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選、政改與國際標準(4.9)
美國選舉人票的優越性(10):不過半變過半的魔術
不知有心,還是無意,美國憲法發起了一個理想,並有一個指標,但要兩者兼得便有點考功夫。
意願(三):
美國立憲抱着人人平等的精神,總統應讓一人一票直接選投票,選出總統。
成為美國一國的行政元首,他或她需要得到超過全國的一半支持。
對遊戲規則作熱裂測試(三):
但是因應二百多年前,運輸及消息傳遞並不方便,所以經協商後定出一個分配到各州,一個各州接受名叫選舉人票的配額,來決定那一個候選人成為總統。
雖然早期執行選舉並不太完善,如選民基數低,又或不是人人有票投,但隨着時代進步,只要選民及選舉人均正直行事及不造假選票,選舉人票應該粗略得來,也快捷地及正面地反應普選結果。
選舉人票及贏家通吃,在計算結果起了篩走不入流的候選人,縱然不入流,陪跑的人們也總取到一點點選票,在2012年參選美國總統的有107位人兄人姊,比較有動員力的也有幾位,所以在近幾十年,即使只有兩黨有機獲勝,兩大裳的候選人加起,一般是九十幾個百份點,而不是100%,不難估計,在不計算明明獲選民票的第四名跑手及更後的人,餘下兩至三名獲分配的,得然是「谷」大了成績表,那麼僅僅勝的,就了過了終點後,仍有咕臣位,好看得多。因為做了「功夫」,真命天子便不會被騎離怪拉低理應的認受性,剛剛過半就變了有六、七成支持,概是真的「過半」,為他們臉上貼點金,總統行出來也威一點,安定民心重要過事實本身,這就是魔術。
可是如上一篇文,仍然有八位毫無疑問的選舉勝出的總統不過半:
1860年林肯只得39.8%;
1912年威爾遜只得41.9%;
1992年克林頓只得42.9%;
1968年尼克遜只得43.4%;
1856年布坎南只得45.3%;
1892年克里夫蘭只得46.1%;
1848年泰萊只得47.4%;及
1960年甘廼迪得49.72%,差小小過關。
林肯因解放黑奴,在分裂的國家,仍保到39.8%,算是交代吧!
全因跑第三(甚至跑第四及甚至更後)是強勁的對手,但是他們仍是跑第一及獲最多普選票,算了吧!以配額計,即選舉人過半,也算獲過半的總統。
歷史見証
有四位總統好像沒有那麼光彩清楚,下回續。
林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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