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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狠批陳四萬引退: 「禍港頭目一句『退出政壇』,就能逃避懲罰嗎?」

博客文章

央視狠批陳四萬引退: 「禍港頭目一句『退出政壇』,就能逃避懲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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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狠批陳四萬引退: 「禍港頭目一句『退出政壇』,就能逃避懲罰嗎?」

2020年06月28日 10:57 最後更新:11:07

在「港區國安法」制訂前夕,前政務司長陳方安生週五(6月26日)發表聲明,以年事已高為由,宣佈將從公民及政治工作退下來。對此內地網上民意惡評如潮,阿爺似不收貨。

「港版國安法」預期最遲在下週二通過,國安法對防範、制止和懲治發生在香港的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四類犯罪行為的具體構成和相應的刑事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

去年8月香港修例風波正盛之時,陳方安生遭中共中央政法委點名為「禍港四人幫」,新華社亦發文批評陳方安生為雙面人、緊抱外國大腿、收取禍港勢力黑錢。

陳方安生週五發表引退聲明後,內地《環球時報》隨即轉載消息,並指有網友對此在Facebook留言痛批陳方安生「為自己曾做過的事負上責任先,搞亂香港後一句退下就想翻篇」、「搞亂香港想拍拍籮柚走人!世事真是有那麼便宜嗎」、「叫手足們情何以堪」、「國安法一出,牛鬼蛇神即現形」、「不退就抓起來」。

陳太早前與美國副總統彭斯(右)會晤。 資料圖片

陳太早前與美國副總統彭斯(右)會晤。 資料圖片

中央電視台在週五晚亦出招,發表題為《禍港頭目一句“退出政壇”,就能逃避懲罰嗎?》的央視熱評,文章表示,「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有關立法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中,曾經氣焰囂張的亂港分子難掩慌亂,紛紛做起了自保與逃跑的文章:有人變臉與『港獨』割席,有人棄保潛逃,有人試圖偷渡……『禍港四人幫』之一的香港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想出的辦法是:宣佈退出政壇。」

陳太(右2)早前與莫乃光(右1)和郭榮鏗(右3)一同訪美。 資料圖片

陳太(右2)早前與莫乃光(右1)和郭榮鏗(右3)一同訪美。 資料圖片

央視熱評稱,陳方安生與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香港民主黨創黨主席李柱銘、支聯會主席何俊仁並稱為「禍港四人幫」。在香港修例風波爆發的一年多來,四人多次被曝與反對派、西方政客、反華組織成員密謀,並發表「賣國求榮」的言論,被眾多香港市民怒斥為賣國賊、亂港黑手、美國走狗。

陳方安生曾經有一段非常「著名」的視頻在網路上流傳。那段視頻拍攝於去年10月修例風波期間,內容是一位元滿頭白髮的香港阿婆在餐廳內遇到陳方安生,馬上上前直斥其非,後者則不敢回應,當時的拍攝者忍不住高聲問道:「把香港搞成這個樣子,為什麼你還吃得下飯?」

央視熱評指,在把香港搞得如此「不平靜」之後,陳方安生竟然宣稱自己「想要過一段較為平靜的生活」了,何其諷刺!網友們也普遍質疑:搞亂香港後一句退下就想翻篇?世事真有那麼便宜嗎?

央視引述香港媒體報導指出,反修例運動發生至今約有2,000人被起訴。如今,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已經進入立法程式,陸續有被捕者疑棄保潛逃。這些「挾洋亂港」的疑犯是否會趁保釋期離港逃避刑責,一時間備受關註。

央視熱評表示,不僅「港獨」分子們害怕受到即將落地的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法的懲罰,各顯神通四處逃竄,就連他們的頭目也動了這個念頭。在陳方安生宣佈退出政壇前,黎智英曾三次申請保釋期間離港,均被法官拒絕。

另一個「亂港頭目」李柱銘則是頻頻「變臉」,不僅表態支持基本法第23條立法,並與「港獨」割席,甚至一改往常,表示自己始終是「一國兩制」堅定的捍衛者。

央視熱評稱,「港區國安立法,令亂港禍港的洋奴漢奸們倍感寒意、紛紛設計後路,正是印證了制定這部法律的及時性與必要性。」

央視熱評最後表示,「國安法在香港通過在即,亂港分子們真的能夠通過一逃了之來躲避懲罰嗎?當然不能!就如社交媒體上有網友說的:『想走!沒那麽容易!漢奸沒有一個好下場!」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發布消息,針對近期巨集福苑火災及香港立法會選舉的虛假資訊和炒作抹黑,今天約談了一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

公署聲明指出,近期有外國媒體涉港報導罔顧事實、散播虛假資訊,歪曲抹黑政府救災善後工作,攻擊干擾立法會選舉,挑動社會分化對立,破壞了香港當前和衷共濟、共克時艱的氛圍,沒有體恤災民的痛苦和感受,傷害了香港市民的感情,誤導了國際社會的認知,公署對此表示嚴重關切。

公署強調,「新聞自由」與遵守法律並行不悖,任何媒體不得借「新聞自由」之名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事務。所有在香港的外國新聞機構負責人及記者均有守法義務,必須遵守香港基本法、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等各項法律,嚴格執行特區有關新聞報導的管理規定,嚴格恪守新聞職業操守,堅持真實準確、客觀公正的報導原則,不得編造傳播虛假資訊。

公署指出,希望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能夠秉持職業操守,客觀公正報導;希望嚴格遵守有關法律規定;希望自我珍重,好自為之,不可觸碰法律紅線。正如公署發言人談話所指,對所有反中亂港分子「以災亂港」行徑絕不姑息,「勿謂言之不預」。公署一向嚴格依法辦事,將一如既往密切關注媒體的相關報導。

公署聲明最後強調,公署支持特區政府始終堅持尊重和保障在港外國新聞機構記者依法在港從事採訪報導工作的合法權益,繼續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幫助。

值得留意的是,在兩日前,即是12月4日,保安局長鄧炳強去信《華爾街日報》,回應其題為《香港容不下對火災的批評》的社論,批評社論的內容偏頗而且亳無根據,只是企圖在一場毀滅性的居民大火後破壞香港,令人極度遺憾。

鄧炳強在信件中表示,目前香港政府的首要任務,是在悲劇發生後為受影響的人提供全面及全方位的援助,包括經濟援助、住宿及心理輔導,但社論卻刻意忽略有關事實。

鄧炳強強調,火災後警方拘捕了15名涉嫌誤殺的疑犯,廉政公署亦拘捕12人,他們涉嫌貪污導致今次慘劇,行政長官已經下令成立獨立委員會進行全面而深入的調查,而為確保委員會的獨立性與公信力,委員會將由法官領導,這將會有助於防止既得利益者為調查設置障礙,也可追究責任,以改革建築工程系統,防止類似悲劇在未來重演。

同時他在信中亦指出,當執法機關發現任何犯罪行為時,一定會依法處理,政府不會容忍任何犯罪行為,尤其是不會容許任何人利用這個悲劇來犯罪,任何破壞復原工作的企圖,都會被嚴肅處理。

高人話,鄧炳強的駁斥信件發出後兩天,國安公署約見了部份部份傳媒負責人和記者,顯然並非無的放矢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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