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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意圖推翻政府的顛覆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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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場意圖推翻政府的顛覆活動

2020年07月14日 18:47 最後更新:18:50

反對派進行初選之後,特首林鄭指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港澳辦和中聯辦亦先後發出聲明。

港澳辦發出聲明,嚴厲譴責民主派初選,指此舉是對香港特區選舉的非法操控,對香港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的公然挑戰,絕不能允許,堅決支持依法查處有關違法行為。 中聯辦直指戴耀廷的「雷動2.0」、「35+計劃」,其目標是要奪取香港的管治權,妄想上演港版「顏色革命」。透過否決財政預算案、癱瘓特區政府、全面「攬炒」香港、顛覆國家政權,已經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第22條以及香港本地選舉法律。

有不少人相信初選或者違反限聚令,甚至可能觸犯《選舉條例》有關計算經費,申報選舉宣傳品等條文,但說違反了《香港國安法》,他們又覺得指控嚴重了一些。實情是不是這樣呢?

先看看《香港國安法》的相關條文,當中主要有兩條可能涉及對戴耀廷的指控,包括顛覆罪,第22條第3款規定:「嚴重干擾、阻撓、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顛覆罪的前提是使用「武力或者非法手段」。

另外勾結罪也是可能的罪名,《國安法》第29條3款:勾結外地「對香港特別行政區選舉進行操控、破壞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即屬違法。

在中聯辦的指控當中,提到反對派少數團體「在外部勢力支持下」的用語。究竟戴耀廷策動初選有無犯勾結罪,首先要符合「在外部勢力的支持下」這個條件,就要看看是否找到外部勢力用金錢或者其他方式支持此次初選的證據,表面上看,不容易找到相關的證據。

至於指戴耀廷是否觸犯發的《香港國安法》第22條顛覆罪,需要滿足兩個條件。第一是用武力或者非法手段;第二是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府施政。在具體討論這個條件之前,我要特別指出,很多人討論戴耀廷的行為是否違法,都只關注他的行動細節,卻也沒有注意到他的行動整體部署和動機。戴耀廷經常辯解,舉辦初選甚至「35+」將來否決預算案,是本地法律或者《基本法》允許的行為,並不是「非法手段」。他這些講法,表面看似有道理,但細思之下,會發現只是詭辯。

戴耀廷在4月底發表題為《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的文章,裏面已道出了他大力推動「35+計劃」全部計劃及意圖。他推動反對派,特別是激進反對派爭取立法會過半數議席,目的是要否決預算案,逼特首解散立法會,立法會重選之後,通過否決預算案逼特首辭職。他提出的「攬炒十步」,過程其實非常血腥。第8步是逼中央宣佈香港進入緊急狀態;第9步是「香港街頭抗爭更激烈,鎮壓也非常血腥,港人發動三罷,令香港社會停頓」;第10步是「西方國家對中共實行政治經濟制裁」。

整個行動是以最激進的手段撩動中央鎮壓,誘發西方制裁。結局不言而喻,他是想推翻香港政府,最終目的是要顛覆中央政府。他在那篇文章的末段,引用了「抗爭名曲」《Do you hear the people sing》的歌詞,鼓勵港人:「你想見到一個新的世界嗎?來吧!加入這抗爭,去為你的自由去爭戰吧!」

戴耀廷的目的,就是要發動一場「攬炒式」的顏色革命,藉此顛覆香港特區政府、甚至中央政府。當大家爭議戴耀廷的「攬炒十步」用的是否非法手段時,戴耀廷其實已違反了《基本法》的總則,想要推翻香港的基本制度。《基本法》第73條2款賦予立法會審批預算案的權力,卻沒有授權立法會可以不問預算案內容,借否定預算案去推翻政府。

或許有些市民參與了反對派的初選,會認為自己毫無顛覆之心。但這個「攬炒」行動的每一個小環節都看似合法,當組織起來之後,卻成了一場顛覆活動,透過違反《基本法》的手段,嚴重破壞特區政府施政。參與者不一定清楚,組織者卻早有預謀,而且是一個預先公開的陽謀。

相信阿爺已經為後立法會選舉作好準備,萬一出現顛覆派而不是傳統反對派佔據立法會的時候,會如何應對這個亂局,《國安法》就是止亂的利劍。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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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不足是香港重大短板

 

香港疫情第三波爆發,政府實施叫停書展等一系列措施。

北京自6月11日起爆發第二波疫情,但只花了26天,就擊敗疫症,感染人數再次歸0。香港政府抗疫的最大問題,不是表面看反應慢的問題,而是畏首畏尾,決策不夠快速決絕。

北京這次抗疫是在試驗一種「新常態」,是假設未來有一段長時間,要與病毒共存,如何可以不用早前武漢完全封城的方式抗疫,但能有效地對抗病毒。我早前提過,北京除了常規流行病學追蹤手段外,還用了健康碼和大量檢測兩招,這些香港有沒有用的工具,還可以再加論述。

1. 健康碼。健康碼是內地一個應用程式,下載後會追蹤你有無去過高危區,有無外遊和接觸史,若有就變成紅碼,很多公共場所都不能進去。這是一個高效工具,但對個人私隱入侵度較大,正常情況下香港難以實行。

但澳門的做法可以參考。澳門已發展了自己的健康碼叫「澳康碼」,澳門人在澳門用「澳康碼」,返廣東轉用內地的「粵康碼」。「澳康碼」可以說是一個溫和版的健康碼,不用掃碼追踪個人行動軌跡,私穩度高。「澳康碼」顯示綠碼只是自我聲明無病徵、無外遊紀錄、無接觸史。「澳康碼」顯示紅碼在澳門不能進入賭場和政府機構,也不能出入境。

澳門一日有12萬人次出入境(約佔10%人口),因為有很多澳門人在珠海居住,又有大量外勞。「澳康碼」加7日有效的核酸測試,確保有必要跨境人群可以繼續往來。另外「澳康碼」也可以為萬一出現大流行但要維持社會活動作準備,到時加入掃碼追踪功能,可以容許必要的人群流動。這些事情香港即使不會馬上做,但也要事先思考準備,以應付疫情可能不斷流行的新常態。

2. 大規模檢測。北京的大規模核酸檢測成為常規手段。在這一次疫情的26天中,北京日檢測量擴展到50萬人次(香港目前每日檢測能力只是7500多人次,和北京的差別極大)。而北京在上一輪疫情時,最大的日檢測量是1700人次,但之後利用兩個月疫情低潮大力擴容。並採用「混合採樣檢測」方法,即5個樣本一起檢測,有陽性才再進行單個樣本檢測。由6月11日到7月7日,北京得以完成超過1100萬人次的檢測量。

澳門的檢測能力也遠比香港高,澳門早在5月時的核酸日檢測能力已達6000人次,約佔澳門總人口的1%,而香港的檢測能力只佔人口的0.1%,換句話說澳門檢測能力是香港10倍以上。香港不加大檢測力,就令追蹤調查更困難。

3. 香港檢測的強制性和便利性。北京有疫情就整個小區強制檢測。而澳門早已要求老師、社工、跨境人士做核酸測試,所以才做這麼多檢測,但香港並無此要求。

檢測不足是香港重大短板。要大大增加檢測能力,要考慮使用「混合採樣檢測」方法,要強制在高危區檢測,要在那些地區設大量檢測點方便市民。政府需要做的事情,遠比單單是加強限聚令多。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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