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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就是非法手段

博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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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就是非法手段

2020年07月15日 20:04 最後更新:20:24

戴耀廷策劃的「35+計劃」,要透過立法會否決預算案攬炒香港,是一個有意識的顛覆政府運動。

有人問我香港的選舉制度雖無初選安排,但初選看來並不違法。先不討論初選開支如何計算的問題,針對戴耀廷整個「35+計劃」的核心構想,是要捆綁超過35個激進議員,一齊不問情由否決預算案,以此觸發特區和中央政府的一系列的回應行動,逼中央「非常血腥的」鎮壓香港(戴耀廷的原話)。而這次初選,目的就是把不夠激進的傳統泛民篩走。

初選是「強逼激進化」過程的第一步,與去年的反修例運動,強逼傳統泛民齊上齊落,不能與暴力割席的手法一樣,主要透過兩個方法達到目的:

第一是論壇圍剿。在反對派搞的初選論壇上,傳統泛民被激進的本土派圍攻。以上月28日的九龍東論壇為例,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便被大量激進派質問為何沒有簽署「攬炒聲明」。胡志偉一度回應說不能夠所有民生法案都要否決,但最終還表明民主黨會否決預算案,又話「簽署聲明與否並不重要」。這是把原來較理性地自主行事的泛民議員,強逼其轉化成集體行動的激進議員。傳統泛民被逼在論壇上表態,將來就可以用這些「承諾」,作為綑綁他們集體否決預算案的理據。

第二是有利激進派的投票方式。這次的反對派初選,有59.2萬多人在網上投票,只有2.1萬是實體投票。去年的區議會選舉,有294萬名選民投了票,當中有165萬投票給反對派。這次初選只有61萬人投票,只佔去年投給反對派的人數的37.1%。在反對派初選中,網上投票的佔96.6%,在網上投票的是年青人居多,所以可以肯定這次反對派初選,年青人佔了主導,這就令到激進反對派大佔優勢,傳統泛民被投票的設計逼出圈外。

從個別選區的結果,也看到這個狀況,以九西選區為例,民協的何啟明在網上得票排第5,得6900票,而本土派馮達浚,得到7400票,領先何啟明500票,但加入九西僅5100票的實體票之後,何啟明得票反超馮達浚。由此可見,實體投票和網上投票的選民取向有很大的歧異。真實的選舉是實體投票,怎能夠以一個96.6%是網上投票的初選結果,來決定實體投票的參選人呢?

其實,隨機抽樣調查反對派選民,遠比網上投票為主的所謂初選公平。而初選放大了年青人的票數,將傳統泛民踢出局,可見初選是整個「35+計劃」的主要部分,就是要篩走、打殘傳統泛民,不讓他們參與來屆的立法會選舉。而傳統泛民政黨蠢就蠢在願意參加這個旨在踢他們出局的遊戲。

另外,也有人提到觸犯《港區國安法》第22條顛覆罪有兩個條件,一是以暴力或非法手段,二是嚴重干擾、阻撓和破壞特區施政,戴耀廷的「35+計劃」是否用「非法手段」進行?

我昨天已經談到整個顛覆行動是要推翻香港制度,違反《基本法》總則。反對派議員不問情由地否決預算案,亦違反了《基本法》73條(2)賦予立法會審批法案的權力,這條文並無授權立法會借審批預算案程序去癱瘓、推翻政府。

還有一個問題是,反對派借立法會審批程序脅逼特區政府及中央,還事先聲明,要逼到中央「作出非常血腥的鎮壓」。這種行為本身已涉嫌違反「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其性質與郭榮鏗做立法會內會主持人,開了大半年,都在有意阻撓選不出主席一樣。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是一條普通法罪行,其中一個典型案例是R v Dytham (1979) 1 QB 723。案中英國警員Dytham駕車巡邏時,經過一間夜總會,夜總會傳來尖叫聲,之後見到一名男子在門外被一班人拳打腳踢。當時Dytham 已接近下班,他選擇駕車不顧而去,最後被毆打的男子傷重不治,Dytham終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主審法官Lord Widgery CJ 指一個公職人員有義務履行他的責任。

這罪行包括幾個元素,第一是涉案人是公職人員; 第二是他有意識地作出不當行為,或不執行職務或不作為;第三是其不當行為傷害到公眾,去到公眾對公職人員不信任的程度。受薪的公職人員責任尤重。

  雖然戴耀廷經常口口聲聲說《基本法》賦予立法會是否決預算案的權力,但是稍為用正常心智思考,都知道《基本法》沒有可能會賦予議員權力借否決預算案去推翻政府,激發中央政府血腥鎮壓香港。

