農業、值班室等工作。紀登奎調去管專案。李先念年紀大了,你要協助他多做些工作。隨後,周恩來在全國計劃工作會議宣佈了這項任命,正式下文是8個月後,「九·一三」事件爆發後不久。

原載《文史參考》  華國鋒:風雨人生路

作者系中央黨史研究室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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