如果立法會議員有組織進行「35+計劃」,以為可以鑽到《基本法》的空子,否定預算案,顛覆政府的話,本身就是公職人員嚴重失當罪行。他們濫用權力,做出傷害公眾的事情。

《香港國安法》的制定,很明顯是有意針對改變香港制度的行為,而戴耀廷等人經常說他們的行為合法,和今年7.1時,有示威者帶著寫有港獨標語的旗幟,但在標語旁邊用小到針眼的文字加上「不要」兩字,以為可以脫罪的小學雞的行為,沒有分別。有清晰意圖濫用權力去推翻政府,相信難逃國安法的法網。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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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戴皇冠 必承其重  

 

「欲戴皇冠,必承其重」(“Heavy is the head who wears the crown”) — 這是莎士比亞戲劇《亨利四世》當中的名句,值得仔細玩味。

這篇文章是送給40位新任的立法會議員,或許可以從數字開始。

立法會共90個議員,上屆議員有36個沒有爭取連任,選舉後有4個爭取連任者落敗,換言之,上屆議會裡有50個議員可以留下,有40人離開,更換率是44%,比我原來預想的30%為高。離任者有因為年齡、個人原因、態度、能力等眾多原因離去,但當中總有人是想繼續留任而「無得留低」。那40位新議員,4年後如果不想跌入這種處境,就要對議員的角色,細心思量。

第一、有能者居之

選舉之前我和一個大黨的年青人聊起,他看到這麼多人沒有參選,總結出一個「輪流坐莊」的理論,認為新選舉制讓新人輪流坐莊,大家做一屆,人人有機會。

我認為他這個說法捉錯用神,新選制是一個「能者參政」的制度。過去的選舉制度已變成一個「激者參政」制度,越激支持度越高,民粹味道極濃,整個社會走上崩潰的道路。2021年完善政制撥亂反正,將脫軌的列車拉回正軌,重新植入一個「能者參政」的新制度。

新制度並不是一個分餅仔制度,不會將餅仔分到各大政團,然後由政團分給自己的下屬,不論賢愚輪流坐莊,這不是制度設計的原意。這個「能者參政」的新制度,要選賢與能,淘汰性甚強,44%的更換率就是一個指標。當然不能說下一屆一定會再更換40個議員,但恐怕至少是一個末位淘汰的制度,除了年紀外,表現最差的10至20%議員,相信亦都「無得留低」。

不過換一個角度,如果表現很好,又不是派餅仔只能讓你做一屆,能者可以一直做下去,甚至更上層樓,這是一種選賢與能的制度(Merit system)。

第二、上位容易坐位難

很多年青人入世未深,人生經驗淺薄,看問題只是看表層,只懂看現狀,不懂看未來。未入局時努力爭上位,以為上了位就到了站,誤會做了議員「過得海就是神仙」。其實當你戴上皇冠後,就要看看自己能不能夠承受皇冠的重量,到皇冠掉下來那一刻,你就打回原形。要記住跌了皇冠的人,會比未曾戴過皇冠的人更加痛苦。

舉一個遙遠的例子,美國的標普500指數成份股1500間公司,他們的CEO平均任期是9.2年,但近年CEO的更換更加頻繁,2024年有超過1800個CEO離任,比上年增加了近20%,創下2002年以來的新高。世界變得快,美國CEO的「賞味期」變短了,淘汱性強了。香港同樣變得很快,新議員也應該明白,他們可能只有4年的「賞味期」。

第三、不是觀眾是球員

很多人做議員只是看到硬指標,以為按時出席、循例說話、例行表態,就已經可以達標,其實這個只是好像學生有上學那樣,沒有去上學應該一定不達標,但上了學成績也不一定達標。

說些個別例子,每年財政預算公布後,議員都有大量提問,但有議員只是叫助理照抄去年對預算案的提問,年年如是,改個年份就可以了,這算什麼履職盡責呢?不是提問多就好,沒有特別意見可以不提問。有些議員只是交例牌貨,不等於做到事。

有人馬上就有問題,說現在好像不可以批評政府,這就很難做事了。這個也是錯覺,不是不可以批評政府,而是要有團隊精神。中央領導曾經說過,特區管治班子是一隊球隊。我理解無論是議員或者是公務員,都不可以把自己當成是觀眾,經常投訴政府這樣那樣,因為他們就是政府的一部分,不要把自己當成是觀眾,要把自己當成是一個球員。在同一個團隊之內,如何提出意見幫助提高執政水平、加快建設香港,是議員的核心任務。

我真的聽過有議員這樣說,說這樣很難,又不可以只罵政府,又要有表現,又要讓市民知道。我就說做議員的確難,但不喜歡可以不做,後面還有很多人排隊爭著做。

最後祝願新的議員,提議有見地,發言有水平。不要讓自己掉進去要被末位淘汰那20%,要爭取做最好的20%,全力以赴,建設香港。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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